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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去看看尼克鬆的案子就知道了什麽可以叫作證據!尼克鬆和有關人士在談話中有20分鍾的錄音被擦掉了, 尼克鬆沒有能給出理由

(2019-11-07 09:08:06) 下一個

為什麽擦掉了, 這才稱得上是證據!

反看Whistleblower , 他拿得出這樣的證據嗎?川普和烏克蘭總統談話或和別的關鍵人無談話他在場嗎? 他就算在場有錄音嗎?他聽說有啥用,他"聽說"很多人都可以說是"聽說"。根本不能算做證據! 

尼克鬆是聽信了別人的損招把自己的所有談話全錄音了下來, 說是為了寫回憶錄, 從那以後,大概再也沒有總統願意幹這傻事了, 所以也不可能錄下哪個總統的談話, 更不要說是私密的談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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