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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怎麽辦?真誠請教皮匠和863211老師們

(2010-05-02 16:05:05) 下一個
我看到mittbbs上範律師的一個帖子說如果以前家庭地點(G325)和公司申請H1的地點不一樣就有可能485會有問題(http://www..com/ym_article/FanLaw/31066157.html)。我也看到網上的討論(http://www.trackitt.com/usa-discussion-forums/i485-eb/517885429/urgent-notice-of-intent-to-deny-i-485-lca-amendment-not-filed)我其實有類似的情況。雖然我不是被公司派到外地去工作的。由於我工作的性質是可以在家遠程工作,我於2004年10月申請h1,公司在A洲,在2005年去了B洲,但沒有交LCA,2007年由於老公工作的關係,我又回到了A洲的另一城市(不在公司),在那裏申請了我的第二個h1(工作地點還是公司地點)。2009年我又跟著老公來到了C洲。我公司和我的職位一直都沒有變,也一直交著A洲的稅。一直到2010年初我才交了LCA。我於2009年11月中在C洲485麵試了還要求補件主要是確認我公司的真偽和我的指紋沒有過關。但到現在還沒有消息(我的排期還沒有到)。真誠請教以下幾個問題:

1。我這種情況是身分違例嗎?有爭辯的機會保住485嗎?是不是一定要用h1b簽證回來以clean以前的的違例?我上次是用AP進關的。

2。我現在的情況是我的PERM和140都批了,第二個h1在10月就要到期了,我看網上說現在h1很嚴格特別是我這種情況,所以本來想申請EAD的,是不是申請H1更保險?

3。老公現在是AOSpendingwithH1(用了AP),如果我們的485被拒了,他要重新申請h1嗎?如果要,有多少時間可以讓他申請?還是要離境?

4。範律師說“如果沒有就表示申請違反了H-1B的身份,因此不能在美國轉換綠卡”。是不是說可以在中國申請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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