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保護知識產權
(2011-01-29 09:16:27)
下一個
?[曲剛]:我原來的職業是國際知識產權代理人。在美國卻是收入排前十名的高收入職業,這個職業需要你有三方麵的能力:1)超強的外語能力,2)專業的技術背景(比如計算機專業),3)對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法的精通。曾經代理過IBM,等各大跨國公司,...又時常隨警車下鄉追查,...
??發明的快步英語,...我既會發明創造、又會保護。一般的人不懂得如何保護,到專利局、版權局登記一下,就以為保險了,這在外國有可能,而在中國遠遠不夠...會反咬一口,說他早就發明了該東西,讓你拿出發明的證據。
??上法庭耗費時間精力,好的辦法是不上,讓對手遠離你,把上法庭的可能性都提前扼殺,需要懂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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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期保密:可以放一些煙霧彈,讓人無法猜測你的方向,你正在研究A,但你卻表現為正在研究B,或大力支持B的觀點,讓人麻痹,給自己爭取時間,有一天你突然公布了A研究成果,A和B之間距離越遠,對你越有利,因為別人已留下了太多研究B的言論,他改口說A已經來不及了。你要聲東擊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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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詳細保存競爭對手資料:競爭對手是你未來最有可能的侵權人,競爭對手的資料搜集要在平時搞研究時就隨時隨地進行,這樣做也可以掌握同行業進展狀況。上網搜一下發現對手在幹什麽,隨時資料保留,為對手建立檔案,將來他侵權,你出示資料證明他沒有研究過。對手檔案要細致,不管有用與否全部都要實物保存或下載刻盤保存,一字不漏,因為你不知道別人會從哪個角度來剽竊。比如我這次推出《曲剛英語說文解字》之前,就已經利用互聯網、專業檢索機構等方法進行了大量“英語解字”題材的資料檢索,能搜索到的人和資料信息,不管名氣,全部保存,名氣很大的人侵權的可能性反而小,因為他侵權被罰的成本大,而那些沒名氣的是重點對象。為競爭對手建立連他們自己都沒有的詳細檔案,看似繁雜,但極有必要,詳細保存好對手的資料,知已知彼。資料越多,牽製性越強。
??3.保存好一切研究過程資料:我探索運動語音造字說就花了12年,是別人模仿不了的,會留下大量實物資料,心得筆記、曾經錯誤的結論、曾經畫錯的表格、曾經提示靈感的物品、修修改改的筆記等等,這些海量資料一定要保存,在法庭上可以證明你探索過程。別人可以說他也想到了,但讓他拿出思維突破的過程證明來就傻眼了,他編不出來大量實物證據,他絕對敗訴,這些資料與你最後的研究成果同樣重要。
??4.正式產權登記:對外發布成果之前一定要到國家相關部門辦理發明申請或知識產權登記備案手續。同時,一定要在這些專業機構設立的知識產權檢索部門檢索一下和你發明相近的資料,這要花不少錢,但這個錢最好別省,檢索出來的資料對你越有利,將來處理糾紛時就越有威力。除了國家知識產權部門的專業檢索係統外,諸如SCI之類的國際檢索也可以做一下,不過這要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去做,如果你在互聯網上或專業機構檢索出來的資料(又叫對比文獻)已足夠反映出競爭對手的狀況,則社會類檢索也可以不做。如果別人已經搞出來,那你必須放棄或修改,因為不會給你登記.
??5.首次公開發布的技巧:無論是著作權法還是專利法,都隻承認和保護最早問世和最早申請保護的作品,隻要你能拿出證據證明你作品的問世時間最早,你就無可爭議地成為該知識產權的擁有者和權利所有人,其他人不管能否看到你的作品,不管是否看過你的作品,非經許可使用了你的作品內容就是侵權。因此研究成果的第一次向社會公開,一定要選擇一個大型的場合,以向足夠數量人群公開自己的作品,以證明自己作品的首發時間。首發機會最好是業內的公開學術交流會,當然規格越高越好,國際的更好,有媒體報道的就更好。有效公開,是最好的保護方法,越是在公開場合下宣讀了你的科研成果,別人就越知道這是你發明的東西,就越不敢模仿你造假。高規格的國際會議一般都有業內權威人士參加,也是最好見證人。有的人發明了東西,害怕別人知道了,就不參加展會,或參加展會掖著藏著,不全盤端出來給別人看,豈不知這種保密有雙向作用,別人是不知道你的作品了,但有朝一日別人把你的作品偷去公布出來,說是他發明的,你卻沒了證據,因此要有效向大眾公開作品,讓大眾成為你的作品見證人,大眾是比法律更有力的監督力量。一般人參加學術交流會,光顧著展示,忽視了錄音錄像多拍照片,其實參加展會的最主要目的不是紹清楚你的作品,而是讓來賓證明你作品的首發性,因此要帶上人幫你記錄下首次作品發布的資料。我這次推出《說文解字》,就是在北京召開的國際語言語音學大會上發布的,有無數業內人士和權威證明其首發性。
??6.後續公開跟進:除了首次發布外,後續的跟進發布如果設計得好,則不僅是成功推廣的一部分,也是進一步“以公開換保護”的方法,比如《曲剛英語說文解字》在北京若幹所大學英語教研室的流動座談,就是繼首次發布後的第二輪公開。現在網絡發達了,公開的手段也多樣了,博客播客也都是很好的公開方法,博客的點擊率不在大小,其意義在於觀眾的不確定性,哪怕一篇文章隻有100個人點擊過,誰知道這一百個人裏有沒有教育部長什麽的,其公開的威懾力同樣不小。
??7.設法讓競爭對手感覺到你的活動:你防範侵權的最大目標,就是你的競爭對手,如果你忙了半天你的競爭對手沒看到,則一切就是白忙了,他照樣不怕你,照樣敢篡改抄襲侵你的權,西方國家這一點比我們好,得用專門的方法暗示或直接明示競爭對手:你在防著他,他就不敢動你!
??8.要長期進行:即使你都做到了,也不要掉以輕心,隨時有人可能幹出你意想不到的事來,要想使你的發明創造安全無恙,不被毀掉,必須隨時隨地做好法律保護,到了哪裏都不要忘了以拍照或錄音錄像的方式留下自己的活動記錄。
??9.最後一條:一般人推廣一個東西,都希望一夜成名,這很危險。中國是一個比較複雜的知識產權生存環境,不可控因素特別多,有的地方是“野生動物地區”,幾乎無法。成名得太快,往往是壞事,因為侵權者會大批湧現,以上辦法就都招架不住了,很多成名的東西毀掉很快就是這個道理。因此要控製自己成名的速度,隨著地盤的擴大,穩紮穩打,千萬別羨慕表麵輝煌背後四麵起火的所謂“成功”。
在中國辦事就得既考慮法律規則又考慮實際情況來辦事,如果不了解實際國情,一切全按照簡單的法律辦事,則有可能做出十分幼稚的事來,已經走在了危險的邊緣,還覺得自己勝利在望,意外事故就會毀掉你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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