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李是中學六年的同學,認識有二十多年了。總有人說男女之間是不會有純潔的友誼的,往往此時我就會舉出我和小李的例子,以證明這種結論是不正確的。
雖然我們同學六年,但是真正成為朋友還是高考前臨近畢業的日子。那時候學校已經不上課了,讓同學們回家自己複習,可以隨時回學校答疑。我和小李就在一個答疑的日子碰到了,然後約著一起討論疑難問題,從此開始了我們漫長的友誼。
高中畢業以後,那是一個樂呀,同學們都走街竄巷的約著玩。那時候大多數人家裏都沒有電話,更別提手機了,連大哥大都還沒聽說過呢。當時也不知道哪來的那麽大幹勁,就那麽騎著自行車穿城去找同學,找不到沒關係,還有下一個同學家呢。後來上大學了,寒暑假大家還是約著玩,慢慢地畢竟少了,隻有少數關係比較好的還繼續交往著。我和小李是互相竄門最多的了,主要是住得近,好朋友就這樣保持下來了。
工作以後,說來也巧,小李的單位和我的單位就隔著一條街。所以他時不時就竄到我的辦公室來,每次來都大搖大擺的,站崗的武警戰士還以為他是工作人員呢,也就次次放行。時間久了,就有我們這的人以為他是我們組新分來的大學生。我這個人一貫是粗線條的,覺得朋友就是朋友嘛,也沒想多的。可是我們辦公室的人就認定了他是我男朋友,開始還不好意思說,後來就開始直接跟我開玩笑。我這才意識到問題嚴重,我倒是不怕人家說閑話,可要是因此我自己找不到男朋友了,那不是虧大發了。
還好小李是搞農村經濟的,工作時間長了就總是出差,到我這裏來的時間就少了。有一陣子他去農村做調查好長時間不回來,接著就開始給我拍電報,“速寄50元”。我剛把錢寄出去,又來了,“速寄100元”。我又接著寄,電報又接著來。我前前後後給他寄了好幾回錢。那會兒我一個月工資也就120,加上補貼統共不過200。一個月工資都給他寄去了還不夠,還得從我父母那勻點。
當時人們的生活水平還不高,我也不知道他在農村怎麽需要花那麽多錢。他沒說,我也沒問。後來錢當然是沒還的了,他也沒解釋要錢幹什麽。直到有一天,他約我看電影的時候帶來一個漂亮妹妹,忸怩地介紹說是他女朋友。長得是絕對的漂亮,可一開口卻滿嘴地方口音。果然就是他在農村調查的時候認識的,怪不得天天催我寄錢呢,原來是急著追姑娘。小李有了女朋友,基本上就很少和我見麵了,我說他重色輕友,他嘿嘿一笑,“怎麽是重色輕友呢?充其量是重此色而輕比色。”這也太氣人了!
更有甚者,他交往了女朋友還不讓家裏人知道,出去玩還常常用我的名義。有一次我打電話給他,是他老爸接的。“叔叔,小李在家嗎?”“不在,不是跟你去看電影了嗎?”“跟我去看電影?”還好我反應快,“對對,我就在電影院門口等他呢,老不見人,所以問一下他出來沒有。” 事後我好好地教育了小李,告誡他以後用我當幌子先跟我說一聲,這難免有穿幫的時候。
雖然我們有了攻守聯盟,可是有一次我不小心還是把小李給‘出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