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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 杜十娘案

(2008-09-05 15:03:23) 下一個
原稿: 杜十娘怒沉百寶箱(課堂延伸與拓展) 作者:何智輝

文章來源:http://zxyz.xicp.net/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88

模擬庭審

原告:杜十娘及其律師

被告:孫富及其律師,李甲及其律師

證人:霍小玉,林黛玉,璩秀秀,韓憑婦何氏,劉蘭芝

審判實錄: (簡稱:“判官”簡稱“判”;“杜十娘”簡稱“杜”,“杜十娘律師”簡稱“杜律”;“孫富”簡稱“孫”,“孫富律師”簡稱“孫律”,“李甲”簡稱“李”,“李甲律師”簡稱“李律”;“霍小玉”簡稱“霍”,“林黛玉”簡稱“林”,“璩秀秀”簡稱“秀”,“韓憑婦何氏”簡稱“何”,“劉蘭芝”簡稱“蘭”。)

判:今天本判在此審理發生在明代萬曆年間的一樁千古冤案——杜十娘怒沉百寶箱一案,傳原告杜十娘到堂。 (呼:杜十娘到堂)

判:杜十娘,你有何冤情,從實講來。

杜:判官大人,小女子姓杜名媺,乃京都教坊司排行十娘是也,十二、三歲被賣青樓,久從良之誌,後遇北雍監生李甲,李郎忠厚誌誠,與妾情投意合,又得仁俠之士柳遇春幫助,三百兩銀子脫了樂籍。原以為此番隨李郎返鄉,當終身有靠。不想京口瓜洲,風雪阻渡,奸詐鹽商、賈豎孫富巧言令色,壞我姻緣,奪我恩愛,懦弱李甲懾於父嚴,惑於浮議,負心薄悻,割義斷恩,使我夭亡。可憐十娘如花似玉之身、似石如磐之心,竟隻落得淹沒於雲暗江心,葬身那江魚之腹。求大人為十娘伸冤。
 
判:傳被告孫富、李甲。 (呼:帶孫富、李甲)

孫:判官大人,小人冤枉。

李:判官大人,學生情願領罪。

判:孫富可先訴來。
 
孫:杜十娘明明因李甲而死,如何是我所害?

判:明明是你巧為讒說,壞人姻緣,如何狡辯,請十娘律師陳詞。

杜律:布政使的公子李甲與北京名姬杜十娘相好近二年,“海誓山盟,各無他誌”。經過一番周折,才結為夫妻,離開京城。誰知中途遇見孫富,孫李二人,萍水相逢,素昧平生,但是,與杜十娘情同夫妻的李甲,竟被孫富的一席話說變了心,昧著良心將十娘賣給他。孫富 “巧為讒說”,可謂煞費苦心。

(一)、感情上的親近:自孫富斷定杜十娘是煙花之輩後,頓時萌起占有欲。然而他與李甲素不相識,李甲與杜十娘都是什麽人?為什麽來到此地?孫富全然不知。所以第一步是想法親近李甲,探聽虛實,尋求可乘之機。於是他倚窗高吟高學士《梅花詩》引李甲出麵,通過閑聊、攀談,達到“漸漸親熱”的目的。然後邀李甲酒肆一酌,仍是“先說些斯文中的套話,漸漸引入花柳之事”,於是和李甲“一發成相知了”。到這時,孫富認為火候已到入便問起杜十娘的事。

(二)、心理上的掌握 :因為感情上的親近,李甲已把孫富當成朋友,於是,便把他與杜十娘的事和盤托出。這樣孫富便開始對李甲心理的窺探。先是用話試探:“兄攜麗人而歸,固是快事,但不知尊府中相容否?”又問:“既是尊大人未必相容,兄所攜麗人,何處安頓?亦曾通知麗人,共做計較否?”狡詐的孫富看出李甲是一個無主意而又懦弱的人,同時還掌握了李甲的矛盾的心理。李甲要娶十娘回家,但其父不會相容;李甲依戀十娘,但更怕得罪父親。孫富了解了這些,就是找到向李甲攻心的突破口。

(三)、動機上的掩飾:要奪取杜十娘,這隻是孫富的卑劣用心,但是,這一動機一旦被李甲識破,他便會“竹籃打水一場空”。所以,孫富極力掩飾自己的真正用心,喬裝成處處為李甲打算的樣子,使其步入他設置的圈套之中。 他故意說話吞吞吐吐,顯得十分為難。不是“沉吟半晌,故作愀然之色”,就是百般推辭說:“小弟乍會之間,交淺言深,誠恐見怪”,”“疏不間親,還是莫談罷”。似乎這些話,不是情願說的,隻是為了朋友,才仗義直言的。直到陰謀得逞了,孫富還一再向李甲表白:“仆非貪麗人之色,實為兄效忠於萬一也。” 因為孫富裝得象,所以李甲一直未引起警覺,反把他的話當成“金玉良言”,這就是李甲的可悲之處。

(四)、言語上的打動:掌握了李甲的矛盾心理,又掩飾了自己的卑劣用心,剩下的就是以言語打動李甲,逼他就範,把十娘賣給他。李甲說要回家,托親友們勸說其父回心轉意。孫富說:“尊大人位居方麵,必嚴幃薄之嫌,平時既怪兄遊非禮之地,今日豈容兄娶不節之人。”又說:“況兄賢親貴友,誰不迎合尊大入之意者?”這一番話就絕了李甲的僥幸心理。 李甲欲使十娘暫居蘇杭,然後再圖良策。孫富立即說:“即使流連山水,亦非長久之計。萬一資斧困竭,豈不進退兩難?”又進一步離間說:“婦人水性無常,況煙花之輩,少真多假。”又誣杜十娘可能有舊約,又說江南子弟最工輕薄,難保無跳牆、鑽穴之事等。於是李甲又放棄了這一打算。接著孫富又進一步說:“若為妾而觸父,因妓而棄家,海內必以兄為浮浪不經之人。異日,妻不以為夫,弟不以為兄,同袍不以為友,兄何以立於天地之間? 兄今日不可不熟思也。”就這樣李公子才“茫然自失”。於是孫富亮出底牌以一千兩銀子買杜十娘過來,說:“兄飄零歲餘,嚴親懷怒,閨眷離心,設身以處兄之地,誠寢食不安之時也。然尊大人所以懷怒者,不過為迷花戀柳,揮金如土,異日必為棄家蕩產之人,不堪承繼家業耳。兄今日空手而歸,正觸其怒。兄倘能割衽席之愛,見機而作,仆願以千金相贈。兄得千金,以報尊大人,隻說在京授館,並不曾浪費分毫,尊大人必然相信。從此家庭和睦,當無間言,須臾之間,轉禍為福。兄請三思。”公子李甲聽了這話,猶如溺水之際,撈到一棵稻草,哪裏再去細細分辨其中的詭詐呢?於是,孫富的“巧為讒說”便告成功。 於是十娘命運不辰,風塵困瘁,甫得脫離,又遭棄捐,隻得痛罵孫富,投江自盡,十娘之死,全出自此惡賊之手!

孫:我冤枉,我比杜十娘還冤哪。

判:你講。

孫:誠如十娘律師所說,十娘之死我難辭“奪人之美”之咎。若論獲罪,孫某也隻能是十有其一。Why?大家想一想,孫富見色起意,如何能僅憑三寸不爛之舌奪人之婦,十娘被棄完全是因為李甲有“恐父症”。原來李甲和杜十娘“一雙兩好,情投意合”,但他“懼怕老爺,不敢應承”;當他的老子“李布政在家聞知兒子逛妓院,幾遍寫字來喚他回去”,而李甲“十分迷戀十娘顏色……後來聞知老爺在家發怒,越不敢回”。單為此“撒漫使錢”,逛逛妓院,李甲就如此懼怕父親,遑論娶之歸鄉?所以,為夫為婦完全是杜十娘一廂情願的美好願望,也是李甲“全無主張”的權宜之策。李甲的“恐父症”,遠遠勝過愛十娘。李甲也曾向在下表白過“老父性嚴,尚費躊躇耳”的矛盾心理,將杜十娘轉讓於我交割銀兩時,十娘也曾偷窺公子,他“欣欣然有喜色”,都可以為證。 李甲為什麽如此懼怕其父李布政?除了他本人生性懦弱外,更重要的是要知道李父李布政何許人也?他“位居方麵,拘於禮法,況素性方嚴”,是受封建正統思想浸淫很深的封建禮教的化身。在李甲籌劃贖金的過程中,“他們(李甲的親友)道李公子是風流浪子,迷戀煙花,年許不歸,父親都為他氣壞在家……父親知道,將好意翻成惡意。”李甲的親友們也懼怕李布政,支持他對兒子的態度,說明李布政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個人,而是一種社會勢力的代表。所以,杜十娘為當時所不容,我孫富不過是代人受過,一根導火索、台前龍套而矣,那桶炸藥、幕後起決定作用的是李布政以及以李布政為代表的禮教勢力!

判:李甲,你有何話說?

李律:子不言父過,還是讓我來代李甲陳辭。孫富所言,無非是說殺人者,甲父李布政也。此乃移花接木,含血噴人。父愛其子,納黍入監,李甲放浪,父親責備,自然之理,更是望子成龍,何過之有哉?況且,甲攜十娘回鄉,本不奢望父親一見而諾,早想過“求親友宛轉於家君之前,俟家君回嗔作喜,然後圖歸”。夫婦二人想,連柳遇春在認定杜十娘真情後,都熱情相幫,對十娘非但不嫌棄,反而推崇之情溢於言表,父親何至絕情。再說十娘身份,為妾並不傷門楣,她雖處秦樓,心地高潔,且娼家有籍,乃我朝舊製,合法公開。李公子在回答孫富十娘何人時,說“此乃北京名姬杜十娘也”,語氣不無自豪。杜十娘準備百寶箱“將潤色郎君之裝,歸見父母,或憐妾有心……”也未見太過低人一等。惟其如此,當時社會對女子為娼也有一定的接受度,見十娘怒沉百寶箱時,圍觀之中,並無樂禍之人,大家都是同情十娘的,十娘投江“眾人急呼撈救”,“皆咬牙切齒”可見一斑,足見十娘雖身為下賤,但亦不為情法不容。如果十娘見容於甲父布政,以她與李甲兩廂情好,李甲一定能從此收放浪之心,加之十娘又是一個有見地的女子,鼓勵他一意讀書,求得功名,那麽這一段姻緣豈不可傳為千古佳話?古有紅拂之於李靖,李娃之於鄭元和,樊素、小蠻之於白居易,梁紅玉之於韓世忠,王朝雲之於蘇子瞻,本朝末造柳如是、李香君輩佳話流芳都是明證。布政大人有見如此,感乎十娘真情,動乎父子天性,且有不納十娘之理!李甲遲疑,一為尚無萬全之策,二為純孝,說他有“恐父之症”純屬虛妄!分明是你覷李郎之懦,假乃父之威,誘千金之利而巧取豪奪,殺人不以刀!十娘之死你難逃首惡之罪。

孫:我冤哪,我比杜娥還冤哪。

判:講!

孫:十娘之死更有別情,她是為情自殺,為自己、為真情、為生命。她對真摯的愛情過於偏執,對生命質量的純度過於偏執,她的自殺非關他人! 判:你倒推得幹淨! 孫:判官容稟:杜十娘是一個在風月場上閱人無數、城府極深的女子。她受正統教育少,而受新風氣熏染多,在她身上體現了較多的人性光輝。身為下賤,卻不失尊嚴;淪落風塵,仍向往自由。她要求平等、追求幸福,並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飽受淩辱讓她更懂得真情的可貴,屈辱的生活也磨練了她的意誌和心計。熱烈而鍾情,大膽又細心。她先引誘媽媽同意贖身,然後不動聲色,叫李甲去籌錢,直到期限過半,才自己拿出贖金的一半。她苦心積攢的箱中珍寶卻假借姐妹們臨別所贈,不讓李甲知道。贖身從良後,她說出讓李甲家人接納她的整個計劃……這一切慘淡經營都是為了自己的自由和幸福,這是一種正當的追求,她對此寄以極大的希望,事實上,整個事件的進展也非常順利,眼看盼望已久的幸福就要到來,然而,李甲出賣了她! 她最鍾情的人背叛了她!她的一生幸福,她的終身之計,轉眼間化為泡影,而且是以這樣一個結局收場:腰纏萬貫的她被自己的情人以區區千金賣給了別人。她的全部心血,她的全部努力,頓時顯得滑稽可笑。原來自己的所有追求和向往是那麽的不堪一擊。這個打擊是巨大的和毀滅性的,性情剛烈的杜十娘悲憤交加,欲哭無淚。她絕望了。 其實,即使到這個時候,杜十娘還是有辦法挽救的,她有百寶箱。但是,她當初沒有告訴李甲自己有一筆可觀的財產,正是要讓他們的愛情不要受到金錢的汙染,她早就厭惡了這種金錢交易;現在,她怎麽會用它來維係這種業已變得可笑的感情呢?盡管李甲此刻痛悔不已,但杜十娘已經萬念俱灰了。杜十娘的絕望不隻是因為幸福之不可得,更是指向生命本身。 我也替杜十娘惋惜,認為她幾乎具備所有做幸福快樂女人的資本——年輕、美貌、富有,沒有李甲,照樣可以過得很好,何至於偏執到為一個負心漢自殺呢?但是,如果杜十娘也像我們中的大多數人認為的那樣,有了年輕、貌美、富有,就有快樂和幸福,那麽她在遇到李甲之前不是已經具備了這些條件了嗎?為什麽還要費那麽多周折呢?就是在認識李甲之後,如果早一點把百寶箱的秘密告訴他,也就不會有後來的變故了。看來,杜十娘追求的不是用年輕、貌美、富有換來的所謂幸福,她要追求的是真正的幸福。 這種“真正的幸福”當然也需要一些外部條件——這是杜十娘“私有所積”的原因,但“真情”才是必要條件。“兩下情好愈密,終日相守,如夫婦一般,海誓山盟,各無他誌。”“那杜十娘與李公子真情相好,見他手頭愈短,心頭愈熱。”“妾與郎君情好,已及二載,曆盡艱難,得有今日。”有了這份真情,“得終委托,生死無憾”。正如柳遇春所言:“此婦真有心人也。既係真情,不可相負。”杜十娘相信“真情”的存在和力量,並且相信自己已經獲得了這種真情,然而,她錯了,她太天真了。她的錯誤在於,她企圖追求真正的愛情。在那個時代,真正的愛情是有罪的。 自殺的人都有某種程度上的偏執,因為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可不是什麽小事。杜十娘偏執的是真情,她的自殺不是為那個負心漢,而是為自己、為真情、為生命。

判:你巧舌如簧,有何證據?

孫:我國古代女子在愛情婚姻上幾無自由,愛情對她們來說是多麽奢侈;加之在對待愛情上,較之男子,女子更有一種天然的執著。所以,一旦擁有愛情,她們都會顯得十分執著乃至偏執,甚至寧可失去生命,也不願失去愛情,不是嗎?請傳證人霍小玉、林黛玉、璩秀秀、劉蘭芝上堂。 (呼:證人霍小玉、林黛玉、璩秀秀、劉蘭芝上堂)

霍:唐代傳奇《霍小玉傳》記載了小玉的故事:說詩人李益熱愛與十娘身份一樣的小玉,兩人私定終身,後李益任官,回家覲親的時候,母親代他訂親表妹盧氏,李益不敢反對,迎娶之後,便與小玉斷絕往來。小玉癡情,竟因日夜思念以至於臥病不起。後來有位黃衫客路見不平,誘騙李益挾往小玉家,小玉痛責李益負心,聲言死後誓做厲鬼,使益妻妾終生不得安寧,小玉就此長慟而絕。後來李益果然三娶不睦。

孫:霍小玉雖是娼妓,但是原本也是霍王的愛女,備受寵愛,因此在性格上不免有嬌寵的習性,在表達愛情的態度上自然也是一派的任性。小玉既嬌又倔的個性,激發她更強烈的占有欲,使她對於情海裏頓生的波浪,除了無力招架之外,更多的是自尊心被強烈的戕傷。所以她在忿懣中病了,而且病得不輕。 霍小玉的癡情凝聚成怨憎,由愛戀變質成妒恨,她聲嘶力竭的詛咒:“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後,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唉!可憐又可悲的小玉啊!悟不透李益的負心,可能非關情愛,極有可能是紈褲子弟的習性,也有可能是怯於母命,(這與李甲何其相似)或是貪慕富貴寧娶名門。霍小玉在感情上隻顧執迷,不願理性分析枕畔人再結新歡的諸多因素,再進一步去接受這個事實,當然隻有注定在愛河中載浮載沉了,於是她“奄奄而逝”。 男女之間,隻要有一方不守起初的信諾,不願意繼續再愛,不願意再日夜相守,那麽在道德世界中勢必被視為滔天大罪。但是情愛的道義隻有一個定律,就是“愛與不愛”,並不是“對與錯”。(李甲是否真愛杜十娘,杜十娘是否真愛李甲都值得懷疑。)霍小玉在無法獨占愛情之下發出無情的詛咒,她要李益身邊的女人遭殃,她報複的對象是同她一樣無辜的女人,另外又慍怒的自殘自傷,這不是一種對愛情追求極致的偏執導致的必然結果嗎?我認為這種行為非但是不智,更是一種萬劫不複的人性沉淪。

林:黛玉的故事盡人皆知。賈寶玉和薛寶釵的金玉良緣是世俗眼中美滿的婚姻組合,卻未必是精神上靈欲生活的依靠。寶玉和黛玉精神上的戀愛若得不到現實的喂養,就顯得宛如遊魂一般地在人間飄緲,情何以堪?最後,黛玉以淚還清情債,沒有愛情的人生何如死去?

秀:宋話本《碾玉觀音》記載了秀秀和崔寧的愛情故事。秀秀本是裝裱書畫匠人的女兒,因被鹹安郡王看中,被迫賣入王府做婢女。秀秀趁王府失火,一片混亂的時候,主動與王府門下的碾玉匠人崔寧私逃出府。由於怕王府追尋,所以逃到遙遠的潭州,開了一間輾玉鋪謀生。後來被王府的郭排軍發現,向郡王告密,秀秀被抓回王府打死,但秀秀的鬼魂又隨崔寧回到了京都建康,依舊過著兩人的夫妻生活。未料不久,又再次被郭排軍闖見,再向郡王密報,郡王不信,並且憤怒的命令他去捉回。於是秀秀鬼魂的麵目被揭露,在人世間已然容不得身了,最後揪著崔寧一塊去陰間做鬼夫妻。

孫律:秀秀為追求純真愛情,至死不渝,甚至做鬼也不改初衷,這不是一種對真摯愛情的偏執麽?

何:何氏的故事記載在魏晉南北朝時的誌怪小說《搜神記》中,說的是宋康王看見韓憑妻何氏美麗出眾,便強行霸占。韓憑含憤被囚,不久便自殺身亡了。何氏趁著與康王登台賞景時,也跳台自盡。何氏遺書要求與韓憑合葬,康王不肯,硬是分葬兩處,使兩塚相望,但是卻出現了許多奇跡“宿昔之間,便有大梓木生於兩塚之端,旬日而大盈抱。屈體相就,根交於下,枝錯於上。又有鴛鴦,恒棲樹上,晨夕不去,交頸悲鳴,聲音感人。”

孫:何氏的美麗應驗了老子所說的:“美好者不祥之器”。她的美非但不能使她保有單純的婚姻,反而變成權貴垂涎覬覦的對象。她使她的丈夫由於衷情於她,含憤自殺而亡,而何氏也因此放棄美麗的生命,殉情以明誌。 與之相比,十娘之美,尤勝何氏;況十娘身份乃京都名姬、尚未命媒之妾,與何氏正妻身份不同;李甲之愛十娘較之韓憑,不啻天壤,我之於十娘,先羨其才,後慕其色,猶可謂發之肺腑,因此,不謂無德,甚至完全可以理解! 何氏的受苦是來自於命運的束縛,她沒有能力擺脫權貴的惡霸作風,於是當愛變成為痛之後,深情相愛的夫妻產生同林鳥的悲憫,而且從悲憫中更加堅固彼此的相愛。由於在人間無法偕老,竟然在死後化為盈抱纏綿的相思樹,為鴛鴦交頸悲鳴,何氏的一心求死,韓憑的自殺,便雙雙使得愛情超越了現實的界限。韓憑夫婦的殉情乃是由一個死亡的悲劇,來結束今世的苦難,透過肉體的死亡邁向精神的不朽。這不是追求真愛而不惜以死嗎? 蘭:蘭芝的故事無須贅述。但我要說的是:當一個女性不能在親情和愛情的角色中厘清自己的時候,那麽衝突將無法獲得解決,想不造成悲劇幾乎是不可能的了。蘭芝的愛情世界裏,蘭芝愛仲卿,仲卿也愛蘭芝,但是焦母對兒子的獨占性讓大家看到了愛情的悲劇。 蘭芝在愛情裏得到精神的豐潤,卻在婚姻生活中寂寞憔悴,於是用死亡來成全愛情的美,也用沉默的死來控訴不合理的環境。死成了執著愛情絢爛的詮釋。 孫:長久以來,在情字這一條路上,每見女人幾乎用畢生的血淚來寫她們自己的傳奇,誠如《紅樓夢》所謂:“厚地天高,堪歎古今情不盡;癡男怨女,可憐風月債難償。”女性一旦看透了世情是一張牢不可破的天羅地網,並非一己之力所能抗衡的時候,幾乎大半選擇決然的一死。中國古代女子對真摯愛情的執著,甚至於偏執,不亦可歎可敬乎?所以,我敬重杜十娘,但這並不表明我要為她的死承擔責任、付出代價!

判:十娘之死誠如此哉!

孫:判官大人,其實還有一人,是殺死十娘的元凶!

判:誰?

孫:馮夢龍!

判:哦?

孫:杜十娘怎麽可能自殺呢?她是那麽有心計,她先引誘媽媽報出個極低的贖身價格,然後不動聲色,隻叫李甲去籌錢,直到期限過半,才自己拿出贖金的一半,叫李甲再去借另一半。她“風塵數年私有所積”的箱中珍寶卻假借風流姐妹們臨別所贈,且“封鎖甚固,正不知什麽東西在裏麵”,平時拿了東西後“仍將箱子下鎖”,絕不讓李甲知道。而剛剛贖身從良的她便問李甲對以後有什麽打算,並托出讓李甲家人接納她的整個計劃,一切都絲絲入扣,一切都在她的安排中順利進行。就是這樣一個在風月場上閱人無數、城府極深的女子,又何至於偏執到為一個負心人自殺呢?而且我總以為,她對個人財富的保守正表明了他對愛的態度。杜十娘不是個貪財的人,但她對李甲自始至終隱瞞著她的財產,隱瞞本身就意味著保留。是的,她對李甲從一開始就是有所保留的,她下意識地為自己安排了兩條路:李甲是她獲得新生的一條通路,而私人財產是另一條通路。按照一種說法,明代社會已有早期的資本主義萌芽,像西門慶那樣原始積累的資本家已經出現,風氣漸開,時勢使然。而杜十娘的所作所為,正暗合了那個時代最新的東西:私人財產正顯現其巨大的魅力和能量,開始成為一種改變人們生活和命運的新的力量。杜十娘無形中擁有並把握住了這種力量。她是青樓女,不是閨閣女,她受到宋儒以來對女性的壓抑性教育少,而被時代的新風氣熏染多。她攢了很多錢,並不露聲色地存放著,她正可以“好風憑借力,送我上青天”,她哪至於傻不嘰嘰地投河? 然而她居然投河了,而且人們將十娘投河的罪名扣在我頭上,您說我冤不冤? 馮夢龍先生最初隻是要閑情逸致地講一個淒豔的妓女故事,以供閑人們茶餘飯後扯淡,並趁機發幾句男人的牢騷。他想著要寫一個沒有絲毫奴才氣且胸有溝壑的美人,他開始寫得很順、很痛快淋漓。他恃才自傲,憤世嫉俗,仿佛得了個無奴顏婢膝的紅粉知己。他滿意地抿了一口茶,眯縫著眼睛審視文稿,想著給這個傾國傾城的青樓女子什麽樣的結局。 他很快就發現:在不知不覺中,他已經無法駕馭這個女人了,她有百寶箱!隻要她願意,她可以再覓良枝憩(事實上是她主動選擇了李甲,而不是相反)。她甚至可以像五柳先生那樣在南山下菊花前結廬幽居,而絕不會有杜工部“床頭屋漏無幹處”的貧困窘迫。而待到她“山花插滿頭”時,區區馮夢龍是沒有資格“問奴歸處”的。

於是馮夢龍先生大呼:“大風!”“大風!”他將杜十娘停在了一個風雪阻渡的迷津,思考著如何將她置入股掌。於是他靜下來,眉頭緊蹙,他想起了他曾經讓一個賣油郎獨占了花魁,他寧願這樣。他一想起明代時崛起的一個個新興的資產階級暴發戶的嘴臉——比如鹽商,心裏就有一種酸不溜秋的味道。文人狎妓是風流,賣油郎娶妻是幸運,若與我一般身為文人的李甲不能擁有、控製杜十娘,也決不能被那些“先富起來”並欲藉此“往上爬”的賈豎子所乘! 但事已至此,總不能又讓一個“賣菜郎”或“賣肉郎”將十娘弄了去,這絕無可能了。怎麽辦?杜十娘就要逃走了?杜十娘既不想當奴隸,又有資本不當奴隸。既成的社會道德體係和製約機製都對她無能為力。在男權社會裏,這樣的故事沒有讀者,甚至還會遭到唾罵!然而這個妓女已然把完全封閉、密不透風的由男人主宰一切的社會圍牆鑿一個洞,透一絲光!黑暗之強大,絕非一線光亮就可以摧毀。但一線光亮,特別是第一線光亮,卻是極危險的征兆,正所謂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一想到那一絲女性文明的光,馮夢龍害怕了,又痛恨得牙根癢癢。這樣的女人是不能留的。 馮夢龍先生不愧為大師,隻見他腦門上一道靈光一閃,馮先生想了一個兩全其美、一箭雙雕的好法子——既維護作為男權社會男子對女子的絕對權威,又順手揚掌,給了新興的資產階級一個敗興的嘴巴,甚至要讓他們為千夫所指,人神共憤,遺臭萬年!於是,他選擇了我,並精心刻畫了我,一個鹽商世家子弟,我年方二十,風流倜儻,一樣納黍,入監南雍,(難道李甲父親為官弄來的錢就比鹽商的幹淨麽?)事實證明,論才華論智識我比李甲那個廢物不知要強多少倍,可我錯就錯在身為鹽商,連杜十娘身列娼優皂隸都敢嘲笑我的身份,罵我“賈豎子”,她寧願投江自盡,寧願到死還為負心郎謀奪我的一千兩銀子,也不願多看我一眼,她將對李甲父子、對社會的不滿全都一股腦地以詛咒的形式像屎盆子一樣扣在了我的頭上!

作為中國文人的馮夢龍先生,一為了捍衛自己作為男權社會裏男人的尊嚴,二為了不使自己的清高失重,為了捍衛文人固窮,其實也就是讓大家(除了女人)都處於和自己一樣或低於自己的水平,以保持精神上的優越和自己心理上的上平衡,馮夢龍先生以自己慣常的敵視的眼光看著我被杜十娘詛咒而暗自慶幸,他不禁為自己宣揚的“為富不仁”、“為仁不富”的深入民心而暗自喝彩,為自己一向潦倒卻以狎妓為風流的文人氣質和獨占之樂而陶醉,更為杜十娘終能為己所用,被自己玩弄於股掌之間而慶幸。他飛快地提起筆來,讓這個絕代佳人潑灑了一腔悲憤之後,投水自盡了。 杜十娘就這樣被害了。 可笑的是,馮夢龍自己並不抽刀,卻讓杜十娘自盡。這就很有些妖氣了。懦夫起了殺人之心,卻無殺人之膽,便逼迫或誘騙人自殺,再焚屍滅跡,手上居然也沒沾染血跡!這樣一種因為懦弱的暴力,因為心虛的殘酷,因為恐懼的虛偽,連同來自女性之美的碎片,便長久地彌漫在曆史空間裏,揮之不去,令人窒息。 令馮夢龍先生失算的是:‘瓜洲之戰’(請允許我使用“戰爭”一詞)的結局卻標誌著商人階層對封建門閥一次曆史性的勝利。因為隨後人們都會看到,以孫富我為代表的這一幹人已咄咄逼人地走上了曆史舞台,而我們手中的金錢也並非銀樣蠟槍頭的玩意。當杜十娘濃妝豔抹地走出李甲的船艙時,這無疑是商人階層的一次慶典。盡管由於馮夢龍先生的酸葡萄心理作怪,最後的結局令人掃興,但毋庸諱言,在現實生活中,杜媺的那些姐兒們正紛紛把傍大款作為時尚,爭先恐後地爬上了商人的船舷。”

判:好一個伶牙俐齒的監生。馮夢龍先生現在是“十王殿前文人”、“地府作協主席”、“地府官商聯合會主席”、“鬼大代表”,是冥府培養並“先富起來”的鬼。說他有“男權思想”、“文人固窮的酸葡萄心理”均屬“老鼠怕貓,純屬謠傳”。孫富純憑臆度,本堂不予采信。隻是杜十娘千古奇冤經審理顯得更加撲朔迷離,看杜十娘自陳訴狀後一直默默不語,似乎孫富所辯也不無道理。常言道,冤家宜解不宜結,難得糊塗,糊塗難得,十娘啊,你既訴之鬼(神)明,鬼亦難明啊!況且,你之芳名業已傳之千古,如今你如嫌春江水冷,地府幽晦,我看,你不如嫁給馮夢龍先生,他已是一方神明,又有錢,又有學問,又會幫襯,也不枉你一代名姬,如何?

(十娘默然)

判:退堂!


《研究成果之一》部分引用公開發表在網上的無署名的《此婦真有心人也》一文約一千字,陳潔公開發表在網上的文章《想起杜十娘》一文約一千字,一並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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