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的消費指數隻有美國的1/5? 工業這個官司該不該打關於child support order
(2008-09-19 18:13:49)
下一個
表妹現帶著5歲的女兒居住在中國, 突然收到丈夫從西亞圖委托律師的離婚書, 聲稱無論表妹是否同意, 離婚都成立. 表妹很可憐, 她的婚姻情況如下:
6年前經人介紹與男方任識並結婚, 不久就懷孕, 同時男方去加拿大的手續也辦好, 在女兒還沒有出生就赴加拿大了, 表妹在國內獨自將孩子帶到1歲多, 然後赴加拿大探親8個多月, 因男方還在讀書,沒有經濟來源, 所以表妹決定帶著孩子回國工作.2,3年之後, 男方從加拿大轉到美國, 工作時有時無, 和表妹幾乎沒有聯係, 並聲稱不會辦理表妹和孩子去美國探親, 也從來也沒有資助過孩子一分錢.現對方提出離婚, 並答應給孩子$250/月, 表妹也不得不接受離婚這個事實, 但對丈夫對自己和孩子這樣不負責任, 感到非常傷心和氣憤. 表妹通過網上高人指點, file child support through Washington State, 剛剛收到兒童贍養處的通知: 隻要求對方付$105的兒童贍養費, 比對方自願給的$250 還要少. 根據計算, 對方因付$560每月, 可是, 文件裏說中國的消費指數隻有美國的1/5, 所以$560/5=$105. 我們覺得這種計算方法非常可笑. 現在隻有10天的時間去上訴, 不知有誰有相似的經曆, 如果上訴, 有多大的把握勝訴? 傷心欲絕的表妹急需答複.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