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222)
2010 (195)
2011 (196)
2012 (154)
2013 (140)
2018 (1)
2021 (1)
2024 (2)
小張淡定不起來了,因為他看見老婆和網友發這樣的私信:
“我們要在陽台上種滿花草,哥哥負責照料,我負責觀賞。我的主要工作是做美食,要買個烤箱……醒來的時候,陽光和你都在,很幸福。”
“又是短暫的相聚,短暫的美好,還未來得及品嚐,睜開眼卻發現一切照舊,似夢非夢……晚安,親愛的。”
“白天戒掉了咖啡,但睡意並未如期而至;就好像我準備備婚,卻看不到和你的未來。”
小張打印出這類微博私信提出離婚。
法庭最終沒有采納這些證據。法官認為,微博私信作為證據要符合不少條件。雙方都實名認證的微博私信能成證據。
結論:要搞外遇的朋友請注意了,別開實名微博。
討論:有了這樣的陰影,小張離不了婚的婚姻還會幸福嗎?
啟發:你要想搞外遇,這個可以有。但熊掌和魚翅,選一個再說吧。
當然, 要是你發現她這樣做, 又要你給證據, 沒確實證據, 上麵所說的鬧翻天, 立刻出現, 結果你也是要跪下來認錯。
千錯玩錯, 都是你的錯, 男人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