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 7 月 15 日,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對高盛銀行涉嫌欺騙投資者提起民事訴訟三個月後,高盛銀行正式認輸,同意賠償 5.5 億美元的罰款。據報道,該金額在 SEC 76 年的曆史上屬屈指可數的最大額罰款之一,但是對於高盛銀行來說,這個數額實屬九牛一毛,僅占 2009 年該銀行利潤 133.9 億美元的 4% 多一點兒。
5.5 億美元中的 1.5 億將付給在 Abacus 交易中損失很大的難兄 IKB Deutsche Industriebank , 1 億美元將付給難弟 Royal Bank of Scotland Group ,剩下的 3 億美元將進入美國財政部的金庫作為欺騙行為的罰款。
與在訴訟伊始拒絕認錯的態度截然不同,高盛銀行承認關於 Abacus 的市場宣傳材料中信息不完全,沒有告知投資者鮑爾森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個錯誤,它後悔不該這麽做。可以說,高盛銀行此刻極其謙卑,像個犯了錯誤的小學生似的,態度非常良好。
巧合的是,就在高盛銀行詐騙案塵埃落定的同一天,美國參議院以 60 比 39 的票數通過了金融改革法案,該法案將授權美國政府有關部門對金融體係的交易施以更嚴格的監管。如果聯想到此次的 SEC 訴高盛案恰好在參議院對金融改革草案進行辯論前高調出台,恐怕就沒有人會相信 SEC 訴訟高盛與金融改革草案毫無關聯。換句話說,這兩件事情的發生時間絕不是一種偶然的巧合。
按照事後諸葛亮的邏輯,很可能是奧巴馬當局急於通過金融改革法案,但麵臨著來自共和黨的極大阻力,於是 SEC 出麵為主子分憂,從一個大塊頭兒 --- 高盛銀行涉嫌欺騙投資者入手,在金融改革草案進入參議院辯論前大張旗鼓地推出,為奧巴馬當局恰逢其時地輸送“炮彈”,令反對金融改革的人再沒有更多的話可說。當然說其它銀行沒有類似的問題無異於癡人說夢,但高盛銀行以其在華爾街龍頭老大的地位,充當這種“炮彈”是再合適不過了。而今,金融改革法案得以順利通過,再和高盛銀行糾纏也沒什麽意思了,幹脆罰點錢了結案子算了。看來,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在哪裏都是一樣。
在 SEC 和高盛銀行的三個月博弈中,高盛最終還是胳膊擰不過大腿,公司在政府衙門麵前敗下陣來。不過,在此案過後,相信 SEC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會再找高盛的麻煩了,畢竟此次高盛當了一次上好的靶子,為奧巴馬通過金融改革法案立了大功,何況高盛銀行在朝廷裏也有人,並不是一盞省油的燈。
在 SEC 訴高盛案開始後不久,筆者寫了一篇文章《 高盛銀行 vs. 證交會 (SEC) :最容易受傷的究竟是誰?》 ,裏麵對此案的緣起作了詳細的闡述,如感興趣,可點擊以下鏈接閱讀: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004&postID=27196
在 7 月 20 日,高盛銀行公布了二季度的盈利狀況,令人吃驚的是, 淨收入僅為6.13億美元,比去年同期的34.4億美元下降了 82% ,看來,在訴訟案的硝煙散去後,高盛麵臨的難題是如何重振以前的吸金勢頭了。
高盛是輸家嗎? 別說5.6億,56億也應該罰,而且高盛拿出56億也不會破產!
高盛是傻瓜嗎?二季度的盈利如果好,還不成了千夫指了?
政府和高盛聯合玩的戲,還真就有人信!令人難以製信,可歎,可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