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病人有多種疾病, 估計很有可能在近期由急診住院, 但她家附近的那所醫院比較差, 所以她想住到一個好的醫院去,她理想的意願是 John Hopkins Hospital ( 我簡稱是JH) 但是離她家有大約1.5小時路, 她要是用救護車是不肯送到那麽遠的。 現在她的問題是:
- 最好的辦法是自己人送她去JH, 但前題是病情不能太緊急。因為聽說病人自己去急診
- 救護車送去優先。病人要能等得起啊。
- 要是先住院了再送到JH, 那就麻煩比較多了, 有一種說法( 未經證實)是要好醫院派一位醫生過來看一下病人, 覺得有價值轉,同意了才肯接收,( 當然要所在醫院肯放人)。 那麽派什麽樣的醫生過來的這個過程是怎樣產生的?當然是病人家屬自己去跑了。
哪位有經驗肯談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