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在《楓華園》上見到議論夫妻稱謂的文章。想不到太太們中有如此認真者!這裏沒有貶義,隻是說妻子如果重視稱謂,丈夫不能置之不理。既然共同生活,大家又不是完人,怎能不多多包涵對方呢?特別是我們的妻子們往往很敏感。哎呀,我這裏似乎又有貶義,好像男的總是寬宏大量的。沒辦法,現在的世界還是婦女受歧視。您非要在稱謂上叫真兒,在現實中男女就能平等了嗎?表現夫妻稱謂最客觀的詞應該是配偶。那丈夫對外人介紹妻子時該說:“這是我配偶。”妻子也是如此,打電話找自己的丈夫,“XX在不在?他是我的配偶。”您看這象不象在說相聲?
稱謂是一種社會上約定俗成的東西。五、六十年代夫妻間的稱謂是“愛人”。這沒有什麽不好,現在我也是這樣認為。港台的人們譏笑“愛人”這個稱謂毫無道理。那個年代,“愛人”就是配偶的意思。如果非把“愛人”說成有“情人”、“lover”的含義,那是他們的歪曲,其中有著對大陸蔑視的成份。共產黨沒能很好的“治國安邦”,“愛人”這個稱謂也受株連。盡管如此,我到了國外,在中國人中間介紹妻子,都是說:“這是我太太。”入鄉隨俗嘛。我們夫妻之間是否真的平等,隻有我倆知道,稱謂是無所謂的事。
在五、六十年代,夫妻的稱謂除“愛人”外,還有“我那口子”、“我們家那位”、“我媳婦兒”、“我老婆”、“孩兒他爹”、“孩兒他娘”等等。這些大眾化的稱謂隨口說,過去如此,現在還是這樣。那年月,“太太”“先生”有“資產階級”之嫌,被“革命”革掉了。“老公”似乎沒人說。我揣測,這大概是港台地方上的稱謂,與“老婆”對應。現在有些大陸的人們身不由己地媚港台,也跟著這麽說。這也未嚐不可。丈夫叫成老公就老公吧。總算沒有把妻子說成“老母”。就是說成“老母”又怎麽樣?把丈夫和妻子說成是“老公牛”、“老母牛”又怎麽樣?不就是個稱謂嘛。客人一進門,丈夫指著妻子,“這是我‘老母牛’。”妻子邊上一笑,“他是我‘老公牛’。”這聽上去好像不夠悅耳,隻要您不把這種稱謂理解成實際意義上的牛就得了,別去鑽牛角尖。
說到地方上的稱謂,確實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容易引起誤會。我“上山下鄉”時,連隊裏有一上海青年到北京玩兒。去的時候他住在一位叫侯均的北京青年家中。過後北京的小子們問他怎麽稱呼侯均家裏人?他說:“見了侯均的父母,我就叫‘侯均爸爸’‘侯均媽媽’。”北京的小子們聽後立刻笑岔了氣。照北京人的意思,“侯均爸”、“侯均媽”是侯均的父母之間的稱謂,怎麽這位上海青年也這麽說?這位上海青年在一片哄笑中急忙辯白,他那麽稱呼的意思是說“侯均的爸爸”、“侯均的媽媽”。好吧,那要是見到侯均的姐姐呢?他一本正經道:“侯均姐姐唄。”啊-哈哈哈!北京的小子們又笑得發瘋。“侯均成女的啦!你管侯均叫姐姐!”至此,這位上海青年隻能張口結舌。倒黴的侯均也立刻有了個外號:侯均姐。你看這幫北京小子們有多討厭。可誰讓各地的稱謂有著如此這般的不同?
再有一次,北京青年和上海青年就稱謂又發生誤會。一上海青年說,鄰居XX人和媳婦關係過於親密,最後以小倆口離婚告終。這真讓我們北京青年一頭霧水,怎麽“過於親密”就不行呢?這回輪到上海青年大笑,說我們裝糊塗,“那人怎能和媳婦過於親密?!不正當!有扒灰之嫌!”“那是兒媳婦!”北京青年也異口同聲地喊起來,大笑不止,說上海人荒唐,兒媳婦和媳婦是不分的。這種嘲笑讓上海青年惱火,於是導致了一場毆鬥。本來說起來是個笑話,結果以兩地青年鼻青臉腫告終。唉!
“同誌”這個稱謂也引起過麻煩。大陸和台灣對“同誌”的理解很不一樣。八十年代以前,人們相互稱呼都說“同誌”,甚至到了八十年代初“同誌”這個稱謂還很流行。可台灣的人們常把“同誌”理解成同性戀!一台灣商人八十年代初到大陸來尋商機,剛出旅館們,一出租車司機上來就問:“同誌!你到哪兒去?”台灣商人本來剛來大陸就有些心驚膽戰,忽然又來了個同性戀。他是毛骨悚然,立即快步離開。出租車司機攬生意心切,緊跟不舍,“同誌、同誌”個沒完。此台灣人大駭,飛逃。回台灣就講大陸同性戀之猖獗!啊呀,稱謂竟引起兩岸如此之誤會,罪過。
八十年代初,我大學畢業前在山東實習。那會兒“同誌”這一稱謂已逐漸消失,當地取而代之的是“老師”。到哪兒一打招呼,甭管麵前什麽人,開口就是“老師”。本人暗想:透著是孔子的故鄉。“三人行,必有吾師”嘛。當時北京稱“師傅”。上公共汽車買票見著售票員,到商店買東西見著售貨員,上小吃店吃早點見著店員,等等,都尊稱對方為“師傅”。又是“老師”,又是“師傅”,真的認為每個人身上都有值得自己學習的地方嗎?我這是真正在裝糊塗。這麽稱呼顯得謙遜,是一種尊重的表示,對方愛聽,到時候會對您提供相對好的服務。不過您不會對誰都是“老師”、“師傅”的亂叫。見到單位的頭兒,您就得稱呼頭兒的官職。明擺著,得稱呼他們愛聽的,明明是有官銜的嘛。這樣做確實有溜須拍馬之嫌,可您見了頭兒,非要梗梗個脖子直呼其名,這就有點成心和自己過不去的意思。前邊已經說了,沒有必要在稱謂上斤斤計較。您確實得了解到對方愛聽什麽樣的稱謂。一日我和妻子在北京街頭遛達,一外地老年婦女上來問路,她稱我妻子為“大姐”,我為“大哥”。這讓我有些不快。那老婦人少說也有六十以上。怎麽,她看我倆比她還老?我們不到三十,竟成了她的“大哥”、“大姐”?在她的觀念中,越是提高我們的輩份就越是對我們的尊敬。她要是尊稱我是“老大爺”,我還不得認為遇上了精神病,撒腿就跑?
那這位老婦人該稱呼我們什麽呢?“同誌”既然不時興,叫“先生”、“女士”吧。您看在美國,如果稱呼不相識的人們,不論年齡大小,男的都是先生(sir),女的都是(ma’am)。sir和ma’am在過去都是稱呼貴族的,現在用於一般百姓身上,顯然是為了表現尊重。“為什麽男的是sir,女的就是ma‘am?明顯的男尊女卑!”哎,人要總這麽吹毛求疵呀,肯定是自信心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