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性道德

(2009-06-25 00:55:46) 下一個

隨筆

  我們倆口子有個美國白人朋友,他年齡比我們大幾歲,說1950年代的美國,社會上的性道德規範還是相當保守的。如果人們發現一對新婚夫婦很快有了孩子,老太太們聚在一起時,也會仔細算這個剛剛出生的嬰兒是否“足月”。那時,美國婚前性行為不被認可,更不用說沒結婚就同居了。後來有了1960年代民權運動和反戰運動,伴隨而來的是性解放。老實說,那會兒的性解放比起現在美國年輕人的性道德觀念已經算保守了。 

  女兒該上大學四年級了,我問她同學裏同居現象是否很多?她說也沒想象的那麽多,原因是更多的大學生講求更新潮的性關係,就是如果雙方願意,就來個“一夜情”,相互滿足一下,過後這件事兒就算過去了,誰也不欠誰的。為什麽連男女朋友都不肯交呢?女兒講,這叫不承擔一點責任。如果證實承認是男女朋友的關係,這本身就意味著責任。既然雙方都沒有承擔責任的意思,為了欲望就來“一夜情”吧(不知中國大陸是否也如此)。 

  我追問:如果雙方真的覺得情投意合呢?女兒說:那當然可以正式成為男女朋友,並可以對外正式宣布。這表示雙方都認可了某種責任。什麽責任?不再不加考慮地和其他異性(如果是同性戀就是同性)發生性關係唄。我想想覺得有點兒可笑。既然是男女朋友關係,就意味著雙方都可以自由地尋找另外的性夥伴,所以才不結婚。現在居然男女朋友的關係也不願意保持。女兒聽了正色道:這是個尊重個人意願的問題,當然不能隨便。這下我倒無話可講。 

  這麽說,如今大美國大學生們可以把性滿足這種要求和食欲的滿足同等。食欲的滿足簡單得多,隻要有可支付的錢,自己上館子或自己在商店買點食品都行。滿足性欲複雜得多,畢竟是兩個人的事情,沒有雙方主觀願望的一致便難於達到雙方的欲望滿足。不過我還是不知如何評價這種性道德概念――“一夜情”。 

  其實在性道德規範上美國比歐洲保守。對這個事情咱沒發言權。自己遵守自己認同的性道德就好了,別的就自己去“理解”,“理解”不了“諒解”吧。 

  這兩天讓高伐林先生攪的總想起“文革”初期的情景。那會兒中學的學生中有“老紅衛兵”和“頑主”。“老紅衛兵”就是“文革”剛開始時,幹部子弟為主的中學生“紅衛兵”,“頑主”指的是文革前就比較頑劣的中學生,“出身”多是市民中的下層,且父母多“曆史問題”,嗨,無非是城市貧民,“解放前”參加過是“青紅幫”之類的組織罷了。這兩種人到了1960年代後期,在社會上很像黑社會團夥。他們都興“砸圈子”、“拍婆子”――在社會上交往年輕輕佻女性,並與之發生性關係。 

  我所在的北京市地安門中學有幫軍隊幹部子弟,時常“砸圈子”。那時我們常常指點著學校裏打扮不一般的某幾個女孩子說,“她是五大棒”,“她是十三炮”什麽的。意思是她們和這些幹部子弟經常在一起亂交。以後我到農場幹活,因為是很多北京市中學的“知青”都到那個農場,相互一說,發現這種事情在各個中學都有。 

  如何解釋這種現象?應該算是老毛把“舊秩序打得粉碎”了吧,讓一些家夥人的獸性的東西不受約束的暴露出來。當然,絕大多數中學生還是老老實實的普通人,在男女之情上不敢越過約定俗成的傳統。不是誰都有那勇氣瞎胡鬧的(算不算不敢追求呀)。不管怎麽說,當時的中國大陸社會還是否定這種性道德觀念的。 

  現在又過去四、五十年了,據說中國的性道德規範的變化令人瞠目結舌。有人說現在中國大陸的女孩子比在美國都開放。真是如此?咱不了解情況。但我有種感覺,中國大陸的社會是絕少提自我尊重和尊重他人的,而美國社會並非如此。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