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為中華民族辦大事

轉載-標題: 驚天醜聞撕開黑幕:中國政治犯們,是如何在美國被敲骨吸髓的 (26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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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土地是人民的還是國家的???國家是什麽,政府是幹嗎的?

(2008-04-01 01:28:55) 下一個
    “在吸取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公眾意見後,(物權法草案)對有關條款進行了修改。目前草案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的),自動續期;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後,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支付土地使用費;續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費支付的標準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對於這個草案,我有些問題想問問“政、府”相關人士: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的,自動續期”:能續到什麽時候?有沒有一個明確規定?如果沒有,就意味著你們隨時可以收回去,連自己的居所都如此不穩定,你們讓老百姓怎麽安定?
   
    2、“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後,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支付土地使用費”:如果到時候住在上麵的老百姓交不起土地使用費怎麽辦?你們是把建築折價賣掉,還是直接暴力拆除?
   
    3、土地到底是人民(說老百姓更實在些)的,還是國家的?
   
    4、如果是人民的,為什麽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建個窩還要收費?
   
    5、如果人民實在交不起土地使用費了,去山裏打個洞住行不行,打洞會不會收洞眼費?
   
    6、如果你們說國家收費是為了宏觀調控,便於管理的話,那費用是不是可以低一點,低到人人都能住得起房為止?
   
    7、人民為什麽不能自己建房?一定要接受經過重重盤剝後的高價房?
   
    8、我們祖祖輩輩在這塊土地上住了幾千年,幾千年來老百姓都可以有永久屬於自己的家園(哪怕是個山洞),為什麽做了主人後反而會提心吊膽,擔心自己的家在哪一天會被自己的仆人給毀了呢?
   
    9、如果有一天科技進步了,人和動物能溝通的話,會不會去收動物及鳥類的草叢占用費和樹枝占用費?如果交不起的話,會不會用它們的毛皮作抵?
   
    10、如果不收動物的占地費的話,交不起土地使用費的人是不是可以申請退出人籍,加入動物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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