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大公報一則因壓力而遭刪的新聞:貪腐案牽出一串官,江蘇廣電再有官員「雙規」
(2008-05-10 08: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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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案牽出一串官,江蘇廣電再有官員「雙規」
DWNEWS.COM-- 2008年5月10日2:33:2(京港台時間) --多維新聞網
大公報/震驚內地的江蘇廣電貪腐案情在蔓延。消息人士透露,繼江蘇廣播電視總台副台長兼廣播傳媒中心總裁張蘇明,副總裁李順揚、許涯文以及財務處長王建剛等中高層官員之後,江蘇省廣電集團的基建處處長日前也被「雙規」。據透露,張蘇明與妻子同時被「雙規」,不單是「吃廣告回扣」的問題,而是栽倒在造價15億元人民幣、將於今年10月投入使用的江蘇省廣電集團新大樓上。
【本報記者南京九日電】
消息人士披露,張蘇明作為江蘇廣播電視總台的副台長,分管基建,其妻是在「招標辦」工作,被疑在新大樓招標過程中夫妻聯手操作。
夫妻涉受賄千萬
據江蘇省紀委官員透露,對於張蘇明貪汙的情況「早就有人反映」,但因為他屬於副廳級官員,「不會輕易動他」,後來因為江蘇廣播傳媒中心副總裁李順揚、許涯文等人的案件再次牽出張蘇明,「與張蘇明交往甚密的南京『龍瑞裝飾』的老闆進去了」,江蘇省紀委為此專門開了好幾次會,已經掌握的證據證實張蘇明貪汙受賄的數額多達一千多萬元人民幣,這才下決心將他「雙規」。目前,張蘇明在省紀委接受審查,消息人士稱,工程腐敗案多為協同作案。目前,此案還在蔓延,下一步還會牽出更多的涉案人員。而李順揚、許涯文等人已經被移交當地檢察院立案依法處理。
坊間和互聯網上有人質疑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台長,認為江蘇廣電係統如此眾多的中高層官員紛紛落馬,作為「一把手」的她難辭其咎。
這位今年57歲的「一把手」精明幹練,深得領導肯定,賞識她的人對她的評價是「能做事、做成事」。
被稱為江蘇廣電城的新大樓位於南京市中心的鼓樓東南部、丹鳳街和雙龍巷的交匯處,這座新大樓一百七十米高的塔樓外型似翔鳳展翅,四十六米高的裙房似巨龍盤臥,是一座現代化的科技智能傳媒大廈,其整體建築與規劃設計取盤龍立鳳之勢、龍鳳呈祥之意,被江蘇省作為文化精品、城市亮點和傳媒象徵在打造。江蘇廣電城共佔地25500平方米,地上36層,地下2層。自2004年9月動工以來,獲得過中央與江蘇各級官員的關注。
防範措施失效
工程腐敗在內地屢見不鮮。據了解,在此大樓興建的過程中,相關部門不是沒有採取防範措施。玄武區檢察院在2007年6月12日下午曾「送法到工地」,組織了江蘇省廣電集團近60餘名中層以上官員及參與新大樓建設的11家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在江蘇省廣播集團大會議廳裡,由玄武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卜雲國專題講授預防職務犯罪相關法律知識。
據悉,在該次講座中,卜雲國以建設領域剛剛發生的活生生案例警示和教育大家,「講座在與會的各級官員中引起了強烈的反響」。當時,江蘇省廣電集團紀委書記邵明華、監察室主任蔣衝還與玄武區人民檢察院領導一同向與會的每個人發了法律書籍。
不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也大有人在,直接分管新大樓建設的張蘇明顯然沒有引以為戒。據悉,張蘇明還包養了情人,並用貪汙款為情人多處買房。
江蘇廣電高層爆發一連串貪腐大案
(中央社台北七日電)中國江蘇廣播電視總台副台長兼廣播傳媒中心總裁張蘇明、副總裁李順揚、許涯文以及財務處長王建剛等多名中高層幹部,近期接連被「雙規」。該台負責廣播事務的中高層幾乎被紀檢部門調查,令江蘇省政府高層為之震驚。
香港「大公報」今天報導,江蘇廣播電視總台廣播傳媒中心的前身是成立於一九五三年的江蘇人民廣播電台,是江蘇省官方廣播電台。
二零零一年六月,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成立,江蘇人民廣播電台並入其中,改稱現名至今,目前旗下擁有十套廣播節目。
江蘇省紀檢部門得到線索,發現江蘇廣播電視總台廣播傳媒中心多名中高層存在貪汙受賄嫌疑,隨即立案調查。
四月上旬,辦案人員先對廣播傳媒中心廣告部兩名負責人「雙規」,其後控製許涯文和李順揚等人,並從中掌握了張蘇明的大量犯罪事實。
消息人士說,張蘇明是四月二十七日被江蘇省紀委的辦案人員帶走。當時張蘇明正在參加江蘇廣播電視總台的一個內部會議發言。
等到他發言完畢,辦案人員就叫他離開會場,當場宣布「雙規」決定,而交代出張蘇明的,正是事先被「雙規」的許涯文。
與許涯文熟識的一名消息人士說,許涯文在被辦案人員帶走後不到兩個小時就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供出張蘇明也參與貪汙受賄的重要線索,隨後李順揚等人也先後證實了這一供認。
張蘇明等人貪汙受賄的途徑主要是截留單位的廣告款以及向廣告商收取回扣等,目前辦案人員已經從多名涉案人員家中搜出來曆不明的巨額現金,數額多達人民幣幾百萬至上千萬元不等。
此外,辦案人員還查出這些涉案人員的私生活大多極為糜爛,其中僅許涯文一人就包養了十多名情婦,並通過這些情婦共同犯罪。
媒體貪腐大案頻發近幾年來,中國媒體高層貪汙受賄等腐敗案件時有發生。
中國官方媒體的特殊性質,司法機關在審理媒體從業人員犯罪案件時,一般會參照國家公務人員從嚴判罰。
按照中國「刑法」,個人受賄數額在人民幣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據此,張蘇明等人貪汙受賄罪名一旦認定,將很可能難逃十年以上的牢獄之災。
江蘇廣電集團中高層幾乎一窩端
江蘇廣播電視總台副台長兼廣播傳媒中心總裁張蘇明、副總裁李順揚、許涯文以及財務處長王建剛等多名中高層官員近期接連被“雙規”。該台負責廣播事務的中高層幾乎被紀檢部門“一窩端”,令江蘇省高層震驚。
家中搜出巨額現金
《大公報》報道,江蘇省紀檢部門得到線索,發現江蘇廣播電視總台廣播傳媒中心多名中高層存在貪汙受賄嫌疑,隨即立案調查。辦案人員4月上旬先對廣播傳媒中心廣告部兩名負責人“雙規”,其後順藤摸瓜控製許涯文和李順揚等人,並從中掌握了張蘇明的大量犯罪事實。
張蘇明是4月27日被江蘇省紀委的辦案人員帶走。當時張蘇明正在參加江蘇廣播電視總台的一個內部會議發言。待其發言完畢,辦案人員即將其叫出會場,當場宣布“雙規”決定,而交代出張蘇明的正是事先被“雙規”的許涯文。
與許涯文熟識的一名消息人士表示,許涯文在被辦案人員帶走後不到兩個小時就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供出張蘇明亦參與貪汙受賄的重要線索,隨後李順揚等人也先後證實了這一供認。
據透露,張蘇明等人貪汙受賄的途徑主要是截留單位的廣告款以及向廣告商收取回扣等,目前辦案人員已經從多名涉案人員家中搜出來曆不明的巨額現金,數額多達幾百萬至上千萬元不等。此外,辦案人員還查出這些涉案人員的私生活大多極為糜爛,其中僅許涯文一人就包養了十餘名情婦,並通過這些情婦共同犯罪。
媒體貪腐大案頻發
近幾年來,媒體高層貪汙受賄等腐敗案件時有發生。去年10月,新華社江蘇分社原副社長兼總編輯施勇峰因貪汙和嫖娼等問題被捕。在此之前的2005年10月,北青傳媒兩名前副總裁鄭誼軍及鈕明、廣州日報社原社長黎元江和原總編輯何向芹、西安日報社原社長王長安、浙江廣播電視報社原總編輯王建人等人都因貪汙受賄等問題身陷囹圄。
由於中國官方媒體的特殊性質,司法機關在審理媒體從業人員犯罪案件時一般會參照國家公務人員從嚴判罰。例如2006年11月,杭州市上城區法院在審理原中華工商時報浙江記者站站長、中華工商時報浙江新聞中心主任孟懷虎一案時,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但杭州市上城區檢察院認為孟懷虎作為國家新聞媒體的記者,應當參照國家工作人員以受賄罪論處,隨即對一審判決結果提出抗訴。2007年4月,杭州市中級法院撤銷上城區法院對孟懷虎所作的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孟懷虎有期徒刑十二年。
按照中國《刑法》,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據此,張蘇明等人貪汙受賄罪名一旦認定,將很可能難逃10年以上的牢獄之災。
江蘇廣播電視總台廣播傳媒中心的前身是成立於1953年的江蘇人民廣播電台,是江蘇省官方廣播電台。2001年6月,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成立,江蘇人民廣播電台並入其中,改稱現名至今,目前旗下擁有10套廣播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