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東西來得太晚了,並不一定沒有它存在的意義。隻是,我不想要了。
(一)
當年參加高考,見過很觸目驚心的一幕。
那天下午答完卷紙出考場時,發現一位考生暈在地上,父母在旁邊呼天搶地。問過路人才知道,原來是這位考生遲到了半個小時,哀求監考老師讓他進去,監考老師卻不為所動,說了一句:“遲了太久,就不必到了。”考生最後撲通一聲跪在地上,連連磕頭,磕到頭都破了,老師仍堅稱絕不破例,拒不放行。考生最終暈倒在地,父母指責老師不通人情,痛哭大罵不已。
這件事始終存在於我的記憶中,至今想起那考生血肉模糊的額頭仍覺得淒慘無比。我並不覺得那位老師做得有何錯誤,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他隻是履行職責而已。如果他一時心軟,卻會對不起那千千萬萬按時抵達的考生。
高考是人生大事,想來那一次遲到雖不至改變那位磕頭考生的命運,卻也必然影響甚大。不知道這一場教訓,是否讓他銘記終生。
(二)
後來工作,關於“遲到”的話題更是每天上演。北京是名副其實的“堵城”,朋友聚會、工作見人大多會因為交通問題而遲到,我不算苛刻的人,每次哪怕自己早到也願意多等一會兒並無怨言。
然而隻有一種情況我會變身成“絕不通融”的鐵麵人——應聘的遲到。
曾有一位各方麵條件都不錯的應聘者,卻比約定好的時間整整遲到了一個小時。那天我微笑著聽他講完他的工作經曆,然後把他送走,在簡曆上打了個大大的叉。我給人事部門的反饋是:連自己最重要的事情都可以遲到,公司將無法把工作放心交托。
明知今天是關鍵行程,交通可能會出現擁堵,就該做好準備,早早出門。臨到最後才發現時間晚了,不停道歉,氣喘籲籲地奔跑……對不起,這不會得到同情。
如果分不清輕重緩急,說明你根本還沒有成熟到可以合理分配自己的時間,更難以在這個殘酷社會立足。遲到與否,不僅僅是體現細心與認真,更重要的是體現一個人的責任感。
(三) 某天看電視,看到一位棄嬰在孤兒院長大成人後與親生父母相遇。親生父母接受訪問時聲淚俱下,稱當年是因為家境貧寒,萬般無奈才放棄了孩子,現在經濟條件好了,希望可以找回孩子,補償孩子。
鏡頭一轉,那位已經生出青色胡茬兒的小夥子一臉漠然。記者問他:你願意與父母相認嗎?他點點頭:願意。記者又問:那你願意跟他們回家嗎?他說:不願意。 記者問他為什麽,他說:好多年以前我期待過跟他們相認,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這個念頭在我的心裏想了太久太久,幾乎每天都要想一遍,想起來就想哭。可是特奇怪,想著想著吧,這個念頭居然就漸漸淡了,而且越來越麻木。到最後,我自己也不覺得這是多大個事了。
他搖搖頭:我現在覺得自己就這麽自由自在,也挺好的。如果他們再來照顧我,我還真不習慣,所以還是算了吧。 記者追問:那你是在恨他們嗎?他笑了一下:以前有過,現在確實是真沒有了。沒有愛哪來的恨?我就是覺得,有些東西來得太晚了,並不一定沒有它存在的意義,隻是,我不想要了。
一杯熱騰騰的茶,放到涼透,再喝已沒有必要,隻會傷身。一件加厚的外衣,穿得太晚,寒氣已經侵入體內,感冒無法避免。兒女的孝順,在父母仙遊以後才體現,那是失德與偽善。朋友的關懷,在事過境遷後再開口,隻會得到禮貌的回應,很難得到知己的情誼,交心的溫暖。
當年監考老師的一句話,卻是道出了真理。遲得太久,不必到了。
遲到,本身就說明了緣分不足與欠缺付出,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都不該再續前緣。你若真在乎,必然早早付出,早早追求,怎會等到對方心已死,情已逝,才遲遲到來。
在某場人生約會時,如果又一次遲到,隻能說明從未重視。即使“到”了,也無法抵消“遲”的負作用。問問自己的心,是真的需要這場相逢嗎?還是下一次才值得嚴陣以待,準時出現?
不曾重視的相約,失去時莫道遺憾。
轉自《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是的,有很多事隻有一次機會,錯過了就錯過了,俺很喜歡這句:我們有選擇的權利和理由,但是也得承擔因此而來的後果和結果。確實如此。
哈哈,你沒來晚,隨時來都歡迎。
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們有選擇的權利和理由,但是也得承擔因此而來的後果和結果。
我也來晚了,哈哈,不過不算太晚。謝謝蔥。
自愈故事本身,沒有誰對誰錯,世界上的事情就是這樣,本來就沒有絕對公平。否則,你憑什麽跑別人博客看別人文章,不會說聲感謝,隻會指責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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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插足別人婚姻的小三們到是應該好好學習一下.小三們不就是要這個遲了太久的"愛情"嗎? 而且還會"還是下一次才值得嚴陣以待,準時出現". 有點意思.
同感!
遲到,俺覺得是一個不靠譜的人,不值得人信賴。但是事情有大小,我說不是太大的事,比如朋友聚會,如果我碰巧有比朋友聚會更重要的事,我會打個招呼,遲到一會兒,相信朋友們會理解的。
不好意思,俺並不同意你對考官的看法,至於這個學生啥原因遲到,文章裏沒有寫,俺也不能瞎猜。但如果隻是期待別人的同情和憐憫,早幹啥去了?為啥不能再讓這個學生進去,有樓上的友友已經回答了。
這篇文章俺覺得最有道理的地方在最後,看文章不要挑字眼,這裏倒是需要一定的寬容。
謝謝您的光臨和留言。
謝謝蔥兒分享!
連殺人要不要償命都可以由法官個人的好惡來決定,那個老師如此教條,可算是威風了一次。知道有多少人不夠分數線照樣上學嗎?
若不是一群應征者之一,而是大老板的大老板來公司視察晚到了,也要說他沒管理能力嗎?
這一製度 亦可限製無良老板 經常藉故加班 且不付費. 美多家公司採用此製
我恰恰和你相反,從來不覺得遲到“本身沒有什麽太大不了的事”,我覺得日常生活中遲到是一種很壞的習慣。但是,當一次特殊場合的遲到(你這裏也沒有講明究竟是為什麽遲到,可以諒解還是不可以諒解)會對遲到者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的時候,同情和寬容就應該戰勝所謂的冷冰冰的規定。而且這不存在對按時到達的人不公平的問題,因為他的考試時間並不會往下順延半小時。這種時候的寬容和對製度的尊重並不完全矛盾。如果我是那個監考老師,我一定會讓他進去哪怕自己承擔後果,而你一定不會,這是價值觀和個性的區別。但是既然你把這個故事貼出來並按照你的價值觀作評論,那我隻能說,你的故事和價值觀都讓我很不舒服。
不敢苟同。那樣對別的考生有失公允。
對別人多一份寬容是對的,但是做事也要有原則。俺個人覺得遲到本身沒有什麽太大不了的事,最重要的是遲到的原因,是否有個合理的解釋。如果確實是因為失誤而遲到,尤其是重大的事情,那麽承擔過失的責任也是應該的。
人哪有十全十美的呢?人家考生都放棄尊嚴下跪了,又何必那麽冷漠苛求?每一個考場開一間教室專門給那些遲到的人考也不是那麽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