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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觀

(2012-05-17 00:30:41) 下一個
這個是跟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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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玫 回複 悄悄話 還有件事,你聽了應該更不可思議. 我前兩年讀新約概論課程,是一個著名神學院的主科,這位教授對新約>極有研究,他講課中說,他認為聖經中鼎鼎有名的使徒保羅應該是離婚的人。

因他曾是猶太社會的精英,是拉比,相當於猶太教的牧師,但是,照他當時的猶太律法,拉比必須是已婚的人。所以他一定是結過婚的,但是後來他跟隨了耶穌,自己孤身一人和他的同工們一起傳福音建教會, 聖經記載那時他一直是單身的,所以他應該是離婚人士。

但是神使用的人不是完人,保羅說過去,“罪人當中,我是個罪魁”, 但耶穌仍然揀選使用他。他後來認為神給了他單身的恩賜,使他能夠毫不寂寞充滿熱情地服侍主,完全是主給的恩典。所以他勸人,若神給你有單身恩賜,就學他,若沒有,就安於你自己的樣子,不需要非得與別人相同。

他寫的加拉太書,, 其精神就是我們是因為對基督的信心而稱義,不是以靠自己行律法而稱義。這也是馬丁路德開始的宗教改革的理論和精神基礎,因信稱義。人要做的好,遵行神的道,隻有靠聖靈帶領,不是自己能成的。

但另一方麵,可以看見上帝所用的人不是沒有錯誤,沒有瑕疵的人, 包括離過婚的人。這點讓人欣慰,因為我也是有瑕疵的人,耶穌也同樣會使用我, 不像社會上的人,對你另眼相待, 嗬嗬。感謝主!
藍玫 回複 悄悄話 嗯,大千世界,情況其實很複雜. 關於婚姻, 聖經說"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但是,那些不是神配合的呢?有的婚姻是因為欺騙締結的, 為的不是對人的愛,而是為了其他的企圖. 欺騙結成的婚姻有一天可能會分開。因為人的感情是無法作假的,暴露是必然的。

還有,任何原則都有例外情況,耶穌也說"休妻, 若不是為了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馬太福音5章32節。這是說,原則是不可修妻,但是別忘了,例外情況是,若是為了淫亂,可以.

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她的未婚夫約瑟知道了,就要暗暗把她休了,雖然他們已經有了婚約,照猶太人的律法就已經有了夫妻的合約. 但是聖經說"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馬太福1章19節。說明若馬利亞真有淫亂,約瑟休了她是對的,聖經說他還是個義人, 因為他不願當眾羞辱馬利亞。

所以聖經的標準和世俗的觀念在婚姻上還是不一樣。體現了神對人的需要有更細微的體察和公平的處置。而那種無論如何,要綁在一起的觀念並不造就任何一方。 我查經組一位姐妹親身經曆一件事,她老家吉林的教會一位姐妹,她丈夫虐待她,打她,她問教會人:我丈夫威脅說要殺了我,我可不可以離婚? 教會人說,不可以聖經說不能離婚。你要容忍,禱告。等等。但他們並不幹預來幫助她。後來有一天這位姐妹真不行別他丈夫殺了,死在他們家裏。 一個錯誤的有偏差的教導能付上一條人命的代價。多令人心痛?
但這是真事兒, 活生生的現實!

所以我,經過五十年生命的實踐,特別是教訓,我如今隻信聖經一家的真理,並且不是那種看了一條就自以為得著真理的膚淺見識,必須要了解在什麽情況之下, 怎麽做是符合聖經的。人的言辭都會具有無知和欺騙性的一麵,那是因為人的知識都有限, 知識的來源也不見得值得信賴。

我也是這樣一個無知的人而已,所以我常常禱告,求神這位老師指點帶領我,比一切人都最穩妥。所以,我的信仰真是我個人安身立命的基礎,像聖經說的:“神是我的避難所。”

看到這個女兒的故事,看到主人公在成長中經曆證偽了以前的觀念的過程很感慨。這證明了,人人都需要真知。祝她獲得真道和真道給人的真知與幸福!
藍玫 回複 悄悄話 自怨自艾者悲歎說:

" 他/她為什麽不愛我"?

答案可能是: 他/她是虛情假意, 這個不要也罷.

也可能他/她認為你不夠好,按他/她的標準。這標準如果是漂亮,房車財才,你不可能達到,還是那句話,不要也罷。 如果是你這個人不夠好,那就得了解,你能否達到標準,能就努力,不能就放棄。你不認同這個標準,也放棄。免得將來更多麻煩。

還有一句話:“沒有他我活不下去”:

這就話就讓人哭笑不得,他/她又不是你爸你媽,難道還得為你的生死負責? 你怎麽都不為你生死負責呢?這不是太過分了嘛! 你憑什麽一定想要人家和你好?人家還有人家的標準人家的需要呢! 咱也不是小孩子了吧?

你要是真的覺得人家好,你也掂量掂量自己配不配得上,激發自己一個勤奮努力的心,而不是坐享其成的貪心,是不是更來勁兒? 否則,即使結了婚也會生活無聊。

再不然,如果你就是達不到人家的要求,也沒什麽,千萬別認為世界上隻有他/她一個聰明人,那是完全錯誤,世界上肯定有更合適你的那個,不是這個而已,需要點耐心而已。

還有,不要一天心裏老是隻掛著這件事,合適的人是在你正常生活工作當中認識遇到的,拋棄了生活的,也拋棄了更多的機會不是?

這是俺的愛情婚姻觀,這個“你”也包括了俺自己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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