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生死之間---羅林博士(Dr. Maurice Rawlings): (四)死亡的概念

(2009-07-21 06:58:33) 下一個



四、死亡的概念


自古以來,人類始終不斷地在猜測人死後是否還有生命,但因證據不足,一直都是個謎。不過最近我們已收集到大量的資料,足以證明和使我們相信,人死後有生命。盡管如此,"死亡"一詞仍是不太容易理解的,因為它和生相對,是從有變無,很難用簡單的定義加以說明。

什麽是死亡?我們知道,卻回答不出來,這點即便是最偉大的科學家,也難以解釋。還有,對死亡和死亡階段的爭論,以及何時才可以停止對已死病人的搶救,這些大家都有著不同的意見。臨床死亡是指心跳、呼吸停止;生物死亡是指一切組織退化失去功能;法律上的死亡,是指對一切有效的複蘇搶救都不產生反應而言。雖然生物性的死亡是肉體生存的結束,但人類始終期望著永生。因此我們當從聖經中尋找死亡的定義,這定義就是“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雅各書2:26)

想用科學來證明死後有生命是不可能的,除非我們能使一具已腐爛的屍體複活。不過據我所知;聖經上曾有使死人複活的記載。例如:以利亞救活寡婦的兒子(列王紀上17:17-24)和書念女人的兒子(列王紀下4:32),以及以利沙的骸骨使死人複活(列王紀下13:20)。在新約聖經裏,主耶穌親自救活過三個人,他們是睚魯的女兒(馬可福音5:21-24)拿因城裏寡婦的兒子(路加福音7:11-15),和拉撒路(約翰福音11:1-44)。每一個星期天基督徒聚會,就是紀念耶穌死後三日又複活。

有許多報告指出,當人死的那一霎間,靈魂離開人體;在一些可逆性死亡中,當人複蘇時,靈魂又進入人體;至於不可逆性死亡,除了聖經中曾記載的複活之外,靈魂從未重入身體,這就證明了聖經希伯來書九章二十七節講的:“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同時也說明了,那些經曆過複蘇搶救後又複活的人,為什麽沒有受過審判的報告。至於某些複蘇病人不相信死後有審判,“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11:14)

無論如何,我們認為在死亡之門以外,還有另外的生命,這可以用一些事例來加以說明。

下麵是一位經過複蘇搶救後重獲生命的病人的自述:

 “我記得我的頭部先出來,然後我漂浮到屋角,我的妻子在哭,我企圖告訴她我在這裏,沒有事,但她不看我,也沒有一個人注意我。我經過兩個醫生,向下看我的身體,衣服已經被火燒毀,臉則是一團燒焦脫落的皮。醫生在問:"機器調到四百沒有?"然後他把兩個連接著電線的金屬片放在我胸上,我看見我的身體在跳動,就在那時,我知道我已回到自己的軀體內,我的胸部就象被騾子踢了一樣的痛,真不如剛才的那種滋味好受,當時的情節我至今記憶猶新。”

相信死後有生命已是相當普遍的事,有的人經過研究指出,在人類曆史上,人多多少少都相信死後有一種東西存在。聖經上說,當人被造好以後,神把對永生的渴求放入每一個人心中:“……又將永生安置在人心裏。”(傳道書3:11)就象飛鳥、鯨魚以及其他動物,能準確的尋找它們的歸宿處一樣,永生的盼望已在人的心中根深蒂固,從而使人類世世代代地尋求他們的創造者。

沒有聖經之前 

數千年前,人們用不同的方式,來表現信奉死後有生命存在。有些人把死者與花同埋,並認為死亡是一個值得慶祝的重大時刻--是從一個世界到另一個世界。《埃及死亡之書》是人類曆史上最早記載死亡的書,它收集了許多禱文,和指導人到另一個世界應如何做。

最先提出靈魂不死這個概念的是埃及人,當人死了,他們就把死人的屍體仔細地包裹和給他穿戴整齊,然後灑上香料,隨同他平常用的裝飾品、生活用品、食物及武器等等一齊埋葬。因他們認為墳墓代表了未來的家,活著地位越高的,他的墓地就越大。例如法老的金字塔這些世界上著名的古跡,就足以說明當時的人深信人死後有生命。埃及人的死亡史冊寫於公元前二千五百年,而那些墳墓的建造,則比此書還早一千年。正如大多數人一樣,埃及人認為死亡是生命的間斷,而不是終結。

西藏人的死亡史冊雖到公元後八世紀才出現,但上麵卻記載了許多世紀以前,東方人對死後生命的信念。書中不僅描述了死亡的禮儀,而且詳細地敘述了肉體死後,靈魂的不同階段,根據書中的記載,人死後就舍棄了他的軀體,取而代之的是一個“發光”的身體,這身體可以在瞬間穿越牆壁,自由自在通行無阻。他可以看到他的親戚、朋友在為他準備喪事和哀悼他,這個新釋放的靈魂感覺很敏銳,他可以看見其他的靈魂,或者可以遇見一種給他平安和滿足感的“亮光”。但最終,他要按照他生前的所作所為接受審判。還有書中也論及了不少,有關靈魂的其他旅程和死亡步驟。

巴比倫人對死後的生命也有記載。他們相信死後複活、審判和懲罰,並將盛著食物和飲水的器皿與死者同葬。如果是男人,他們多半再埋上他謀生的工具;與女人同埋的則是梳子和化妝品。

波斯人認為,靈魂離開身體後要來到收集人的橋呆三日,在那裏善靈和惡靈會鬥法,搶奪這個人的靈。如果善靈得勝,這個人就會坐上一艘被歌聲繚繞的船;如果惡靈得勝,那個人就會進到深淵裏。

希臘人比世界所有民族的認識深了一步,他們相信死亡僅是人體的死亡,而靈魂將不死。希臘詩人芬得斯(Findas)認為,有些靈魂能重回地上成為聰明的人。希臘大哲學家柏拉圖(Plato)也認為,人死亡時靈魂從身體中分離,他可以自由活動,可以與其他分別已久的親戚、朋友的靈魂相遇談話。他們這些活動都是在一個光明的環境中進行的,但最後靈魂要受審,在那一時刻,他過去所做的一切都將呈現在他麵前。

著名的雅典哲學家蘇格拉底(Socrates)也有相似的論點。談到他自己的死亡時,他說他的靈魂將要到一個象是看不見的、聖潔的、永生的地方,他要在那裏與神共度永生。當有人問他死後希望安葬在什麽地方的時候,蘇格拉底用他不朽的話語做了回答:“假若你能捉到我,你就埋我。”這說明了他將不存在於他的身體內。

記得在《文壇》一書中,柏拉圖描寫了一個叫珥(Er)的士兵,在戰場上死亡的情形。他看見自己的身體被放在火葬時燒的柴上,他相信他的靈魂已離開了身體,正在一個屏障或是“通道”的地方。這是一個從今生前往另一生命的通道,在那裏,靈魂將按其在世上的表現,接受神的審判。有的靈魂將看見一束照著天堂入口的亮光,而有的則被扔進地獄。珥沒有接受審判,他又回到自己的身體裏,隨後他就在柴堆上醒過來,並且能敘述這個驚奇的故事。接著柏拉圖告誡他的讀者說:“我奉勸各位,謹遵天示,追求公義和美德。要知道我們的靈魂是永存的,所以我們能麵對臨到我們的各樣好事或壞事。”

與柏拉圖同一時代的希臘學者丟西斯(Thucydides),曾描述過卜魯布尼遜戰爭(Peloponnesian War),他講到波勒哥斯(Pericles)為第一次因戰爭死亡的雅典士兵所致的頌詞中,沒有提到有關永生的問題,不過波勒哥斯認為,為國犧牲的士兵的精神是不朽的,因為國家的利益就是生存的目的。

在共產主義的國家裏,也有同樣的信念。在克裏姆林宮的牆外,成千上萬的人列隊瞻仰列寧的遺體。因為他是他們國家的創始人,是他們心中的"神",他的屍體被保存得很好,如同活人一樣。 其他的意見 有關死後生命的記載。世界各地的記載雖然不一樣,但都大同小異。在中非洲的一些民族中,他們也承認死後有靈魂,寡婦要時常呆在墳墓旁邊,看守她丈夫離去的靈魂。

美國的印地安人也與埃及人一樣,相信死後有生命,他們把弓箭與死者一同埋在墳墓裏,以便他們在來世遊獵時使用。

印度人相信有天堂,在那裏的河旁有珍珠、花草和優美動聽的音樂,並且充滿了歡樂和愉快。

佛教徒大部分的教派均認為死後有美麗的樂園,他們說生命在那裏很快樂,並且是無窮無盡的,他們不承認有地獄的存在,但到達那樂園要經過好幾次投胎才能成功。

回教徒相信死後去的樂園,比世界任何地方都好,但必須信奉真主,否則就到不了那美好快樂之地。

下麵讓我引用,生在耶穌之前的羅馬哲學家卡圖(Cato)的一首詩,作為人類對永生信念的總結:

“一定是這樣,柏拉圖你說的對:

這種欣喜的盼望,醉心的渴想,對永恒的追求,還能從何處來?

這種對歸於無有的恐懼,和深處的焦慮,又是從何而來?

心靈為何退縮,為何驚於毀滅而裹足不前?

這就是存留於我們之內的神明:

是天命親自指出那身後之事,並將永恒安置於人心。”

耶穌基督的時代

正如人類以耶穌的降生作為公元前、公元後的界限,曆史和哲學的辯論也以它為分水嶺。基督教文化對死亡和永恒的看法,雖與古人的看法相距不遠,卻補足了那失落的一環--就是造物主以人的形狀向被造之物自我啟示。

在大概主後一百七十七年,裏昂主教愛任紐(Irenaeus)曾講到,當人死後,靈魂雖脫離了身體卻仍然存在,他用新約聖經來說明,一個人是由身體、魂和靈組成的。 神--靈魂的創造者指出,得救贖的唯一道路就是通過耶穌基督,而基督徒也都承認靈魂不死這一真理。讓我們看哥林多後書五章六至九節,"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誌向要得主的喜悅。"

同樣,保羅也在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但我在肉身活著,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該挑選什麽。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非常有趣的一點是,當所有的病人述說他們從一個生命轉到另一個生命時,不管是美好的還是惡劣的,他們多半是在一個被屏障隔著的,不能進入的地方遇見他們所親愛的人。有些時候,他們能看到一團光,這光可以是代表一個十分明亮的地方,也可以是天使;而他們所見的魔鬼以及其種類則多半被形容為是屬黑暗的。不過,我們得記著,一切描述不管是“好的”或是“壞的”,都受這些病人自己的文化背境影響,而我們如何對待他們的描述,也將受我們對聖經真理的理解和個人信念的影響。

要看見才相信 保羅在聖經中寫得很清楚,基督徒是被耶穌從罪惡和死亡中解救出來的。"因為按著我裏麵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一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服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叫我脫離那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馬書7:22-25)

如果我們象基督徒一樣,被耶穌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為什麽大多數的人還如此憎惡死亡呢?這大概是因為我們體驗了現在的生命(人性的、自然的),了解它的真實性;而對另一個生命(超自然的)卻看不見,也沒有實踐過。所以我們要用信心去接受神在聖經中的應許。除非我們相信神,借著主耶穌在他裏麵重生,否則我們是很難不懼怕死亡的。

正如找到了一塊挪亞方舟的木頭(注一),即可幫助印證聖經中關於洪水的記載。現在,我們有一些見證--即那些死了,經過搶救而又活過來的人,講到另一個生命的經曆,證明了的確有"樂土"和"苦難之地",那麽,聖經所說的應該是真實的吧?如果聖經不單是一本曆史書,而且也是千真萬確的真理,而耶穌從一個不可逆的、完全性的生物性死亡中複活過來,那就是可信的第一手資料! 大多數的人是看見才相信,就象我們不買我們沒見過的貨品;但我們卻會買那些我們的朋友曾用過的貨品。所以當人們問我:“你自己沒有親自去過那裏,如何能知道死後有生命呢?”我隻好用費城的史杜化醫生(Dr.Stover)的話回答:“沒有,我沒有去過那裏,但我有一位親密的朋友--耶穌基督,祂曾去過那裏。我隻是把祂的經曆複述給你聽吧!”

(注一:挪亞是聖經的人物。聖經記載神曾因人犯罪,降下四十晝夜的洪水,淹沒地球。挪亞在神指示下做了方舟(大船),結果全家得平安。)

兩個沒解決的矛盾 對於生和死這兩個未解之謎,人類一直在尋找答案。但是由於知識、經驗和五官的感覺是那樣的有限,與神比較,人就象個昆蟲一樣。雖然人生活在世上如同滄海一粟,但是,他卻以為自己通曉萬事。

下麵是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個醫生,在使一個病人暫時複蘇後的一段敘述:

當病人複蘇過來之後,沒有人知道他為什麽那樣的沮喪。他告訴我他在尋求生命以外的東西,我雖不明白,但我必須聽他說,因為那晚我是被叫到他在比華利山的家中出診。我到達那裏時,發現他躺在地板上,嘴邊有槍彈穿過的痕跡。經過我的搶救,有一段時間他的神誌比較清醒,我問他痛不痛,他搖了搖頭,我告訴他我要努力搶救他,他點頭表示同意。不過他在臨死之前這樣說:“我嚇壞了,不要叫我再回到地獄中去,我現在看見了它。” 有一點很遺憾,就是我不知道他看見了什麽。 我們看不見那不死的靈魂從人死後的身體中出來,就認為靈魂不存在。但我們得知道,我們了解真實的能力,是被我們的五官感覺(視覺、觸覺、聽覺、嗅覺和味覺)所限。

有關靈魂的一些看法 

如果我們沒見到它,我們會說它不存在,但縱然我們看到,我們仍會不明白“……因為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了解。”(馬太福音13:13)這曾是我不能理解的問題之一。

很多有臨床死亡經曆的人,曾看見他們與自己死了的軀體分離和成為靈魂的形狀,他們也很奇怪,為什麽我們聽不見他們對我們講的話如前所述,他們不理解為何在屋裏的人,都隻望著那已死的軀體而看不見“真正”的他們--即那已“離開”軀體的人--他們可以看見屋裏的每一個人和聽到他們講話,但是屋裏的人對他們卻看不見,聽不到。顯而易見,在現實生活中,你我對於這個屬靈世界是“盲目的”。這就是為什麽我們看到一個死亡了的軀體,就認為占有這軀體的人已經死了。而事實上,這個"人"已經脫離了無生命的軀體,繼續生存著。

所羅門在傳道書十二章七節,敘述了一個信徒對死後軀體歸土的概念:“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生命從一種形態轉化到另一種形態,就如同毛毛蟲蛻變成蝴蝶那樣,是從普通的到美麗的,和從在地上受束縛的,到那無限製的境界。

聖經中的創世記這樣講:“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世記2:7)因此西方悼詞中的“塵歸塵,土歸土”就是從這段經文出來的。

科學屹今還未能對人的起源和終局提出完滿的答案,而聖經卻對這方麵有很清楚的說明。軀體老了,腐朽了,回到塵土中去,但神創造的靈魂卻永遠生存。聖經中的但以理書曾提及,複活時我們的身體將從泥土中再生:“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複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但以理書12:2-3)另外以賽亞書也有一段關於複活的記載:“死人要複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啊,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以賽亞書26:19)

當然,這些章節是敘述人死後,軀體與靈魂分開,以及複活時靈魂與新身體再結合,並進入一個新的境界的情況。所以舊約多講到複活,新約多談及永生。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六至八章,強調了基督徒死後靈魂的所在之處:“從軀體中消失,而與神同在。”

耶穌曾對那在十字架上悔改了的強盜說,祂將與他同在天堂,其日期不是下周或明年,而是“今天”(路加福音23:43)。

人赤裸裸的死去,縱然殯儀館的商人以最巧妙的手法,也不能使它吸引人。死後的身體成了一個空殼--原先活生生的細胞原漿質,變成了一個冷無生命的東西,並且等待著回到它原來的塵土中去。死亡從來就不徇任何人的情麵,在它麵前人人都是平等的,無論我們願意付出什麽代價,都不能要求減緩。總而言之,每一個人都在它的掌管之中。

似乎是個很矛盾的事情,那些生活過得有意義的人,反而比混日子的人不怕死。如果我們的現實生活是無意義的,那麽死也將是空虛和無意義的,從生到死我們都不會損失什麽。沒有人知道什麽時候會死,歲月過得很快,而我們在世上的日子是短暫的。保羅曾提醒我們,"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羅馬書13:11-12)另外還有許多其他的聖經章節,也強調了人生的短促,若不好好的抓緊和使用,你將要後悔。 詩篇九十篇這樣寫道: "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

我們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歎息。

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 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 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 我們便如飛而去。"(詩篇90:9-10)

約伯也說過:

“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出來如花又被割下,飛去如影,不能存留。”(約伯記14:1-2) 還說:“我已經象滅絕的爛物,象蟲蛀的衣裳。”(約伯記13:28) 

令人鼓舞的是,基督教的道理是多講生命而少談死亡,因為沒有任何東西會比一個人的生命更為重要。想到人的死亡,就當明白應如何好好的去生活。

當哈姆雷特(莎士比亞名劇哈姆雷特的主角)在說“是與不是”(to be or not to be)時,他正在徘徊思索生死兩難這個問題。

同樣,聖經中最古舊的一卷書,約伯記的作者約伯也有這個疑問:“人若死了,豈能再活?”(約伯記14:14)但是,他用以下的話回答了他自己的問題:“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象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裏麵消滅了。”(約伯記19:25-27)

作為一個基督徒,死雖有可怕的一麵,但我們可因那確信可得的得勝生命而接受它,因為耶穌曾去過那裏,而戰勝了一切死亡,並應許賜給我們死後一個新的生命:“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翰福音14:19)

(文章來源:基督徒生活網 www.cclw.net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