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非洲草原和非洲沙漠一樣個性鮮明:廣袤無際,人跡罕至,卻令人心馳神往。草原位於坦桑尼亞格魯山以南,名字和景色一樣奇美,叫塞倫蓋蒂。
草原上生長著一種味道甘甜的草,糖分大都集中在草的根莖部。這符合植物生長的邏輯,營養應該首先積澱於靠近營養進口的部位。但這不符合植物生存的邏輯,在野生環境裏,如果最美味的部分是根莖,這種植物更易遭滅“根”之災,因為差不多所有的動物都是嗜糖的――除了部分理智的糖尿病患者,它們會愛吃草的根莖而勝於枝葉,這樣草就少不了會被連根拔起。在中國西部、非洲南部的沙漠,甜草就是這樣被牧人的羊和牛啃光的――人類總是這樣對待一切口體之享。
但塞倫蓋蒂的這種甜草至今沒有絕跡,不是氣候挽救了它們,也不是缺羊少牛。草原東部生活著四十多萬隻高大的牛頭羚,一種集羊的善啃和牛的海量為一體的食草動物。
按食量計算,這四十多萬隻牛頭羚足以在一個月內將塞倫蓋蒂東部、西部或任何一部分草原啃禿。但不用擔心,牛頭羚們從來就沒停下腳步仔細品嚐過草的味道,它們隻是匆匆地將草的枝葉撈上幾大口就倉惶而過,因為它們身後追趕著獵豹、獅子、老虎和土狼。
牛頭羚雲似的人一片草原上掠過,奔向另一片草原。它們長期處於驅趕之下,所以吃得不細,即使發現了甜草根莖的美味也無暇挑三揀四;它們消化得不充分,草籽未等胃液腐蝕就被重新播種在草原上。牛頭羚奔波不息,將幾天前在那片草原上吃下的草籽帶到這片草原上,造成了草的雜交。按此邏輯推理下去,隻需數十年的吃吃拉拉,塞倫蓋蒂的草就會變成單一品種。但現實情況是,牛頭羚一般每天隻移動十多裏地,而且祖祖輩輩都在同一條路徑上來回,所以塞倫蓋蒂草原上草的品種仍然繁多,而且品種仍然繁多,而且品種之間過渡平緩,這對植物的品種保持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二
牛頭羚個頭龐大,力量驚人,行動迅捷。如果數十萬隻牛頭羚齊心協力幹某一件事那是非常危險的,這足以收拾地球上任何一類物種。但牛頭羚至今沒被劃入猛獸之列,而且時刻遭受著草原上其他食肉者的威脅。猛獸襲擊時牛頭羚人不團結起來抵禦,它們隻會驚惶奔逃,將弱小者甩在隊伍的尾部。當弱小的同類被捕後,所有的牛頭羚都會停下腳步,長喘一口氣,就在猛獸的近旁啃起草來,因為它們知道如果有一隻同類被殺,就會換來片刻的安寧;而猛獸也和牛頭羚達成了這種默契,有一隻供食了,就不再驚擾其他――絕大多數猛獸都沒有過量儲備食物的習慣。如果按照人類的邏輯,就攻其不備,趁牛頭羚以為安全時突施襲擊,更應多多益善,咬死所有的獵物足足地儲下,落個子孫無憂――所幸草原上少有人煙。
麵對險境,即使母牛頭羚也不會挺身而出保護自己的親生骨肉,所以從愛心的角度來看,母牛頭羚是不稱職的母親。但母牛頭羚的邏輯是,追隨身後的那些猛獸每天總要捕食數隻牛頭羚的,自己的兒女如果跑不過身後的大敵,即使這次被保護下來,也會在下次捕殺中被淘汰,所以不必拿自己的生命做代價去暫延一個注定要早亡的兒女的生命。
猛獸捕食的都是弱小的牛頭羚,這符合大自然的邏輯:優勝劣汰。但如果長期地優勝劣汰下去,牛頭羚會不會徑直進化成一種過於強大的動物呢?草原的邏輯是,弱小者淘汰,強大者暴亡。強大者擔當著對未知環境不斷探索的重任,始終奔跑在隊伍的前列,還要為爭奪配偶而決,體力消耗大,麵對更多的挑戰和危險。牛頭羚中壽命最長的是中等強壯者,牛頭羚始終沒有進化成草原之王。
中庸之道在遙遠的塞倫蓋蒂被一類物種實踐著。
三
誰是塞倫蓋蒂草原之王?按人類直線進化的邏輯,力量最大、速度最快、能力最強者占盡先機,顯王者氣象。
力量最大的屬獅。
速度最快的屬豹。
按文學的說法獅子應是當之無愧的百獸之王,但獅子跑不過獵豹,獵豹是陸地上跑得最快的動物,還有一定的作戰智慧,它們偶爾也成功地圍剿獅子,上演一幕獅口奪食的險劇。
獵豹是非洲之王嗎?但獵豹時常遭受其他猛獸的襲擊,不但丟掉獵物,而且會搭上自家性命。
但是非洲的豹和獅都已瀕臨滅絕。
這些傲視異類堪稱王者的猛獸是如何從草原上減少的呢?現代人自責這與獵槍有關,但事實上早在獵槍舉起之前非洲豹、獅就在減少。於是人們不斷變換角度猜測:獵豹跑得太快,為了衛冕陸上速度冠軍的稱號,保持流線的體型和過於輕巧的體態,它必須少吃多餐,這樣就得不斷地捕食,連續三次捕食無獲就難免餓死之虞,五次捕空就隻能聽天由命了。雄獅時常殺死自己的子女,一方麵是因為它性欲旺盛,而隻有身邊沒有子女了母獅才能結束哺乳而肯與雄獅交配;另一方麵是因為它太要強了,容不得“長江後浪推前浪”。
當然,這些遠不是問題全部和最終的答案。人所共知的現實是,地球上的物種一直呈減勢,少數幾類物種的數量在惡性膨張,其餘的都在不可遏製地減少,在為莫名其妙的得勢者騰挪空間。於是我們隻好解釋:人類的罪過不是殺害了每一個動物的個體,而是在動物適應新環境前就急不可待地更新了環境。如果還不能令您信服的話,我們再這樣解釋:一類物種要消逝,是其內部規律與環境碰撞的結果,是“上帝”的意思,人類的活動隻是加劇或延緩。
四
無論是獵豹,還是獅子,它們的口中之食常被一種叫做非洲土狼的犬科動物生生搶去。
非洲土狼遠沒有狼那樣颯爽,它個頭不大,形態猥瑣,麵貌醜陋,體型距流線理論相去甚遠;口的張開角度在猛獸中差不多要算是最小的了,這使它的咬合麵積和力量都受到較大限製;爪子適宜刨土,但不大適宜格鬥和攀爬。無論從哪個角度比較,土狼都遠不是獵豹、獅子的對手,但在塞倫蓋蒂草原,土狼的確能夠從它們口中奪食,而且時常以獵豹天敵的身份出現。
獵豹速度遠比土狼快,但土狼的耐力比獵豹強。土狼與獵豹爭戰,往往是由土狼挑起。土狼滋擾獵豹,獵豹奮起追討,土狼拔腿就逃;獵豹停下歇息,土狼再行滋擾。如此你停我擾,你追我逃,個把鍾頭後,獵豹就累得大氣長喘。這時,兩隻前後夾擊的土狼就能置獵豹於死地。
按說土狼可以成為草原之王了,但沒有,原因至少可以列出兩條:土狼更多地領帶其他猛獸坐享其成,還偏嗜腐食,它沒有必要進化到各方麵能力都超群出眾就能成規模地生存;土狼常“兄弟反目”,剛才還齊心協力地對付獵豹,得到了肉,卻開始了自相殘殺。這種人類社會常見的“窩裏鬥”,在土狼群裏過於常見。還有一個原因,草原上的土狼是打洞穴居的,而塞倫蓋蒂的雨是突然來臨的,洪水通常瞬間暴漲,每個雨季的到來,差不多有四分之一的土狼會因為來不及鑽出洞穴而被淹死。這種死亡方式偶然得令人起疑,但千萬年來土狼的確一直這樣死著。土狼到底沒有成為塞倫蓋蒂草原上最龐大的動物群體,沒有成為草原之王。
草原上有王嗎?
我隻看見那些實際生存過、生存著的動物、植物,和一切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