飛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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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服從在上的權柄?

(2011-03-24 18:12:43) 下一個
      飛雲經常見到有朋友們把:“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羅馬書十三章1-2節】 ” 拿出來做托詞,勸告人們心甘情願地順服在上的,甚至連批評也要免掉。飛雲在下不才鬥膽,願對此略作探討。
        在討論主題之前,我們必須首先弄清楚“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含義。這一句話告訴我們,任何權柄都是神允許的。隻是許多人潛意識裏錯誤地以為:神允許的就一定是好的或公義的。這種思維誤區的產生,和國人唯“上”、唯”聖”的思維習慣有關、和人的渺小和局限有關: 過去是”子曰“,後來是”毛語',現在是”胡說”。毛主席允許的就是對的;胡主席批準的,就是科學的,子曰善,豈能是惡?等等。書歸正傳,我們知道神從來沒有要在地上建立由罪人組成的世俗公義大同世界的計劃。大能的神允許暫時存在的權柄不一定都是公義的,甚至可能是邪惡的,還有的是後來變壞的。神讓萬事互相效力,以色列人悖逆神,神就允許其他邦國興起而攻擊以色列,甚至使他們被擄,或流落他鄉。神允許興起的邦國並不比以色列更公義。猶大賣主,成就了基督的救贖使命,是神允許的。但是被神允許的猶大之賣主,是有罪的。
       基於被神允許不等於公義這個基本判斷,結合上麵經文接下來的第三節經文“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 明確說明了上帝賦予權柄的本意。 然後再讓我們重新回到主題上來。當在上的命令合神心意的時候(叫作惡的懼怕),我們都要不打折扣地服從。占到多數的中性命令往往和日常世俗生活相關,在沒有和神的誡命相抵觸時,我們也要服從。因為耶穌說: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比如稅收,多交一點雖然都不高興,但還是要交;有意見可以向議員反映;窮橫鬥武、挑動少年王胡蘭殺人奪權就屬於不服從神的權柄了(嘿嘿)。其它相似的例子太多,飛雲不再贅述。
       其實,對於服從權柄,最難、最令人糾結的是當在上的發出惹神怒氣的命令,發出違背神誡命的命令甚至直接和神對抗時【叫行善的懼怕】,我們該不該服從!
手中揮舞擋箭牌的朋友們,其隱含的本意恰恰就在這裏,“服從,當然服從”,要不然你不是不聽神的話了?從這裏可以看出:如果我們斷章取義地片麵理解神的話語,是多麽危險。因為這時候是掌權的先違背了神,我們麵對的是兩個相反的命令。順服在上的就違背了神,順服神就會違逆當權者,也會有危險。但是無論如何,神的誡命是最大的,我們當順服神超過順服人,這是毫不含糊的。在這種情況下,古今中外,多少人選擇順服神而不順服人,不惜舍命犧牲就能說明問題。
      其次麵對違背神誡命的命令,我們還可以選擇逃避。比如出國的朋友們,多生個孩子不僅是神賜的福氣,同時也沒有違逆中國不讓生第二胎的命令。
       最後我們還需要知道,聖經也教導我們做事要:“靈巧如蛇”。我們如果有智慧就知道如何在不違背世俗權柄的同時,避免忤逆神。東德警察向翻越柏林牆逃向西德的民眾開槍,後來在麵對審判時開脫說:自己隻是在執行(在上的)命令。言下之意自己是無辜的、無罪的;甚至是按照聖經“服從在上的權柄”來執行的。——何止無罪,簡直就是乖寶寶。法官的說法值得深思:你可以服從命令開槍,不開槍不行;但是沒有人命令你必須打中目標,你完全可以選擇把槍口向上抬高一寸(如果你心中有上帝、有公義和憐憫的話,如果在你的心中上帝高過你的當權者的話——飛雲加注)。
       因此我們決不能單單拿聖經中的隻言片語割裂開來說事,我們需要明白神真正的旨意;要把神的公義放在首位。隻有當掌權者先順服神,叫做惡的害怕時,我們才當順服。
      “叫做惡的害怕”,——多麽簡單明了。在上的權柄合不合神的心意,從這裏就能一目了然!信靠上帝的有福了;順從惡人作惡的、千方百計為惡人開脫的,就必然有禍了。麵對不義,最後請允許飛雲借用薑瑜同學語錄做結語:——讓我們仰望全能的上帝,(請)別單拿“服從在上的權柄”一句話為做惡的作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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