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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男人的技巧, 女人的藝術

(2008-05-24 20:58:37) 下一個
有一組漫畫,女的正美美地沉浸在回憶裏,然後問身邊的男人:“還記得當初你是怎麽追我嗎?女人最難忘的就是被追求的過程!”那男人有些心不在焉:“哦,不過,男人最難忘的是占有的過程。”對女性而言,最美不過兩個人的眼神曖昧交會,一種“心跳的距離”,充滿誘惑,它比直接抱成一團更值得期待與回味。

  愛就一個“追”

  當一個女子在看天空的時候,她並不想尋找什麽。她隻是寂寞。也許很多時候愛情隻是因為寂寞而出現。因為需要找一個人來愛。即使沒有任何結局。這時,有人來“驚擾”她,她往往會很歡迎,甚至誤會成自己愛上了他。所以,孤獨或者寂寞的時候,不要去跳舞,因為這時很容易誇大“被追”的快樂,從而衝昏了頭腦,失去了判斷力。

  “被追求”對女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心理需求,所以男人最好的讚美是用行動去追求,讓她活生生地感受到被重視被吹捧被寵壞被再三保証……“被追求”是一種很美妙的感覺,女性喜歡跟著這個感覺走。十個男生和十個女生麵對麵坐著,男生可以很有默契的排出誰最漂亮;但女生卻可能會選出十個第一名,而且會覺得其它人選的第一名很醜…所以你會聽到有女生說劉德華很醜,可是卻很少聽到男生說那個蕭薔不漂亮…因為男生看到女生第一眼時就大概可以決定會不會喜歡這個人了;但女生卻往往被第一眼感覺不是非常好的男人追走…關鍵在於“追”字,那是可以讓女性陶醉發瘋的一個字,它包含著許多讓女孩心神搖曳的行動:討好、讚美、寵愛,甚至上天摘星下海撈月。

為什麽女生都覺得劉翔性感,是因為他的“跑”,它與“追”是同義詞,所以會很微妙地把這個追風少年美化成自己的夢中情人。滿街牛頭不對馬嘴的“美女配野獸”的情侶,就是因為野獸善於追逐,最後,美女便“昏”不擇路,繳械獻身。是的,正如音樂教父李宗盛的歌中唱到:追求愛情不排隊!女生總喜歡那些狂蜂浪蝶。

  引申開來,也可以說女性喜歡在“被動”裏擁有愛的成就感,能招蜂引蝶,是我的本領,也是一種榮耀,一種可以不斷回味的美。所以,男人喜歡哄騙,女人則喜歡被哄騙;男人喜歡看,女人則喜歡被看;男人喜歡教人,女人則喜歡受教……

  男人的本性是不需要湯匙的

  男人重結果,所以經常表現出“很乾脆”的樣子。而“占領”是他們的最高目標,哪怕對付的是一顆芳心。喝咖啡的時候,男人最不耐煩,因為不可以牛飲,還要有滋有味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平常喝湯,對男人而言,最好是一口氣端起來就猛灌,湯匙真的應該是女人發明的,手抓飯才是男人獨創的。在甜蜜事業裏,男人也同樣重視結果,不太喜歡過程,女人認為浪漫的事,他們覺得是浪費時間。男人平常打招呼,也是這麽問:“到手了沒有?”為此,有女人會極端認為:男人不愛女人,他們隻是需要女人!因為他們太注重結果了,所謂“占有”在男人的詞典裏就是“征服”的意思,當然,也是愛了。

  曾有人說:勉強得來的男人,會因朝夕相處,而愈生厭煩;勉強得來的女人,會因朝夕相處,而日久生情,因為女人善於在“過程”裏給愛補妝、為情經營.   “過程”對女性而言就是機會就是勝算。因為有充分的“過程”,所以女生更有時間願意用心去欣賞一個人的內在美。

當女生第一眼看到一個男生就仰慕他時,會被笑為花癡;可是一個男生在隻看到女生一眼就可大聲說愛他時,卻是理所當然……在這樣的文化環境下,更助長了男人“不問耕耘隻問收獲”的惰性。女生在選男友時可能不是最帥,而是最溫柔體貼者。

女生的情,初時不強大,但後勁十足,從這個意義上說,女人比男人更懂得愛,更成熟。因為重結果,男女交往,往往是男生提出分手占絕大多數;因為重過程,女生往往是認同了一個男生,才會將自已鄭重地交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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