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的主題是文化與製度之爭,那個更起決定作用。
悟空是文化決定論的代表,與我多年前認識類似,都是訊哥兒的粉絲。那時我在小軒批文化,左們批我,現在你要提製度起決定作用,他們有人又擁護文化決定論了。
我的變化是這樣反問來的,文化決定論再往前走一步就有可能是人種決定論(文化人類學有這傾向),走兩步就是社會達爾文主義,走三步就是納粹主義。
我同意道金思的文化基因論,文化基因孕育社會的方方麵麵。文化基因從一個人的腦子裏產生,傳播到另一些土壤相同的腦子。生物學上,人類的腦子個體雖有千差萬別,但共性還是明顯的占主導地位。有兩點:一是自我保護原則,二是環境適應原則。後者即可塑性,或學習能力。一個群體在協調個體間關係時采取了一些多數個體比較適應的規則和認同,成為一種文化價值觀。
不同文化的起源, 有認為是環境決定 (如海洋文化,農耕文化,遊牧文化), 有認為是種群決定。這些可恁都有道理,或都可以是起始因素。但這其實對我們現實生活意義不大。有意義的是,文化如何進化而使群體不斷獲益。與你我他利益相關的是你我他的相互有關的行為,即社會行為。文化規範人的社會行為。但文化靠什末規範人的社會行為?習俗與製度。默契的是習俗,強製的是製度。
製度——聽起來是個簡單的死東西,其實不簡單。也許換成“管理”更明白。就是怎麽管理 (何種製度)?
製度形形色色,引起爭論的又是兩種:人治與法治。我曾寫過以下短論:
人性有善的一麵也有惡的一麵。社會文化的本質是揚善 抑惡,使群體和諧生存發展。但不同文化種群實現它的策略不盡相同。道德策略根植於道德認識,即對人性的認識。對人性的認識是道德原理賴以產生的文化基因。
揚善文化(羊文化?)----
對人性的認識持性善論(人之初性本善),相應的道德原理是“害人之心不可有”(己不所欲勿施於人),社會組織原則是家庭模式的放大(父母官、子民),沒有平等,老子第一 (極權)。重楷模與自覺,揚善甚於抑惡,人治甚於法治。
抑惡文化(狼文化?)----
對人性的認識持性惡論(原罪),相應的道德原理是“防人之心不可有無” ,社會組織原則是依約行事(上帝都與諾亞立約),重遊戲規則,法治甚於人治,有效地抑惡而不對揚善存幻想(不盼青天大老爺)。
重遊戲規則的社會組織原則使西方成功地走向民主社會。西方的經驗說明,社會的進步不是人性變善了,而是人性中的惡被大大地抑製了!基因不變,人種不變,人性不會變,變了的是遊戲規則。
經濟學上有個極好的例子:
數人分粥:
1。靠自覺,很快便出現遲到者挨餓的局麵;(原始共產主義,無政府主義)
2。推一德高望重者掌勺,很快便出現腐敗。(權威主義,人治)
3。後改為輪流分粥,結果是輪流腐敗。(假民主)
4。最後規定:當眾分粥,掌勺者食眾人選剩的最後一碗。此後粥分極公。(法製與監督)
好的遊戲規則就是讓惡無機可乘.
不過,這裏有兩個前提,經濟學假定此群體裏的個體都是理性的,有一致的理念(有人挨餓不好)。試想,如果他們對弱者不同情,可以自認倒黴,或認為淘汰挨餓者是好的,就不會探求改變規則,推動社會進步。但淘汰下去,種群會滅絕。這樣的群體要末已不存在,要嘛以大量繁殖為彌補性策略。這樣的群體在改變理念(文化)後有可能進步。
另一個假定是此群體每一個體力量勢均力敵,懸殊不大。比如一群羊,頭羊再壯也搞不死其他羊。試想,如羊群中出現狼基因,必然是強盜邏輯一統天下,羊社會的進步就不會出現,即使達到了最後一步,也會複辟倒退。這樣的群體,羊的策略不是逃離群體,就是任由宰割。想改變命運隻有作奴才換取,而且是伴君如伴虎地戰戰兢兢。這樣的境遇,很不幸,羊個體的修養不論從誰做起也沒用。即使沒一個奴才,大家也隻是每天看誰高風亮節地先去喂狼。
當然,這種極端是假設。人類或任何動物種群都不會真的“與狼共舞”。這個假設說明,一個群體中出現超級強者,不論是野蠻外敵入侵,還是內部滋生,多半是災難。內部強人,除非是抵禦外敵,成為民族英雄,群體受益。否則,在和平時期,必被其奴役。這是個體的本性,不奇怪。群體文明的進步就是設法限製其不利於群體的獸性,避免苛政猛於虎的局麵。這點,西人聰明,去其狼牙狼爪。軍隊國有化!隻能對外,不能對內。這樣,內部就有一個可以逐步改革遊戲規則的理性環境。
美國是個極好的例子。不要說老美素養好文明高,曆史上,其統治層也作惡不少,民間也醜聞不斷。如果沒了法治,美國人比中國人好不到哪裏。好在美國已確立了這個大環境,有可以彌補漏洞而逐步完善的機製。我下麵轉的那貼很說明問題,救死扶傷也要是法律規範的,不僅是素養。
回到人性的兩個特點:自我保護原則和環境適應原則。所有的人種都有這兩個特點,人是自私的,但個體可以隨環境而改變行為方式。就象水一樣可塑, 放在什麽容器裏就是什麽形狀。
上善若水
根植於人性的文明之水浩浩蕩蕩,但需河道疏通河壩堅實,否則總會有惡浪翻出,甚至可能泛濫成災。
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