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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紐約街頭一小景
大雪過後,陽光又明媚地照耀在紐約街頭。當郊區的積雪還沒開始融化時,紐約街道上的雪早就不見了蹤影。這就是大都市的特點,大樓,汽車散發出的熱能加上清潔工的能力,能讓冰冷的大雪快速消失。
這是一條單向行駛的街道。大街的兩邊都允許停車。近來紐約已經用機器打印停車單來代替許多老式的投幣停車儀。紐約也向中國學習,進步了。
還是這條街道,有多寬?如果兩邊都停了汽車,中間的行車道能夠勉強地平行通行兩輛車。因為中間沒白線,所以多數時間都是一輛車行駛。而路況比較擁擠時,司機們就開始拿出渾身解術平行行駛。從交通規章上看,這也沒什麽犯規。
話說今天偶慢悠悠地在街上走。看見一輛大破van朝著紅綠燈街口駛來。不知道什麽原因,這輛van開的不快,行駛比較靠右,方向燈卻打著左轉。
就在van快到了路口時,後麵一輛林肯car service的town car等不急了。好家夥,這司機一踩油門,汽車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地來到了van的左邊。
此時van 和林肯車平行地在十字路口處。
估計這van的駕駛員是個外地的,或者老年人。他/她沒發現這快速衝上來的汽車,我行我素的依然向左轉。
隻聽卡卡卡卡,大破van就把林肯車的右邊頭部給撞爛了。
撞完了之後,就像什麽事也沒發生,大破van繼續左轉前進。
被撞的林肯車本來已經停下來了。這時一看,TNND,你還逃跑,追。又開足馬力追了上去,在下一個街口攔腰擋住逃跑的van.
故事也到此結束。本人也沒功夫上去看兩人如何繼續戰鬥下去。
各位看官,您說是誰的錯呢?
本人估計van肯定會被判全部責任。因為你在右邊道要左轉,自然是錯了。但觀察所有的過程,其實真正的“壞蛋”是這個林肯車的駕駛員。一來人家已經打了轉向燈,二來他飛快超速搶道,硬是逼著別人別轉。
而van的司機可能不熟悉這一道路可以有兩輛車並行,所以開車時太靠右。你要左轉就要靠左行,這是常識。此外隨時要觀察路況。當然,逃跑是絕對錯了。
朋友,通過小故事,希望也能給我們自己提個醒:開車要小心。中國有句老話,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這個林肯車就是寧搶一秒,不停三秒。得,自己給自己找了多大的麻煩。
I was trying to make a U-turn at the intersection with another road so I pull my car to the right and have left turn signal on. When I turned, another car sped thru on my left so hit my car. I lose.
這輛大破Van是有備而來,若路口有攝像頭(一般都有)的話,Van會贏這Case。
Van 走的道可以左轉嗎?左邊的道是左轉only?不能直行嗎?還是左轉和直行都可以?當時交通燈是左轉信號還是直行綠燈?這是不是一個one-way 路線?有了上述信息不難斷定責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