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1)
2018 (33)
2020 (31)
最近吵得山響的三胎政策,讓我想起了當初一個同事生孩子的故事。
我那女同事H的爸爸曾是某省前省長,老革命了,她媽媽也是老革命。H個頭高,有1,76米左右,長得不大好看,也過得去。過去因為插隊,耽誤了找對象,回來後也挑剔,爸爸是早退休了,早沒權勢了,她也不想找平民百姓。一來二去,她就耽誤了,36歲了,還單挑呢。
這歲數的人,荷爾蒙鬧的,脾氣特大,左看不上,右看不上。某一年,忽然她結婚了,真是個喜訊,我們都為她高興。大家都關心那男的是誰。她把照片給大家一看,嘿,這男的還挺精神,高高大大的,濃眉大眼,就是有點大老粗的感覺。聽說男的是工人,頭婚,1,8米,家住胡同,家裏就一個老媽。同事看來不指望有更好的人了,36歲了,等不起了,趕快結了,有個家就踏實了。
這歲數的人了,一結婚馬上就要孩子,她懷孕了。
過了幾個月,她肚子都挺起來了。有一天,我另一個同事W悄悄把我叫到一邊,跟我說了H的故事。我那時是20出頭的小孩,沒人把我們當大人,他們歲數大的人愛在一起聊天,我們也不摻合,但我和這個W比較談得來,她有點秘密也兜不住,就老跟我透露點什麽。W的爹也是高幹,不比那個省長低,而且是剛要退下來,還有那麽點實權。W本來就是直筒子,再加上有後台,雖然啥官不是,但嘴厲害。
她說H跟她哭訴了,說自己欺騙了大家,她的老公不是頭婚,是離婚的,第一段婚姻裏還有個孩子。現在她懷孕了,去單位計劃生育處拿生孩子指標,單位不給,說:你老公前一個婚姻裏有個孩子了,現在這個婚姻就不該有孩子。再說了,我們單位今年計劃生育的指標已經用完了,要,也得等來年,讓她做人流。她不願意,她都36歲了,好不容易懷上了孩子,要是打下去了,還能再懷孕嗎?我們單位也不幹,我們單位是區計劃生育先進單位,要是超標了,肯定單位受影響,不僅影響單位,還影響部裏的計劃,影響全局,問題大了。
H特別沮喪,她隻能用淚水向組織道歉,不知她父母最後幫沒幫上她,反正我們單位最後讓她生了,估計跟區裏運作了一下,勻出一個指標,下一年的指標,這樣她才有了合法去醫院檢查和生孩子的權利。
我當時覺得特別不可思議,為什麽找個二婚的就是恥辱啊?頭婚有那麽重要嗎?難道找個自己愛的還必須是頭婚?怪不得大齡青年難找對象呢,都大齡了,哪有那麽合適的人等著你啊?情投意合的二婚不比頭婚強嗎?二婚更懂得珍惜。生孩子要指標,我是頭一次聽說。那時沒多想,國家規定就是法律,誰也扛不過法律,隻是這法真不人道。
我們單位有不少大齡青年,都是家底厚、有背景的人,自我感覺良好,執著等待自己想象中期盼的人,以致錯過鮮花盛開的“季節”,最後又火急火燎地在自己諸多條件中留幾條,滿足一下看起來光鮮的外表,H就是。
H有了孩子後,跟她老公又過了幾年,她媽靠關係給她搞了一套房子,她就帶著孩子自己過去了,她老公每隔一段時間過來看她倆,婚姻就這麽不鹹不淡地維持著。
W早趁她爹的關係調走了,連同她老公,去了錢多又有房的地方,一下子直升飛機到了令人羨慕的階層。投胎很重要,投好了,也得緊著辦事,縣官不如現管,過氣了,連生孩子指標都搞不到,前省長也沒用。
“回複 '國華P' 的評論 : 還真不是,審時度勢,我覺得和他們比我沒啥優勢,隻有到相對公平的地方,才能改變做韭菜的狀態:)”
弄弄腳應該好了吧,同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