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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是群居動物,也是領地性動物(注意過嗎?魚缸裏的兩條雄魚是劃界而治的,打鬥就是犯界了。)。這決定了國家的起源。人們對國家的需要就兩點:其一,保衛領 地,其二,調節人群中的矛盾衝突,維持社會秩序。因為人不象蜜蜂螞蟻那樣,社會分工和分紅都被基因決定,秩序井然。人之個體和群體間既有共同利益也有衝 突,因而,社會分工需要組織,利益分配需要規則。如果大家好說好商量地製定規則組織國家,那就是盧梭的國家起源的社會契約說。不過,國家的真實起源多半是打出來的,至少是一半拳頭一半舌頭。這就是馬克思的國家起源的階級壓迫說。
按照社會契約說, 國家就必須是現代的公民國,而不是古代的子民國。在子民國裏, 階級壓迫說不無道理。按照馬克思所說,在階級社會裏,國家是統治階級壓迫被統治階級的工具而已,被統治階級理所當然地恨 國而不是愛國。被統治階級的家與國有矛盾是理所當然的。馬克思在這點上是邏輯一貫的。他不愛當時的任何國,稱自己是世界公民。馬克思有點走極端,事實上被 統治階級也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國家機器,老百姓的要求其實不高。對家國關係,中國古代有一人看得最透徹,就是《曹劌論戰》的曹劌。
小時候學《曹劌論戰》,隻佩服曹劌一鼓作氣的軍事才華,沒懂他見魯莊公時的對話,其實是一針見血地指出家國關係的要害。那短短一段文字實在太精彩了:
“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 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
文章開門見山地指出,衛國戰爭那是“肉食者謀之”的事,你個平民參和個啥 ?!而曹劌的回答不是“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之類的主人翁意識,而是對肉食者的近視眼之鄙視,對有機會一展自己智慧的自信。
“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徧,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
曹劌見到莊公,單刀直入地問,你憑什麽動員百姓同齊國一戰呢?莊公說,我一向不自私啊,不能說愛民如子吧 ,也是有福就與人同享的。曹劌說,算了吧,不就是給你的近臣下人點小恩小惠嗎,老百姓能分到幾杯羹,幾人願給你賣命?!
莊公不服,說那我祭奠神靈可是實實在在豐厚的很,絕對虔誠無欺!言下之意是神明佑我,君權神授,百姓該擁戴。沒料曹劌不信邪:這種花小錢玩的小信義表演什麽也不是,神是不會保佑你的,老百姓更是無所謂。
莊公這時才設身處地地想人民究竟需要什麽:“大小訟案,即使不敢說明察秋毫,但也絕無徇私枉法!” 到此曹劌方說:要的就是你這句話,這才是你該忠於職守的本職工作!能做到這個基本點,才可一戰。就是說,你該明白老百姓要國何幹?他們要的是法治,即便沒有理想的平等自由。國家機器能夠維護公道而給人安居樂業的環境(即便有等級),有事有個說理處,罪犯惡人不會逃避懲罰,人才有安全感。否則與到林子裏當野人有何不同(無法無天就回到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國為人民所需,百姓才會愛國,否則,他們為何要舍命保 衛一個沒用的東西?!
在我看來,這是中國兩千年來最有價值的家國概念。有人認為中國古人重家輕國,一盤散沙。但想想,原因不是老百姓愚昧自私,實在是兩千年來國非所冀,被肉食者搞得經常達不到曹劌要求的基本點。如果國不是百姓的國,而是皇帝的家,你愛你家,我愛我家,不是天經地義嗎?有何可抱怨的?!至於說士大夫沒有對國盡責,那到是批得對。士大夫吃皇糧,理當忠君愛國,否則是不義,至少要作批評與自我批評。如顧炎武所言:“保國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謀之。”不過家天下時的官員們也是伴君如伴虎,沒法律保障,就不敢全心全意地“不把自己當外人”。結果多半是君臣相互利用,誰愛誰呀。網友驢兄說:“明朝實亡於家和國的鬥爭”,其實是家臣與主人的鬥爭。家臣坐大成利益集團,主人也奈何不得。試想,老百姓的家能鬥得過國,能亡得了國嗎?除非被逼得沒了家,家破人亡,揭竿而起。習總說得好:你不折騰老百姓,老百姓會折騰你嗎?普通百姓的家,從來都是為國犧牲多於得益,所謂“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在一個群體中,個體的權利與義務應是相關的,誰享權利誰盡義務。在公民國家建立以前,老百姓討論愛國是不是有點奢侈?!
又一次見證了階級的局限性。
頂博主好文,眼光犀利!
筆名亦善,大部國人在權力機器前奴性甚強,若多育至真天然的"野性",國事當大為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