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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需要理由嗎?

(2008-07-27 14:21:19) 下一個
lornepark

愛不需要理由。它是心與心的對話,是緣分,是相遇,是相知。愛來得突然,或許也走得突然。

我從來以為,真正相愛的人,沒有鍋碗瓢盆柴米油鹽的介入,沒有雙方家庭和各自背景的利弊權衡;計算關係得失不是愛,是生意上的交易。愛是一種超脫世俗的情感, 是一個靈魂與另一個靈魂的對話。

原本相愛的人,一旦走人圍城,又能有多少愛的成分?愛,一旦介入利益,又
有何意呢?

愛,不是親情。親情是慣性使然,是細水長流,是相互妥協。而愛則不同,它是曾經擁有,是兩情相悅,是一個階段。

明知對方有種種毛病,依然走到一起,這是愛。

於是,想起古代某情聖的話:“我噠噠的馬蹄,是個美麗的錯誤,我不是歸人,是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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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雄鷹展翅 回複 悄悄話 完全同意。
我也寫了一篇類似的博文:“婚姻不是愛情”。歡迎來讀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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