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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醫療保險

(2009-06-15 00:54:41)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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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幾年前克林頓總統第一任上,第一夫人希拉裏嚐試過一次美國全民醫療保險的計劃。結果以失敗告終。知道內情的人說,希拉裏根本聽不得不同意見,剛愎自用,失敗是自然的。但不管怎麽說,她搞全民醫療保險我是支持的,因為我是個五十多歲的人,而在美國這一年齡階段的人也最需要全民醫療保險。同時康州是美國唯一實施全民醫療保險的州,但具體如何實施不清楚。我想,康州的人怎麽也得有最初級的醫保吧? 

  有關醫療保險,美國政府現在規定美國的公司都得給職工買(職工承擔一小部分費用),除非職工已有醫療保險。比方說我,進台灣人開的銷售倉庫時,小老板就沒給買保險,因為我太太在她幹活的公司為我買了醫療保險。 

   台灣小老板向我訴苦,說現在醫保費用越來越高,在美國小公司簡直負擔不起。我能讓我太太幹活的公司買保險他真是鬆口氣。為此他每月將在工資之外額外地給我加一點錢。這職工醫療保險的費用有多高?小老板說得含糊,似乎每年最低也得小一萬美元。我聽了暗自吃驚,是不是說的太多了點兒。嗨,反正公司承擔的職工醫保是很大一筆開支。 

  有了醫保確實給人一種安全感。到美國最初的那幾年我沒有醫保,真有些提心吊膽。那時我女兒也沒有。有一次,我女兒因在耳朵上打眼掛耳墜感染,上醫院處理了一下,結果就是一、兩百美元。 

  我這人身體一向很好,但到了五十以後病就找上門來,關節總吃不住勁,倉庫這活雖清閑,但有時也得用手搬百十磅的東西。其實身體差一點的人四十就這疼那疼的了。俗話說“四十之前你找病,四十之後病找你”。人到五十,身體走下坡路的速度明顯加快。可在美國這會兒離65歲享受社會醫療保險的年齡還早著哪。您說“沒關係,反正我有穩定的工作,幹到62歲沒問題”。這可不是“打包票”的事兒。“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萬一您這一年齡階段得了大病,不能上班了怎麽辦?您有醫療保險,在公司能休長期病假。以後呢?那當然公司就不能再雇用了。您的病肯定還拖著,必須看病。再過段時間,公司的醫療保險就沒啦。怎麽辦?不知道。反正不會讓您“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但這醫保肯定大不如前啦,自己得掏很多錢看病了。於是很多久病的人就抱怨“沒病有醫保,有病就沒啦”。想想吧,為了看病把辛苦攢下的積蓄都花在沒完沒了的看病上,怎麽對得起家庭?孩子還要上大學,妻子還要錢來養老。現在您知道了吧,為什麽有的美國人患絕症,在無望的情況下選擇自殺。自殺後就不用再花自己的積蓄看病了(個人的錢都花光了,政府才會伸以援手),能把錢留給親屬。說到這兒我辛酸。 

  這是其一。其二,年齡過了五十被解雇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因為您那會兒拿的錢多,而工作能力走下坡路,多的隻是些經驗。公司寧願雇傭沒經驗的年輕人,也不想再用“老梆子”。年輕人工資水平要低得多嘛。您說,這會兒自己被解雇了,哪兒找合適的工作去?找不到工作,醫療保險自然沒有。假如您像我似的,在公司裏幹個沒技術,時不時還得動體力的活,那五十多歲的人就吃不消。老板看不順眼就讓您“走路”,醫療保險也甭想了。 

  再有一點。如果公司給職工買的醫保不好,在看病上就誰買單總發生問題。我的同事一看病,醫院和保險公司就吵來吵去。最後總會有部分錢沒著落,賬單寄給我的同事讓他付。他看著就運氣。成天打電話和保險公司爭吵。我聽著他憤憤地爭辯,不敢慶幸自己身體好。人總生老病死嘛。 

  唉,美國無論如何也得有全民最基本的保險吧。或許有人說“那你得給希拉裏投票”。您讓我怎麽說?她老公是總統時,她弄全民醫療保險計劃還是個“完敗”,這“經驗”能讓我信得過嘛。





  0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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