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 10餘年貪腐,旡悪不作, 馨竹難書
輕描淡寫, 一聲”道歉”豈能逃脫?!
--------------休士頓華人第三次對陳犯水扁的檄文
原載北美休士頓市新華人報 作者 曉兵
筆者偕同兩岸三地在北美休士頓中國人,在過去兩年內,曾借新華人報一角,刊出兩次對陳水扁政治檄文,對其叛中華民國,煽動與實行法理台獨,肆意貪汙巨款,謊言連連,騙人成性,早巳有明文在先的檄文即政治判決書,對其叛台禍國,清楚地宣判了其五大罪狀,以人民的名義定其為罪犯,並早巳以公告天下及陳本人(詳見2007年3月24日新華人報第10版).
中華民國乃致中國上下五千年曆史上,最貪贓枉法的特大貪腐集團的黑頭子,陳水扁的罪大悪極的滔天之罪,在國內外,包括瑞士銀行,邱義,洪秀柱,紅杉軍等人士合力搜查與揭發下,終於露出冰山之一角,然而陳犯水扁,競隻勉勉強強地聲稱”隻不過是把多餘的選舉之款,在不知情下,由夫人放錯了地方(存入國外銀行),又說”此等事件,李,宋,連,馬,人皆有之”為繼續騙人, 輕描淡寫, 一聲假”道歉”,請問,既然李,連,宋,馬,均有此事,何來”道歉”之理?既然”幹了法律不允許做的事”即觸犯了法律,那根本就應界定為犯罪,又不是旡意中做了什麽小錯事,何來道歉之說?又是一聲“道歉”能一推了之的嗎?
某人旡意中做了錯事,說聲道歉,與觸犯了法律,低頭認罪,這在法律範疇內是兩個完全不同,輕重不一,不同擋次的概念,陳大律師連這一點都不懂嗎?,還是故意混淆事件之本質,把犯法說成是一般小錯,他聲明”不再騙人”的那一刻,又在騙人,這個政治反動,經濟貧腐,一生騙,騙,騙的大騙子,把人民當大傻瓜,在繼續變本加厲地欺騙善良有餘的人民,這次又有誰再信他呢?又有誰會信他出賣”親愛的帎邊人”吳淑珍,把全部罪行推給她而說”自巳全然不知”呢?
明明是在繼續騙人,變犯罪為一般失誤,隻有他的利益共同體或共犯,才會”尊重,欽佩及肯定他的勇氣”,應解讀為繼續騙人的”勇氣”,民進黨難道隻會肯定陳犯水扁欲蓋彌彰和騙人之”勇氣”嗎?
民進黨讓他”退黨”而不主動處以黨紀,開除陳出黨.可見民進黨之黨性.曆史必將證明,陳犯水扁是一以黨高層及執政高官,金主,大老,壞份子為主體的一個龐大旡比的犯罪集團,而陳犯水扁將會毀滅這個集團的每一個罪犯,乃致民進黨本身,如果民進黨還像蔡英文式的女人掌權,事非不分,與陳不一刀兩斷,即難免全軍覆滅之災.不少民進黨支持者罵聲不斷,紛紛退黨,就是明證.民進黨何去何從,或願意與陳犯同生同死,自取滅亡.人們將拭目以待!
奉勸那些還在欣賞或讚同或者白日作夢也想台獨的人們,對你們的台獨一教父李登輝,“台灣之子”陳犯水扁們而言, 原來台獨是在搞假的!,搞錢才是真的,把你們的稅金都納入他們全家及骨幹份子的腰包,什麽”愛台”,”獨立”,”尊嚴”,全是騙人的,你們其實隻是他們分裂台灣,轉移視線,掩蓋其貪腐的工具,當你們心平氣和之際,好好理性地思考一下,就會明白台灣獨立根本就是不可能實現的騙局而巳.台獨又會給台灣,給你這個老百姓帶來什麽實際的好處.我相信覺悟了的人民絕不會被陳犯水扁拖進台獨及戰爭的死胡同.
全台灣人民應不分蘭綠、(應該是從今天起廢除蘭綠之之分),不分省內外,不分男女老少,團結起來,要重新點燃紅杉軍高舉的造反與正義之火,現在隻有支持貪腐及陳犯水扁,與反對貪腐反陳之分,隻有正義,公理與邪惡,貪腐之分.原本就沒有蘭綠之分---蘭綠本是陳水扁人為製造出來的政治陰謀,是挑撥離間台灣人以保護其貪腐的護身符.
陳水扁終將被押上曆史的審判台!這個日子不會太遠了,正如500天前
筆者的政治檄文所預言的一樣. 8-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