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鬧,不大鬧,最後就等著和諧了,看看最新的事件情況
(2009-05-11 08:04:44)
下一個
杭州的富家子弟酒後飆車車速100多撞死人,把人撞出20幾米。當時交警的通報會,居然說時速70碼,普通意外交通事故,睜眼瞎話。好在死者一家人多朋友多,嘩啦啦出動一大片,鬧,大鬧,群情洶湧,這不,政府出來平息民憤了,說要嚴處飆車肇事者了,上升為恐怖事件。中國的法律如遊戲,不鬧,就等著被和諧,不鬧, 不大鬧就去訴諸法律,那就隻好自費去找交警仲裁部門去量車速,自費去解剖屍體檢驗碰撞部位和力度,再自費去打官司,官司最後結果肯定就是。。。。。
這杭州的家屬一大鬧,不但各種服務全免費,各部門不敢刁難,一路綠燈通行,家人不需東奔西跑求爺爺求奶奶,交警政府官員主動上門服務,官司沒開始,補償就主動上門,肇事者老媽下跪請罪,若不鬧,可能是死者老媽給公檢法下跪求真相呢。
國內打官司,如果沒有強的背景,一定要先鬧,大鬧,然後讓事件定好性質了,還原了事實的真相,再走法律道路,再收集證據,根據案件的定性,車速可以是100,200,50, 70,也可以是酒後,吸毒後,或無意,不小心,自己尋死,或惡意,至於劉博士的案件,可以是自殺,他殺,謀殺,玩忽職守,無醫德,無技術,或盡心盡力,正常醫療結果,完全根據官方對事件的定性,也就是根據鬧的程度。
Liu博士的情況值得同情,到底是海歸,社會人脈單純,不能招集群眾,無力先大鬧特鬧,就無奈地走法律,對他我報以同情,從他要自費鑒定來看,官司不容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