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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青春要回來(二)

(2008-03-05 22:00:18) 下一個
好不容易,演出結束了,我裝模作樣地拍拍手,沒有一點掌聲。我不想放棄自己的誠實。朋友倒是把巴掌拍得劈裏啪啦響。我不覺得他是這麽大的粉絲,疑惑地瞟他一眼。他說:“你不知道,我高興啊!明天就可以過人的日子了。這幾天她天天排練,心裏全沒了我們父女,家裏全亂套了。”

完了,朋友帶著憋了一晚上的女兒出去透氣。朋友老婆從台上下來,汗水把臉上的濃粉劃了兩條線,粗看就像被人劈了兩刀,是有些恐怖。我沒來得及逃走,讓她逮著,問我今晚哪個舞蹈我最喜歡。我沒了主意。要是豁出去實話說了“今晚的舞都惡心得很”,朋友老婆回家肯定會縫一個布娃娃,也叫吳城老九,每天睡覺前往心口插一根針。我一邊用手護著胸口,一邊應付著她:“那第二個舞蹈嘛,那音樂嘛,大概嘛,跟我女兒上個學期跳的舞嘛,是一樣的。”朋友老婆一聽,激動起來:“她們小女孩也跳我們的舞?我們跟她們誰跳得好?”我躲著朋友老婆期待的目光:“這麽說吧,這麽看吧,跳得好不好呢,要看觀眾的反應。我女兒跳完了,她男朋友給她一個擁抱。”朋友老婆有點失望,也有點不服氣:“我跟你女兒不同,我家那死老頭在外邊從來不碰我的。”

一個月以後,我接到朋友電話:“我家那位過幾天又要上台,塞了我五張票,要我保證不能讓座位空著。我惹不起她。再幫一次忙吧?”我沒有兩肋插刀的義氣,再說誠實也有個限度,隻能推托:“我上次看完演出,眼角長了個泡,醫生說是得了什麽恐舞台綜合症,囑我一年內絕對不能再看舞蹈,尤其是那些會影響食欲的舞蹈。”

朋友無可奈何地放下了電話。我鬆了口氣。起碼一年內是安全的。往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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