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為中華民族辦大事

轉載-標題: 驚天醜聞撕開黑幕:中國政治犯們,是如何在美國被敲骨吸髓的 (269 reads)
正文

轉載-評<李敖有話說>

(2008-04-28 02:24:42) 下一個

     李敖在鳳凰台<李敖有話說>中,以<<中華民國第一屆立法委員題名錄>>為題,大罵“老賊”,而且連罵三天。李敖學問淵博、文字生動、口才便給、說話風趣。隻是罵蔣介石罵了幾十年,還沒有罵夠?那些老立法委員早已退出曆史舞台,而且差不多死光了,還要惡語相加、聲聲 “老賊”,是否有失厚道?當然這些人有該罵之處,但他們真的是十惡不赦麽?例如蔣介石,唐德剛教授便認為,他是 “中國五千年曆史上,難得一遇的民族英雄”。另一位旅美史學教授黎東方、名記者陸鏗、文學大師林語堂等,也是對蔣讚譽有加。近幾年,到奉化溪口參觀蔣介石故居的,每年都不下380萬人,而且有不斷增加的趨勢。而去韶山毛澤東故居朝拜的,隻有這個數字的十分之一。這不是很說明問題麽?這就叫 “公道自在人心”, “民心不可辱 ” 呀。
  

   大陸學者陸進修說: “半個世紀以來,我們麵對著一位曾經保存了我們偉大民族血脈的民族英雄,一位曾保衛了中國國民革命,推進了祖國民主統一的革命領袖,一位曾預言共產革命隻能使我們的民族革命和人民陷於萬劫不複的悲慘境地、因而自始至終堅持要反對和鏟除共產邪惡勢力的偉大人物,隻因他是1949年那一場巨大失敗的代表者,因而才不僅被他的敵人糟蹋得不成樣子,甚至被他的背叛者、某些追隨者和新一代不解曆史者,否定並誤會至今。”(陸進修:<評李敖現象>,紐約<<黃花崗>>創刊號)以及被別有所圖者,作了別有用心的抹黑。
  
   蔣介石比起毛澤東來,至少寬容得多。他對罵他的李敖,並沒有往死裏整。試看大陸,從毛澤東上山為王開始、到他去見馬克思為止,幾十年間有多少仁人誌士、知識精英、青年才俊、無辜良民死在他的手裏。僅十年浩劫間,非正常死亡就有二千萬人,其中有許多是以攻擊毛主席,攻擊毛澤東思想,攻擊毛主席革命路線,攻擊以毛主席為首以林副主席為副的無產階級司令部的罪名而遭殺害。張誌新、史唐楓、王林靜、遇羅克、李九蓮、林昭…..這隻是冰山一角,更多的仍被掩蓋著或者永道洇沒了。
  
   最近由澳門崇適文化出版拓展有限公司出版的<<風雨人生路>>(作者劉文忠),就又揭出幾宗血案:(一)上海青年劉文輝,在文革初期的1966年10月1日,把所寫的萬言書<<駁 “文化大革命十六條”>>寄給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複旦大學等十四間大學的紅衛兵組織。此案在當時的公安部部長謝富治親自督辦下,迅速偵破,劉文輝和他的弟弟劉文忠於該年11月27日被捕,劉文輝在1967年3月9日就被中共當局迫不及待的槍斃了(劉文忠則坐了十五年的監獄)。(二)陸洪恩,上海交響樂團總指揮,是從海外回歸大陸、報效祖國的音樂家,即李敖所謂棄暗投明’者。隻因反對和抵製江青的 “革命樣版戲”,亦遭槍殺。(三)胡懋峰,飽學青年,在獄中組織 “孫文讀書會 ”,抨擊文化大革命,被人告發,也遭槍殺。
  
   批評統治者、批評國家管理人員,本來就是人民應有的權利。我們當然不必因為蔣介石不殺李敖,而對他感恩戴德。但是,我們又為甚麽要去美化比蔣介石更凶殘、更無恥一萬倍的毛澤東呢?所以我對李敖的 “棄暗投明”說,就很反感。試問,李敖的父母當年也 “棄暗投明” 的話,我們今天能在屏幕上見到神采飛揚、談笑風生、嘻笑怒罵的李敖先生嗎?人總要有點飲水思源的良知。如果當年沒有這幾十名 “老賊”、千百個文武 “老官”、幾十萬老兵, “站錯隊、靠錯邊”,跟著蔣介石跑到台灣, “跟他幹壞事”。那麽,這世界上還有亞洲四小龍、還有台灣經濟起飛、還有台灣民主化、還有經濟反攻大陸、還有巨額新台幣源源不絕地去支持大陸改革開放嗎?還能讓李敖一邊當中華民國的議員,一邊幫中華人民共和國賣廣告嗎?
  
   第一屆立法委員中,有做票,有假民意,那也是事實。但那畢竟是民主的起步,是憲政的開頭。君不見,今天坐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內的所謂 “人大代表” ( 立法委員、議會議員 )和 “政協委員 ”, 究竟哪一個是人民選出來的?人大代表還有個 “任務 ”:舉舉手,充一下橡皮圖章。至於政協委員,乾脆就是白吃白喝,行屍走肉,唱諾相公。這是因為中華民國實行憲政半個多世紀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仍然在搞軍政的緣故---“代表” 和 “委員” 要聽槍杆子指揮。
  
   那些跟蔣介石跑到台灣的老立委,於公,他們維護了國家民主憲政的法統。於私,保全了妻子兒女身家性命。試看那些 “棄暗投明” 的,上自代總統李宗仁,下至保長甲長、起義或被俘的軍政警特,哪一個有好下場的?
  
   李宗仁為了十二萬美金,於1965年 “棄暗投明”,從美國返回大陸,備受毛澤東冷落,一官半職也沒撈上。1966年8月還叫紅衛兵抄了家,1969年1月在膽戰心驚中死去。
  
   立法委員黃紹□,官至國民政府部長、四省主席、戰區副司令長官,何等顯赫。棄暗投明後,當過幾天有職無權的政務院委員、人大常委等,1957年更淪為右派分子,1966年8月31日被北京 “八。一”中學學生批鬥而死。
  
   立法委員翁文灝,中華民國行政院長,領了民國政府五萬元美金後,於1951年 “棄暗投明,結果在北京寫了五個月的認罪書。唾麵自乾換了個協委員。文革初起,也被抄家,1971年1月驚悸而死。
  
   傅作義,華北剿匪總司令,不戰而降,讓共軍不費一槍一彈進入北京,功勞可謂大矣。但共軍一進城,他便被解除兵權,差點要以戰犯身份送軍事法庭審判。驚憤交加,引起急性心髒病發作。雖當上水利部長,也很快賦閑。1974年在文革紅色恐怖中死了。
  
   就這些有頭有臉的人物,也是三天三夜說不完。至於那些中下層人員,死無葬身之地者,更是恒河沙數。這些就是 “棄暗投明” 的報應吧。1950年,中共出兵朝鮮,為穩定後方便以殺立威。給了毛澤東殺投殺俘以 “千載難逢” 的機會(轉引自羅瑞卿<在第一次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51.5.19)。
  
   1951年1月21日,毛澤東電令中共上海市委: “在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內恐怕需要處決一二千人,才能解決問題。在春季處決三五百人,壓低敵焰,伸張民氣,是很必要的。”(<<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二冊p47) 為了實現快殺大殺,毛三令五催。3月18日又電令各地: “必須認真研究,周密布置,大殺幾批,才能初步解決問題。天津準備於今年一年內殺一千五百人(已殺一百五十人),四月底以前先殺五百人。完成這個計劃,我們就有了主動。我希望上海、南京、青島、廣州、武漢及其他大城市,中等城市,都有一個幾個月至今年年底的切實的鎮反計劃,都能大殺幾批。”(同上書p168)
  
   以上海市為例,在毛嚴旨切責下,大開殺戒:
  
   3月份槍斃91人;
   4月份槍斃291人;
   5月份槍斃 “人數略少”;
   6月份槍斃436人
   7月份槍斃624人;
   8月份槍斃102人;
   9月份槍斃281人。(轉引自<華東師大學報。哲社版> ,p1─20)
  
   殺人有任務、有計劃,殺人搞比賽,古今中外可有先例?粗略統計, “鎮反” 運動中殺了十萬人以上。但毛的屠刀並未放下,接著的是三反、五反、反胡風、肅反、審幹、四清、社教、文革、清理階級隊伍….. “棄暗投明” 者,不但自已不得好死或沒有好下場,還要禍延父母和子孫。什麽 “棄暗投明”?自投羅網、自跳火坑就真。李敖先生! “棄暗投明” 四個字豈可隨便說得?
  
   李敖是讀曆史的。史有四長:才學識德。李敖的 “史德” 如何呢?似頗惹非議。例如李敖說,中共使中國人民不再挨餓,不再挨打。就受到餘傑先生嚴厲批評。李敖這個曆史學家,也太昧於事實,姑不論 “三年人禍” 期間,餓死四千萬人;就目前而論,仍有數以億計的失地農民、下崗工人、拿不到工資的民工、貧苦學生、失學兒童,他們吃得飽嗎?中國人現在不但要挨外國人(日本、菲律賓、越南、俄羅斯等)打,還要受中共流氓政權的壓迫和掠奪,生命和財產安全毫無保障,不是盡人皆知嗎?李敖隔岸觀火,講的不過是風涼話而已。假如李敖相信自已??的,是真話的話,不妨也請他先來個 “棄暗投明”。隻是李敖敢嗎?
  
   李敖在節目中揚言:胡適的一千元新台幣,即二百五十元人民幣,收買不了我。那是當然,李敖還沒有賤到這個地步。不過三十萬人民幣(鳳凰台給的一年節目費)或更多呢?
  
   例子可是現成的: 李敖同意他的<<李敖全集>>大陸版 “隻刪不改”,隻是我想,刪過的<<全集>>還叫<<全集>>嗎?為巨額稿費,李敖已經騸掉了他足以自傲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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