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癡黑話

沒什麽的,隨便寫寫,師傅讓弄個,就弄了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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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論述為什麽女雙事件中錯在國際羽聯

(2012-08-02 16:58:45) 下一個

[idiot94按] 此次女雙事件本來討論的已經太多了,說實話,應該大家繼續過日子了,但是由於還是不斷的有網友質問我們提出的要求國際羽聯道歉並承擔責任的請願,諸多疑問顯示出很多朋友並不了解我們的分析和思考。所以最後作一次總結,把我們考慮到的原因列舉如下,並且轉發到我個人的博克上麵,以方便大家問難交流。(體育看台本身的帖子更新太快,所以麻煩有興趣交流的朋友去我的博克討論,我定時查看回複大家的問題,謝謝)


事件始末:2012 倫敦奧運會女子羽毛球雙打采用循環淘汰賽製,前八名選手由小組分組循環比賽,按積分名次各自前兩名出線,進入決賽圈。然後由各小組第一分別對抗各小組第二進行淘汰賽直至決出冠軍。這種比賽的賽製在體育比賽中是常見的,但是在奧運會羽毛球女雙比賽中是第一次采用。08/01/2012 D組中國的世界排名第二的田/趙組合意外負於丹麥選手,雖然仍然出線,但是在小組排到了第二的位置。此時進行的A, C組的小組賽因此而出現了小組第二比小組第一更加有利的局麵,因為以小組第一出線的隊回率先遇到中國的田/趙。於是賽場上不幸出現了“爭奪第二”的遺憾情形。在A組的比賽中,中國的世界排名第一的王/於組合對陣韓國選手,在C組中印尼和另外一對韓國選手爭奪“第二”,事實上,在後來進行的B組比賽中,日本隊也出現了類似問題,但是不如A,C兩組明顯。A,C兩組的四隊八名運動員在裁判的警告之後,依然堅持要“第二”,故意輸球。賽後,國際羽聯研究決定剝奪這八名運動員的比賽資格,理由是他們沒有盡力進行比賽,違反了羽聯的規則和奧運精神。


這毫無疑問是一次巨大的醜聞,使羽毛球運動蒙羞,使奧運會蒙羞。初聞此事的時候,我既驚且怒,認為當事的這些運動員們簡直無可理喻,怎麽會如此惡劣?但是經過深入思考之後,我們認為在此次事件中,責任主要在國際羽聯,國際羽聯事先沒有盡心盡力合理製定規則,埋下隱患,終於導致危機爆發;事後推卸責任,草率處理,對觀眾不負責任,對運動員不負責任,對奧運會不負責任,對羽毛球不負責任;屬於嚴重失職,違背了羽聯自己的宗旨,損害了羽毛球運動的推廣與發展,傷害了廣大羽毛球運動員們和愛好者們。


分析:


1)國際羽聯的規則為什麽不合理


循環淘汰賽製在很多比賽中廣泛使用,尤其是足球的重大賽事,這是大家熟悉的。但是在世界杯以及其他的足球賽事中,出現小組賽中不盡力,或者控製得分的表現是非常常見的現象,這其實早已凸現出這個賽製的局限性。但是為什麽還是要采用這樣的賽製呢?主要原因有二,一個是循環積分賽可以相對的減少單次淘汰賽的偶然性,更加容易反映選手的“真實實力”;二是循環賽可以多幾盤比賽,增加觀眾欣賞的機會。但是,遺憾的是,這兩點優勢在奧運會女雙比賽中都是不能體現出來的。首先,羽毛球女雙項目長期以來中國選手過於強大,羽聯多次改革比賽製度(不一一贅述,過去15年中嚐試過很多,多半都不合理)目的都是為了增加比賽的隨機性,減小實力強大一方“一邊倒”的機會,如今采用單循環,又來反其道而行之,豈非自相矛盾?那麽,國際羽聯實際的目的還是想增加比賽場次,增加觀眾欣賞的機會,以此來宣傳羽毛球運動,擴大羽毛球的影響力。這個初衷當然是好的,可是國際羽聯隻是想當然而已,還是錯了。所謂增加觀眾欣賞的機會,還需要觀眾願意多看才行,否則你就是辦1000場比賽,沒有觀眾,依然沒有增加觀眾欣賞的機會。事實上,奧運會羽毛球的預賽(哪怕是淘汰賽,比如說單打),收視率和現場觀眾都非常低迷,因為奧運會不是羽毛球的專項比賽,即使是愛好者恐怕屆時因為有別的項目的決賽,也會選擇收看別的項目。所以分組小組賽更加沒有吸引力,事實上反而降低了這些比賽的普及度。這樣,循環小組賽製在這裏采用沒有了任何優勢,反而隻剩下其明顯的弱點(就是決賽圈對陣的問題)。請大家注意,在這個分析裏麵,羽毛球女雙,和奧運會這兩大背景都是關鍵的,對於別的運動項目或者賽事,這樣的理由是不成立的。這就是我為什麽強調要深入思考之後才會得到這樣的結論的原因。


這些事情並不難理解,也不難預先想到,羽聯看問題過於簡單,這實際上就是工作的草率,對於推廣羽毛球運動不負責任。事實上,國際羽聯在別的單項仍然堅持淘汰製的情況下,在沒有在重大賽事前嚐試測試新賽製的情況下,莫名其妙的在奧運會中突然對女雙采用這種隻有弊端沒有好處的賽製,凸現出國際羽聯長期以來一貫輕率的作風(過去亂改賽製的事情在這裏不合適一一重複,隻是略舉一例給不熟悉羽毛球比賽的朋友們:幾年前,一次在廣州的大賽中羽聯突然實行的新規則使得本來通常2,3個小時的比賽進行了6個小時都沒有結束,到淩晨1點之後,很多觀眾在現場實在熬不住睡著了。),這是羽聯內部的深刻的製度和人事問題的外在表現。


2)國際羽聯有其他選擇嗎


當然有,以前的單局淘汰製進行的好好的,現在別的項目也用,根本沒有問題,為什麽要改規則?即使用小組賽製,依然可以采用決賽圈重新抽簽的辦法避免這樣的問題出現。這些都是極端簡單的事情,小小的改動,甚至完全不改,沿襲舊法,都完全沒有問題。可是,羽聯非要無事生非,同時自己又不負責任,在這樣重大的時刻重蹈覆轍,因為亂改規則而擾亂比賽。從後來的記者招待會上來看,國際羽聯的負責人們完全沒有認真考慮過這些問題,當被記者問到這些細節時,隻能支吾搪塞,企圖蒙混過關。這決不是一個有責任心,符合奧運精神,有道德的領導機構的所作所為。


3)運動員們有責任嗎


當然有。但是絕對不是主要責任。這樣的醜聞不可能是任何一位運動員,更不用說那些最優秀的運動員們所願意看到的。但是作為一位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首先想到的當然是奪取最終的勝利,就像馬拉鬆比賽一樣,任何一位運動員都不會一上來就一直以百米衝刺的速度跑直到把自己累倒,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樣做不對,不是最佳策略。在奧運會上,最終的勝利就是金牌。為了這個勝利而拚搏,鬥力,更要鬥智,這才是奧運精神,運動員們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無論是在一場比賽中,還是在整個賽程中調節自己的節奏,有計劃的放棄一些球,一些分,甚至一些比賽,都是完全正常合理的。但是,如果到了非要“打假球”,求失敗的地步,那就說不過去了。可是,緣其初衷,如果規則和理,那麽這八名優秀選手中還會有任何一個人出此下策嗎?我想,答案是顯然的,當然不會。他們為了這次盛會,準備了那麽久,訓練的那麽辛苦,決不是來“求敗”的。可是,不合理的規則卻迫使他們不約而同的作出了這樣的選擇,這不能不說是一個悲劇。這個悲劇的產生,不是因為這些運動員們缺乏奧運精神,而是由於執法的當局沒有製定合理的規則而迫使優秀的運動員們不得不作出痛苦的抉擇。當一個體製有問題的時候,體製下麵的人被迫在體製的規定下犯下了違心的錯誤,請問大家,到底是體製的問題還是個人的問題?到底是應該去譴責不合理的體製還是去懲罰無力回天的個人?


如果情形換一換,如果醜聞是這些運動員服用了違禁藥物,那麽我絕對支持禁賽,或者更加嚴厲的處罰。因為那是真的違背了奧林匹克精神,是欺騙。但是我們今天看到的悲劇不是這樣的,我們看到的是個體在不合理的強權之下的無奈。


4)國際羽聯事後的處理合理嗎?


國際羽聯事後沒有任何深刻反省自己的舉動,反而一股腦兒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的當事的運動員們。為了自己的偷安,不惜毀滅式的采用取消比賽資格這樣的極刑對待他們。這是極其不負責任的。


從前麵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這個事件的主要原因是規則的不合理,大失考慮。主要的責任在規則的製定者身上。可是不幸的是,這立法者在這裏同時又是執法者,沒有了分立的權力,也沒有了體製內的監督。這恐怕就是造就了這個組織長期以來無能腐敗的根本原因吧。國際羽聯於是又濫用他們的執法權,又一次輕率的錯誤的處罰了這八名優秀運動員。實際上,對於一個敢於承擔責任,有良心的領導機構而言,正確的做法(當然,那樣的話,這次事件本來就不會發生了)應該是自己勇敢的站出來,承認賽製有固有的問題,並且指出在這個賽製下,為了爭奪更加有利的戰略地位,放棄小組名次是常見的行為。但是可以批評這些運動員們過於極端的做法,給與警告,但是將比賽繼續進行下去。同時承諾將來會完善規則杜絕這樣的事件再次發生。如果這樣處理,也會比現在搞得滿城風雨,臭名昭著要好很多。現在這麽處理,首先是對不起那八名運動員,大家都知道一名優秀選手的運動生涯是很短暫的,一生能有幾次機會參加奧運會?幾個羽聯的官僚因為自己的失職,把錯誤推給別人,說取消資格就取消了,這是多麽無理而且殘忍的做法?其次,觀眾本來可以看到中韓印尼的高手們的高質量決勝(當然不是說小組賽裏麵這樣的悲劇,但是我相信,即使是主張處罰這些選手的人們,你們也不會真的認為他們如果在決賽中相遇,還會讓球吧?),現在卻因為這樣過度反應而失去至少一半的欣賞機會。最後,然而卻不一定最不重要的是,許多對羽毛球不那麽熟悉,或者不熟悉的觀眾們經過這一次風波隻能對羽毛球留下一個很差的印象,這完全是領導決策的失誤導致的。(想象一下,如果他們讓這些選手繼續比賽,讓他們有機會在真正的賽場上展示自己的英姿,說不定會有更多人因為這個風波願意一睹他們的風采呢。)


所以說,羽聯事前糊塗,事後更加糊塗,完全是幾個官僚為了一己之私,損害運動員,損害觀眾,損害羽毛球,損害奧運會,這樣的組織,難道我們不應該要求他們反省,道歉,改組嗎?


(先暫時寫到這裏,歡迎討論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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