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到溫哥華5個月了,漸漸愛上了這個城市。一開始總是覺得加拿大沒有美國發達,路修得不寬,路燈指示不明確,人顯得小氣,銀行不夠氣派。可是迎來了五月,溫哥華越發顯得美麗,天氣是那麽的溫和,人都是那麽的悠閑自得。慢慢的我的心開始融化在這個美麗的城市和她特有的休閑文化之中。
溫哥華的咖啡館遍地都是,我除了去星巴克就是去一個中國女孩開的咖啡館,因為我第一次去買咖啡的時候,咖啡館的老板,Maggie對人特別友好,給我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記得當時我在櫃台前正琢磨買什麽,當時又來了一個加拿大人,Maggie首先很尊重我,先問我要買什麽,如果我說沒想好,她才打算問下一個,對待客戶特別的平等和一樣的尊重。可能我說這話,有點歧視自己同胞的意思,可是有著一張東方的臉孔,我已經有直覺在有些美國和加拿大服務場合受到不一樣的待遇。在臨街一個香港人開的餐廳,我竟然遭遇到據絕講普通話的服務,所以Maggie的服務態度給我留下了特好的印象,於是每個星期必到她的咖啡館泡泡。慢慢的我們開始講中文了,也越來越熟悉。
他的咖啡館坐落在西區近UBC大學一個主要街道上,初來溫哥華,我很喜歡在這個街上走走看看,一來就認識在街上流浪的幾個流浪漢,其中有一個給人印象特深,此人全天在此街上來回走動,一刻不停。冬天漫天大雪的時候,也見他在不停的走動,每次嘴裏還念念有詞,一看就是一個精神不正常的瘋子。有一次,我正在咖啡館裏看書,他突然進來了,走到櫃台前要拿鑰匙去廁所。(不知道什麽原因,Maggie經常把廁所鎖上) 我當時感覺他一定和這個Maggie沒少打交道。後來又看到過他用零錢買咖啡和吃的,他買完了就座在座位上喝,一邊喝,一邊還叨叨,兩眼發直,要是你偷看他,他就頭不動,用眼睛使勁斜你兩下,感覺特嚇人。後來就不敢看他了。他喝完咖啡後,特別注意清潔,還把桌子上收拾了幾下,把杯扔到垃圾桶。當時我感覺,白人素質天生的高,覺得就連瘋子都知道不給人添麻煩。後來我每個星期都去咖啡館,再也不見他走進來了。但是每次去都看見他在臨街不停的來回經過咖啡店,嘴裏還是念念有詞。
今天,我又去咖啡店,店裏來了兩個白人女孩,一個失業了正在找工作,另一個進來吃中午飯,我是一大早就坐進來準備預習夏天的課程。她們都是老顧客,都和Maggie 挺熟的。我們四個人都靜靜的各自弄各自的,吃飯的吃飯,上網的上網,賣咖啡的賣咖啡,看書的看書。突然,吃飯的加拿大女孩說,嘿,傑森剪頭發了。Maggie跟著答茬說,他自己剪的。另外上網的女孩說,真難看(That is awful)。我往外一看,來回走的流浪漢正好經過我們的店。我覺得挺奇怪,她們居然連他名字都知道。我忍不住偷笑了幾下。吃飯的女孩接著說,傑森可是這裏的名人。說完大家都笑了。
下午等店裏沒人了,我和Maggie聊了起來。我問她,你們真逗,怎麽連流浪漢名字都知道。Maggie接著我的話茬就說開了,她說這個傑森和她打了很長時間交道了,傑森來了從來不買小杯咖啡,總是大杯,如果欠了錢,下次來一定還。還說他還總在二手店裏給自己添衣服。我把自己對傑森知道清理桌子的印象說了,Maggie 聽完對我說,這個傑森原來是有錢人家的,後來聽說吸毒,還吸貴的,被家人趕出來,才流浪的。他一看就很貴氣,買Maffin 都是買最貴的,如果有錢了,連三明治都買最貴的,最好吃的。他過去習慣在街上走,走完了就到Maggie店裏上廁所,Maggie有一陣反感他,就故意不給他鑰匙,還背對著他,傑森就站著生氣,過一會他偷偷拿了一個餅幹,Maggie雖然背對著他,但是很警覺,發現了就對他說:傑森,拿回來!傑森聽見了,嘿嘿一樂,說:“她變聰明了”,反而把Maggie逗壞了。她又講,別看傑森是流浪漢,很髒,他還拒絕別人給他剩下的東西。有一次一個老太太把切好的另一半三明治遞給傑森,他很有禮貌接過來,一轉手就放在了桌子上,老太太還挺生氣,自己又拿回來吃了。
溫哥華的天氣在加拿大是最好的,流浪漢可能出於這個原因,在溫哥華幾乎隨處可見。有一次UBC大學搞活動,居然口號是讓流浪漢在大學書店門口過一夜,還可以讓學生參加體驗流浪生活。
在咖啡店呆久了,覺得溫哥華的人,都挺休閑的,非周末的白天,經常看見全副武裝的騎自行車鍛煉的人,還有泡咖啡館的記者,吉他手,似乎人們都做著自己很專業的事情,同時不需要上班賣命,感覺非常的休閑。似乎流浪的生活也是個人的選擇,流浪漢們有了錢,也會買咖啡喝。更沒想到流浪漢裏也有貴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