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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美國寂寞,網上塗鴉成了樂趣之一,多是寫些故事、隨筆一類。知道自己也就是個很一般的寫手,但覺得該有業餘愛好的權利,所以多年來一直“塗”,自得其樂也。也不能這麽說,第一有假清高之嫌;二是真要沒人理也失望。嘿嘿,咱不過是個凡夫俗子。
對政治也議論,多是感性出發,雖不是起哄,但也談不上有見地,畢竟是外行漢,所以對雄辯滔滔的宏論隻有洗耳恭聽的份兒。當然對各種不同的政治觀點還是有個人的看法的,“啞巴吃餃子--心裏有數”,自我安慰一番。從另一個角度講,看到一些網民因不同政治觀點相互進行人身攻擊,也真是甘拜下風。既然這樣,咱可以用“政治覺悟不高”標榜自己。知趣,搞些“花草蟲鳥”吧。
盡管是塗鴉也要認真,否則怎麽是興趣所在?生活中的所見所聞“侃”成一個個故事。完全真實地寫出來?當然不會,要不怎麽叫創造呢。可惜本人的想象力太差,創作未必出色,常常很一般,甚至如同嚼蠟。可是您能說喜歡打籃球的人非得成為明星才稱得上真喜歡嗎?嘿嘿,這是我的嗜好,玩玩而已。不過還得再重申一遍:極其認真地玩兒才能覺得有意思。
咱沒打算成為心靈工程師,精神境界高不起來。寫東西的原則就是兩個字--“有趣”。你想呀,如果故事講出來讀者一看就睡著了,其作用也就是安眠藥。更糟的是,作者想表達的任何意思都無法向讀者傳遞,那講這個故事的意義何在?真難堪。不過編個有趣的故事對我這樣沒什麽天賦的人不容易,而況自己在寫作形式和技巧上僅僅一知半解,基本上處於想怎麽寫就怎麽寫的狀態。所以寫出些東西貼在網上,瀏覽、閱讀的點擊數令我有些尷尬,跟帖也少,至於觀感、評論就更少了。失落當然有一點,好在跟貼多是鼓勵和善意的批評,甚至還有點評論。
也不盡然,一日以第一人稱貼了篇諷刺小說;大意是一個內心並不真誠的人是如何變成市儈的。“我”是來自知識分子家庭,在“文革”之初想“積極投身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結果遭到冷遇,後來又主動“上山下鄉”,仍然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仕途。在種種的“挫折”中他逐漸悟出了自己人生道路的“真諦”--毫不羞恥地自私自利,以至自己早已變得俗不可耐卻還自鳴得意。這個故事其實以我的一個親戚為原型,可以說故事中大部份事情都是真實的,我隻是把一個個情節串起來而已。老實講,寫這個故事時咱真有痛心疾首的感覺。
很快有位讀者在跟貼中情緒激烈地指責了我,說“還好意思恬著臉把自己以恥為榮的故事講出來”。我先是有些意外,心想:這是小說呀,您這對主人公的指責沒錯,可那並不是現實中的我呀。後來猜測,此公大概並沒有認為是篇小說,僅僅是篇個人的生活感受。
真的連是篇諷刺小說也看不出來?我沒有貶低這位讀者的意思。問題是現今有關文學藝術的網壇上,談個人感受的帖子非常之多。另外,網站論壇什麽人都可以上貼、跟貼;可以說誰都知道這網壇是“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如果確實是這麽一位俗不可耐的人如此地在談個人生活感受,他的以恥為榮被讀者指責又有什麽不應該的呢?有了這種想法,我便簡單地回貼,這是篇諷刺小說,並希望和這位讀者一起討論生活態度,可惜沒有回音。
過不久,我又以第一人稱寫了篇故事,是描繪海外華人的,其中涉及到些比較敏感的政治話題,初衷是希望表現普通人的心態,“我”的一些想法應該在大陸來的華人中有代表性。貼到網上不久就被指責。不,是尖刻的挖苦。要是沒有理解錯的話,矛頭是對著我來的。大概對咱的政治態度非常不滿吧。
“這僅僅是我寫的篇小說呀,故事中的‘我’不能同作者劃等號。”我這麽一解釋就更糟啦。攻擊者斷定,我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於是無情的冷嘲熱諷都來了。此刻自己的想法是:“唾麵自幹”吧,人家從一開始就要痛罵你而後快。
你說“我沒招惹他們,這到底是為什麽”。算啦,算啦,人家根本不想和你理論什麽問題,隻想罵你個狗血噴頭。如果你也暴跳如雷地回應,那正中攻擊者的下懷,立刻精神抖擻地和你“戰鬥到底”。人家管這叫“網上掐架”。
那我要認為這種“掐架”毫無意義呢?“認輸”唄,“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話不投機半句多,躲著點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