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而發兄:你說的沒錯. 關於岡村,舊日本軍官團和外蒙
(2009-04-26 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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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寫過老蔣釋放岡村和任用舊日本軍官團培訓台灣陽明山幹部團的文章. 這也是我極端不齒的, 作為以前抨擊國民黨抗戰不全力,救國不完忠的一部分論點. 後來我對這事慢慢平靜下來,是看到四野武器裝備的來源和東北偽滿洲國與關東軍大量舊部加入四野,以及關東軍獨立教育飛行團培訓我軍初期航空人員的事. 舊日本軍隊以建製加入國民黨部隊的隻有山西戰區閻百川晉綏軍部,據現在不完全統計人數為10000多左右,而出了晉綏以外,就再沒有日軍建製加入國民黨中央軍的記載了. 可能是我孤陋寡聞還未讀到.
記載完全的加入四野的關東軍技術人員是12000人,而遺漏的可能要超過這個數兩倍。 主要分布在,軍區衛生部,軍區軍工部,軍區軍需部. 到1949年,四野軍工部留用的技術人員186人中,日本人有103人,超過50%。
1990年4月,日本老兵還組成“第四野戰軍日籍戰友回娘家訪問團”到東北訪問。
1956年周總理對日本訪問團也提出過感謝一部分日本舊軍人在解放戰爭期間加入我們,類似的話,具體記不清楚了.
歸根結底都是肮髒的政治和內戰的需求,極端可悲的需求。而大量日本戰犯就是鑽了國共的空隙最終逍遙法外,文後再說些這話題。
但蔣放了岡村, 我100個不理解不同意,絞刑100次都算便宜了他。 而且論資輩,論戰鬥力,老蔣就是真要給未來國民黨(陽明山)幹部團教官打底的話,其他可以用的日酋很多,偏偏選這個盟軍已經要求訂為戰犯的東西. 我想他留岡村,無非是因為他當過華北方麵軍司令,和八路軍作戰比較有經驗,而其他曆任司令不是早回到日本升官又被訂了甲級戰犯(多田駿),就是被國民黨和日軍自己都同時看不起的白癡級人物(岡部直三郎,芷江戰役部署會議趴桌子上睡著了,還有個連槍都不會拿的下村定大將)。
外蒙問題我了解的不多,如果說毛主席代表中國共產黨,那麽中國共產黨應是先於中國國民黨承認外蒙古獨立,參照1939年12月,毛主席所著的《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一書第一章明確提出,“正北麵,和蒙古人民共和國接壤。”從國際條約層麵看,從“雅爾塔會議“到1945年王世傑簽字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中國始終對外蒙擁有“宗主權和不可質疑的主權”,這個始終沒有放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還商定“蘇聯不援助中共”。1946年1月國民政府以公告形式宣布承認外蒙投票結果、承認獨立,但同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還沒有解除,這個條約還是有效的。1949年1月毛主席私下與米高揚提到外蒙回歸的問題,被一口拒絕。1949年10月16日,建國第15天,便與蒙古建交。1950年毛主席在蘇聯正式以《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的國際條約形式,承認外蒙獨立,放棄宗主權,放棄主權。1953年台灣的國民政府在聯合國以“蘇聯未實現不援共”諾言而控告蘇聯,取消《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及外蒙條款,聯合國投票通過“控蘇案”。
王世傑45年簽的條約,在蘇聯首先承認中國對外蒙的宗主權後,有這麽一條“中華民國政府聲明對外蒙古有不可質辯的主權,中國政府1950年10月10日恢複對外蒙古駐軍,用於保護領土完整,不用於反對蘇聯,在同一時間實行蒙古高度自治。中華民國政府同意 100年以內讓外蒙古人民舉行公民表決,由聯合國監督表決的公平性。公民表決的先決條件是1911年被蘇聯用武力驅逐出去的原外蒙各族居民遷回原地,參與投票。中國政府認為,公民表決是決定自治,不是決定獨立。 ”
國際條約這種法律效力問題我不大懂,誰賣國我更沒權力評價,但蔣介石46年1月承認外蒙一事,我覺得大可不必。至於他為什麽那麽幹,除了換蘇聯不援共和趕緊從東北撤軍以外,連國民黨自己可能都不大明其究竟,那時的美英代表團也不明白。我膚淺地認為,一切歸咎於可悲的、內戰的需要。中國內部什麽時候結束對立,才是國家真正不需看人臉色行事的時候。
最後說說日本戰犯問題,讓我最做嘔的莫過於關東軍第731部隊骨幹的成功逃亡。最不可名狀的是在國內某大學看到進口高精度pH計,附屬說明:京都大學西朋太先生、京都府立醫大吉村壽人先生研製。
在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某科室看到書架上的:醫用生理學 (責任者:(日)吉村壽人,岩瀨善彥,川上正澄.醫用生理學[M]. 北京:中國科學出版社)
吉村壽人是731部隊冷凍班主任,電影裏看到將中國人凍成冰繼而放入熱水,活生生褪下所有肌肉組織的實驗直接負責人。回到日本竟成了醫大校長。悲憤至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