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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concealed carry permit ( CCP ) 和持槍自衛

(2023-07-07 13:54:06) 下一個

我覺得這件事 雖然憲法是允許,也偶有成功的例子, 但在人口大城市不應該提償,總的來講成功的例子不多,很多人申請CCP是為了愛好槍支,想做一下“瓦爾特保衛薩拉熱窩,不是真的考慮自衛, 因為真的到了出槍案的現場, 要成功地放翻槍匪, 需要很高的射擊水準和反應,要是打死了匪徒, 你後麵怎麽能證明你夠格是正當防衛?這有一大堆的法律程序要走,你怎麽能不讓隨聲趕來的警察不把你打成全身都是槍洞? 我相信最愛槍的人到那時也是首先不會選擇開槍的。這是我的大實話,沒有幾個槍兄會真的想要見義勇為, 不要在這裏給我唱什麽高調,一個城市幾百萬人,你說要多少人帶槍才能夠在全市有效地阻止槍案?那我們還要那麽多的警察幹嗎? 所以我支持不能隨便帶槍,有任何犯罪,精神病記錄的都不能帶, 而不支持佛州,德州那種讓你人人帶槍都可以的 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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