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
(2011-01-19 07:11:31)
下一個
新年剛過沒幾天,就吃了兩張罰單。
第一張是town裏寄來的,說是我們這前不久下大雪,我們沒有在24小時內鏟掉門口人行道上的雪,罰款$83 刀。LD 說冤枉啊,他鏟了!仔細一想,那場雪太大,第二天隻鏟了車道,人行道是後兩天鏟的。俺還幸災樂禍,說警察叔叔是不會冤枉一個好人的。
第二張是上周末,我去做瑜珈。將車停在大街的一個meter parking上。出來的時候忘了時間,又到附近的銀行轉了一趟。等我去開車時,看到警察叔叔正往我車上放紙條,說是over time parking。罰$40 刀。俺和警察叔叔解釋,我放足了錢的,可能就過了幾分鍾。沒用,警察叔叔告訴我 “It's done deal." 俺隻好打碎牙往肚裏咽。
要說我自己挨罰的曆史,運氣不是一般的不好。俺真是一良民,大錯沒犯過,小罰單吃過不少。
一次去圖書館還書,看到一停車位就停進去了。回來時就看到一警車橫著停在我車後。(警察局就在圖書館隔壁)。俺很有禮貌地過去請警察叔叔讓我開出去, 他說不行。我以為他開玩笑,他說你看那牌子上寫的什麽。俺揉揉眼睛一看,上麵寫著“reserved parking"。隨後,他很客氣地遞給了我一張罰單$32.
還有一次,我下班從我單位門前的街道左轉,被警察攔住。俺不知道犯了什麽錯。警察說,這條街道隻能在6 pm 後才能左轉。俺進進出出多少年,從來沒注意過牌子上寫的什麽。大概也是罰了$40 左右。
另一次,正開著車。前邊有一警察在一路口好像指揮交通。我的車子在路口按警察的指令停住。我順手拉了拉自己的安全帶,夏天衣服穿得少,卡著脖子很不舒服,在停車的空檔,我順手將它拉到肩膀下麵。警察火眼金睛,馬上讓我停到路邊上。邊上還有其他警車,另一警察過來給我一張罰單。說是'improperly wearing safety belt." $45 刀。據說那次正好在搞safety belt campaign. 我撞到槍口上了!
還有。。。算了,就不都交代了。俺之所以是一個好人,是因為幹一點壞事就會被抓。
這是對你最大的保護,絕對不敢有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