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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失控的家長不問青紅皂白地打犯了過錯的孩子,街坊鄰裏、親朋好友常過來勸解,“孩子調皮不對,但也不能沒頭沒腦地揍呀?!這不是好的教育方法。”當然也有人持“打是疼,罵是愛,棒子下麵出孝子”的看法。不過應該是所有的人都認為那個孩子犯了錯,用打來懲罰,還是循循善誘地進行教育是方法問題。或許有人寵愛子女,對他們的過失從來都不聞不問,但這是一種糊塗。
如果您這是在國內,看見街麵上當場抓住一個小偷呢?喊打的人就多了去了。小偷著實可惡,不勞而獲,用卑鄙的手段偷走他人的財富,得狠狠地懲罰!打個頭破血流鮮讓他長記性。然而用痛打來懲罰不是好方法,應該叫來警察,把小偷送到司法部門,用法律來製裁這個犯盜竊罪的人。其實現在的人們心裏很明白這一點的,打小偷也是對他人權的侵犯,可看見光天化日之下偷東西的人實在覺得可惡。沒人會認為小偷對。明擺著,他偷東西。也就是說,小偷有罪,但不能直接地用打來教育。
有一惡霸平日魚肉鄉裏,一夥忍無可忍的鄰居終於將他痛揍,又砸了他的家。這個…還和人們打小偷的判斷一樣,惡霸雖有罪,但得法律的手段解決。同理,絕不會有人認為惡霸是對的。
那要是兩撥黑社會團夥在街頭大打出手呢?市民們趕緊躲避,報警叫來警察把他們抓走。這械鬥的兩夥人都不是好東西。幹嘛光說那些歹徒呢?兩個村子為了水源、土地等利益的械鬥,家族之間說不清、道不白的冤仇,民族間的糾紛,國家間利益上的衝突等等,如何論是非曲直?很遺憾,筆者認為,人類社會中很多問題由於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是很難論清孰是孰非的,絕對的正義也是沒有的。我相信這點淺顯的道理不言自明。
不過從古到今,世界上矛盾的雙方總愛強調自己的“正義性”。而且在很多情況下,受到鎮壓和迫害的弱者情緒激昂地高喊“正義在我方”很能蠱惑人心。大陸的法輪功就是個例子。現在國外的“法輪功們”正是想用中共政權對他們的鎮壓來證明自己的“絕對正義”。這怎麽可能呢?我反正是不會相信李洪誌那個自稱淩駕於基督教、伊斯蘭教和佛教之上的“大法輪”,很多理性思考的人們也不會相信。“真善忍”這種提法作為一般道德標準我不會反對,你把“法輪功”作為一般的氣功,用之鍛煉身體無可厚非,但信了“法輪功”身患絕症可以複原,中共鎮壓“法輪功”便遭到了上蒼的報應,打手們都不得好死,席卷北京的沙塵暴撲天蓋地,甚至“大法輪”主宰著宇宙就太懸了。我個人認為“法輪功”是一種漏洞百出的迷信,簡直算不上一種宗教。當然,這僅僅是個人看法。如果有人就是相信“法輪功”,我不會去強迫他不信,也不希望“法輪功”信徒們一定要我信。
本來不想就此說東道西,可看到國外的“法輪功”信徒們到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抗議示威,本人便有了不得不說的話。我並不認為那些金發碧眼的抗議者們真的認為自己肚子裏會有個“轉法輪”;他們不是虔誠的信徒,僅僅是想以此抗議中共專製政權對“法輪功”的鎮壓。不過他們是作為“法輪功”信徒被北京的公安人員架走的。他們到底是否相信“法輪功”?中共政權如果真的殘暴鎮壓了“法輪功”(國外專門宣傳“法輪功”的報紙總是這樣說),“法輪功”就絕對正確了,“大法輪”就真的在每個信徒的肚子裏轉起來了?對此我們不能不有所警覺:“法輪功”正被敵視中國,一心一意損害中華民族利益的外國勢力作為工具來利用。
如果站在有民族感情的中國人的立場上,這裏麵的是非曲直明眼人心裏應該一目了然。
(07、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