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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約翰的活法兒

(2009-04-23 01:00:07) 下一個

(紀實)

 

  老約翰今年六十五歲。九月底的一個星期四他在幹活時鄭重其事地告訴我,說第二天他六十五歲生日,要休息一天慶祝。屆時和他關係很好的,也是唯一的兒子要和家人來他這裏慶祝吃喝,然後父子倆開車拖著汽艇去一條大河裏去釣魚,晚上他們就露營在岸邊公園指定的地點。也就是說,他要過個連休三天的長周末。“明年再過生日我就六十六歲了,那時我如果領社會保險金就是全額數。”他縷著自己花白的鬑毛胡子說著,我跟著位老技術員幹活時間才兩個星期,已經聽他說很多遍這句話了。這個白人老漢相當地傳統,對黑人血統的總統奧巴馬不屑一顧(因為他對黑人有根深蒂固的成見);不過他很早就離婚了。問他現在有沒有女朋友,老漢一笑,“你就別讓我糟心了。女人都很難對付。”

  “那你每天是否感到孤獨?”

  “我有一隻十歲的老貓,她就是我的女朋友。她對我說的話什麽都懂。哎,她現在老了,恐怕會走在我前麵。”

  這位白人老漢住在郊區,每天來上班要開三十英裏路;但他並不富有。我想他的年薪也就在三、四萬之間。老約翰說到自己簡陋的兩居室的獨立屋歎口氣。“房貸總算還完了。這房子很老了,不過現在總能值二十萬吧。到時候我住老人公寓可以賣些錢。”

  老技術員或許也就高中畢業。他說十八歲就開始在一個教堂找到份工作。這是他帶我去一個實驗農場幹活的路上,指著一座老教堂說的。“就這所教堂。那時我多年輕。嗯,身強力壯,每天都有想幹的事情做。嘿嘿,人的一生轉眼就過去了。”

  一年後他找到大學農學院的工作。當時他是個小跟班,現在可以算是技術員吧。這一幹就是四十六年。在坐著他開的學校專用車到各個實驗農場幹活的路上,他會不時地指著路邊的建築和田野訴說著這些年的變遷。這些建築有些曾是農學院的暖房和種植實驗田。對大學農學院四周的道路,他可以說是閉著眼都知道如何走街串巷。是啊,好幾十年的日日夜夜嘛。好幾十年就幹這一項工作?是不是有點枯燥無味?這叫人各有誌,他就喜歡安安穩穩,也可以說安貧樂道。我剛才說他年薪大約三、四萬恐怕還是說多了。因為如果是他的老板――一位華裔教授從科研基金給他發工資,那他的年薪會更低。不過福利還是不錯的,起碼買醫療保險會很好。對了,他的老板――馬來西亞來的教授已經六十八歲了。老教授在大學農學院做的博士後,後來就執教搞科研,那是1972年。教授搞的是蘆筍栽培,一幹就一輩子。他在36年前當教授搞蘆筍栽培時就讓約翰當他的技術員。如今年輕的約翰成了老約翰,教授也變得白發蒼蒼。在約翰給教授當技術員前,他已經給另一位教授幹了十年活,當然也是農業栽培,是另外一種食用植物。

  照我看,老約翰的活輕鬆之極,如果我也幹這活兒,拿這麽點兒錢,也不會抱怨。既然如此輕鬆,為什麽還要在秋天雇傭我這個臨時工?那是采摘蘆筍種子的活兒。工作雖輕鬆,但總在地裏風吹日曬。老約翰恐怕不太情願,他幹得太拖拉。九月初蘆筍種子成熟了。這些掛在多年生草本枝頭的小紅漿果(大約黃豆粒大小)需要人工采摘。我上工那天三分鍾就“出徒”了。他給我把鐵折疊椅子,讓我坐著慢慢摘;他當然也如此。在十一點蝕,太陽曬得我們倆都出汗了,他說一聲“我得去幹別的活了,你一人慢慢摘”,就晃晃悠悠地走了。這時我明白為什麽教授要雇我當臨時工。

  老約翰說,教授每年都雇學生來采摘蘆筍漿果,但學生們每一個好好幹活的。“總比沒有人來幫我強。”約翰笑笑,“有時摘蘆筍漿果會延續到冬天一月份。那時冷了,我就把這些掛果的蘆筍鋸倒拖到屋子裏幹。”他說的是真的。在我采摘種子的時候,教授幾次來和我說,會有農學院的學生來幹活(當然是打工掙錢)。可是我隻見過一位黑人女學生。她也僅僅幹了兩個鍾頭就消失了。因為她害怕采摘蘆筍時見到的瓢蟲幼蟲。她連蟲子都怕,卻說自己要學獸醫。我內心直搖頭,唉,怎麽如此嬌氣。

  我過去在農場幹過九年多農活,手腳不慢。老約翰見我幹得不錯,就不來和我一起幹了。他讓我每天把采摘的漿果放到農場小屋的冰箱裏冷藏。第二天早上他會開著他的小卡車來把頭天我摘的漿果拿走漂洗、晾曬,把裏麵的黑色小種子弄出來(每磅種子兩千美元)。他是非常滿意我的工作的。其實我有很大保留。一天大約幹五個小時,剩下時間就在農場裏東遛西遛看新鮮。如果真要認真采摘,估計能在多采一倍的漿果。可見老約翰是怎麽幹活。那些天我每天都在實驗農場裏到處觀看,真是感歎美國的農業技術先進。

培植蘆筍的工作,在地裏也就秋天有采摘種子的活象那麽回事兒。當然,老約翰還有很多溫室的活,主要是育苗。我實際上特別喜歡植物栽培,可惜我命不好,在國內學的是統計專業。不提這個啦。

  我總是轉彎抹角地打探老約翰的日常生活。他見我問多了有時會看著我不說話。這時我知道自己過分了。但有些事情他還是講的。他是個愛打獵的人。十二歲就用父親的獵槍打到過鹿。但現在他不打了,因為郊區人越來越多,雖然到了季節有專門的地方打鹿,但他怕誤傷到其他人。

  秋天裏的一個周末,我和老伴兒開車北上去了新英格蘭地區看紅葉。我問老約翰是否秋天開車出去看紅葉,他笑笑,“我年輕時曾去過一次。嗯,很美。”

  “每天下班都如何打發時間?”我又好奇起來。

  “我會看電視,找美式足球看,籃球也行。一邊弄吃的,一邊和我的貓說話。九點鍾我就睡覺了。但這讓我早上不到四點就醒。我躺到五點就起來。磨磨蹭蹭,吃了早飯,安頓好我的老貓。我就來上班。是早了點,誰讓我在家裏沒什麽事情好做。”

  “你其實可以讓兒子一家人常來。”

  “我兒子一直沒結婚。也沒有自己的孩子。他現在都快四十的人了。當然,他有自己的女朋友。那個女人有兩個孩子,是她前夫留下來的。”

  這時我倆陷入沉默。老約翰是這種層次的美國人中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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