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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談美國警察抓中國外交官

(2010-04-30 10:39:45) 下一個


這幾天真是多事之春,一會中國人殺了印度醫生,一會美國警察抓中國外交官.這類涉及華人的有關問題,已經有許多文章出現。對於中國人殺了印度醫生,基本上大家沒有什麽太多爭議:為他的做法表示遺憾。而對於美國警察抓中國外交官問題的看法,可能會有不同的觀點。因為海外有些華人非常痛恨共產黨的政府,所以這些人一定感到興奮。而多數華人會為美國警察的舉動感到氣憤。

撇開愛國愛黨,或者痛恨共產黨問題不談,這裏隻想客觀的談談個人看法。不妥之處,或者不合君意之處也請包含。

從新聞報道來看,這件事情來龍去脈還是比較清楚的;中國外交官開著沒車牌的車,被警察追趕,而且沒有停下。最後到了中領館車庫,警察逮捕了中國外交官。

透過這些表明現象,我們還是能看到這個簡單事件後的一些問題。

在任何國家開車,無車牌都是非法的。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官,這點基本知識應該具備。外交官代表了一個國家的形象,也代表了這個國家人民的形象。如果連基本的法律和常識都不懂,或者明知故犯,那是說不過去的。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這樣的行為也是丟了中國人的臉。建議外交部給此人記大過一次。

過去也有過幾次和中領館人員接觸的機會。多數工作人員是通情達理的。但也有個別人,官不大,卻氣勢淩人,具體就不說了。當然,這並不是針對中領事,美國在上海的領事館也有類似的情況,而且往往發生在那些中國雇員身上。

再說說美國警察。

就本事件來看,當警察發現無牌汽車,給予警告,跟蹤,逮捕都沒錯。錯就錯在被逮捕對象是有外交豁免權的外交官。而且讓逮捕過程中讓被捕人受傷。

這位帶女眷的外交官怎麽看都不像是會對警察生命有威脅的罪犯。而且說明是外交官。在這種情況下,用對付罪犯的手法進行逮捕太過份。美國警察,且不說大到類似上屆紐約警察總頭那類罪犯存在,總的來說利用職權,爛用武力現象經常存在。槍殺黑人新郎,暴力虐待老人,婦女嫌疑犯常有發生。在美國,很少有人會認為警察是和藹可親的。

警察的待遇是不錯的。尤其是當上偵探這類職務之後,配車,開車自己不用出錢。加上15-30%的固定年薪補助,加班費,以及其他福利,是一個很不錯的工作。當然,他們要麵對罪犯,付出的是個人安危,所以這些待遇也無可非議。問題出在有這樣的工作之後,如何來尊重人權。比較中國和美國的人權,單單就警察行為來看,個人不覺得美國警察比中國警察好到哪裏去。在中國,你可以和警察商量,而美國,你一開口,一句話不合適,警察就會利用妨礙公務罪來逮捕你。加上最近通過的亞曆桑那州移民法案付給警察的權力,警察行事會變的越來越肆無忌憚。唯一感覺美國警察比中國警察態度好的是海關。比較北京海關警察和美國海關警察,北京海關警察態度讓人討厭。

從美國警察抓中國外交官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民主的國家裏,也有許多不可思議的粗暴的反人權的現象存在。要保護好我們自己的利益,最好的辦法就是尊紀守法。

俗話說的好,惹不起還躲不起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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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21)
評論
犬友 回複 悄悄話 如果我們換位思考一下,就會覺得很有意思。如果美國領事在廣州不掛車牌出門,廣州警察發現了截停,老美聲稱他停車5分鍾之後看沒動靜就繼續開車走了,廣州警察緊追不舍,一直追進美領事館車庫,老美大喊我是外交官,可惜中文太爛,沒人明白,一看這哥們還很牛,居然拒捕,當即放倒再說。
如果事情是這樣的,大家預測一下中華網民什麽反應?
zctn 回複 悄悄話 基本同意您的觀點,不過有幾個不同意見:

1 美國警察濫用暴力,您給出了一些例子;如果您看看國內,又怎麽評價人民警察呢?
2 也許您看過人民警察在抓捕毒販或者危險罪犯時的即時拍攝,管你屋裏都是什麽人,先按倒在地,上銬子,然後蹲在牆角先。美國警察天天在一個擁有幾億隻槍支的國家裏執法,執法者擁有很大的執法權,否則還有誰敢幹這個職業,因為工資並不高。而且,德州的民風在美國是比較彪悍的
3 美國警察執法以中國警察的標準判斷是非常粗暴的,不過他們也是這麽對他們自己人的,所以作為外國人的鬱領事應該知道並且在第一時間停車等候處理。

再次重申:外交層麵,闖使館車庫抓人,美國理虧。美國國務院會說SORRY的,不過鬱領事的仕途基本到頭了,除非後台很硬。畢竟中方也不希望這樣的TROUBLE MAKER。至於美國警察是否會處理,要看執法是否過度,如果沒有,那麽應該不會有太多事情的。如果執法過度,鬱領事可以以個人名義起訴,會有成百上千律師願意幹這個官司的。


iamhereforfun 回複 悄悄話 At least 50% of Police are rogue. This is true in any country. The diplomat over estimated his ability when he dealt with the rogues.
king55 回複 悄悄話 結果上警察沒事,又為美國的強大添上一筆而已。
king55 回複 悄悄話 把不合適的人,放在這個位置上,結果就這樣。不要動不動就靠國家,民族什麽的,歸根結底是先談做人怎麽樣,再說其他的。
hljs 回複 悄悄話 哈哈,鬱伯仁外交官那天酒喝多了,以為是在中國,領導可以為所欲為.
vwbeetle 回複 悄悄話 任何法律都是看對象的!

引(erdoslily):"你怎麽知道,如果休斯頓市長開沒掛車牌的車,警察不敢管???你是按照中國人的思維方式推測,還是你真有證據可以證明 "
--===
從前我上班的(很大的一家)公司,市警察追進門抓人,...後來,當地的警察局就被我們公司大大的教訓了一頓...再也不敢跑近來追人了!

美國有太多的例子,小警察是絕對不敢碰大頭的!
隻是有人少見多怪,盲目迷信美國日常操作.太理想化了! 笨!
vwbeetle 回複 悄悄話 小動作,令人討厭!

這是一件政治事件!

美國保守派在顯示"威風"吧!

報複中國不升值人民幣.

這是很無聊的大國行為! 尤其是在世界博覽會開幕隻時.
zctn 回複 悄悄話 回複河裏的石頭1的評論:

樓主在文中引用了中方的證言:據其自己說是"停了5分鍾,警察沒動靜,才又開上路”。這樣的情況下,警察會懷疑為逃犯或者重罪的嫌疑人,因此標準執法程序是拖下車,按在地,帶上銬子,再說什麽身份問題。所以,那時候鬱領事說明身份也沒人聽。因為給你機會說,你卻開車跑了。當然,美方入館抓人就屬於外交上的事故了,美國政府一定要對中國說SORRY的,但民事上,如果鬱領事想賠償,恐怕沒有希望,如同當年趙燕一案一樣
mister986 回複 悄悄話 美國警察,那都是流氓啊!
littlebirds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奧克瑪斯的評論:
美國警察也就是欺負老百姓比較凶悍,真遇到美國政府的高官也一樣菘
ITYS 回複 悄悄話 其法盲行為意識不僅此一項,更低一級錯誤的是已清楚看到警車尾隨警燈示停,居然"奪路而逃"(evade police)- 傳給警方再次嫌犯行為(repeated suspect behavior).說是更低一級錯誤是因為其致命的(probable cause),這等於不打自招明告警察我或車裏“有槍,毒。。。等等。據其自己說是"停了5分鍾,警察沒動靜,才又開上路”。真叫人哭笑不得。那有如此(bone head)沒頭腦的。你開車人心裏糊裏糊塗,反映到車行上就是猶猶豫豫的,他那是專業訓練的,看車就故摸著開車人的心理整個就是一鬼鬼祟祟嗎。那會兒他單槍匹馬,(by book)他那兒是“沒動靜”,他是匯知中心,等待(backup)"增援呢(後來的警車就是證明)。
還有一點,這位副領事說警察打了他的臉了。這警察會勾拳?怎麽就打到他的臉了?難不成在“爭持”時他麵對著警察?因為(by book)警察必須指令“嫌犯”背對警察,沒有威脅行跡後,才可接近事拷。是不是副領事轉身麵對警察“嚴詞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人員豁免權”時,遭到強行拘捕?隻有現場雙方人心裏清楚了。不過副領事說其臉,脖子,胳膊手的傷恰恰說明了警察在抗拒阻礙製服(threaten w/ force)時,所強力因對的製服部位。
總結:中方不能說有錯,正如外交部發言人所說: …中國外交部、駐美使館、駐休斯敦總領館已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我們注意到美國務院發言人表示要嚴肅看待此事,正在對事件進行調查,保護所有在美外國外交及領事人員的安全至關重要。中方敦促美方遵守《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和《中美領事條約》,盡快查清事件經過,追究美方當事人責任,確保中國駐美外交領事人員及館舍不受任何侵犯。我們堅決維護中國駐外外交領事人員的合法權益。
但這裏牽扯到中美文化意識差異,我們國內大家都有共識,黨是大於一切地,領導著法,指揮著槍,廉養著政府,兼代表著全體人民,祖國是母親,黨就是父親。所以要說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媒體說說,給外人看看可以。但實際的現實生活中是不可能的。大家心知肚明(傻瓜,年輕的不太理解,隻有後果自負了)。而就黨政官員心裏明的跟一麵鏡兒似的:這法律本就是為(我們)人民服務的,怎麽到休斯頓就本末倒置,要人符於它呢? 這邏輯上就亂了,不要說國內,就是走到世界各地也是說不通哦。再著了,中國自古就有“不知者不為過“。不懂法本因該就沒有過的,而且我方都到休斯頓總領館副總領事這級別上了,怎麽就為行車走路這麽一小點兒法律上意識差異,而如此羞辱?這樣想來,翻來覆去,裏裏外外,怎麽說都說不過去。說不定這些警員是別有用心,得查查呢! (一真實事情:一農民工進省城,經認識人承包了市委的雜小項目”工程“。三包兩承的後來居然開上了市委的一輛小破貨車,一日與警車相蹭,警察聽其音,觀其衣,視其車,就於爭持中押其走,農民工反嘰 – 你不睜開眼睛看看我是什麽車?警察定睛,逐放之。可問警察看到了什麽?)
美方錯在哪:從警員的心理角度看,首先他看沒有車牌的車(沒經驗,為何不超到前方再回來查一查有沒有前車牌?),心想,喓!還真沒見過沒車牌敢出來開的。…慢著,麽不成有貓膩?先示警令其打住,車開的還真鬼祟,我一人,又無法查出其出處。立馬報告請近處同事快趕來增援。不好!開逃了。還真是個典型的教科書裏描述嫌犯!會不會帶槍?還好增援也跟上了,膽壯了許多。哎喲,進樓下的車庫,可不能讓其進樓裏,否則找起來麻煩,我們的危險也大,而且公眾安全…樓裏人不會遭挾持什麽的吧?壞了,他怎麽不聽從我們的指令,竟然一下從車裏出來,麵朝我們,是靠近?他嚷嚷什麽?麵對Law還理直氣壯地,他以為他是誰?Above law? Are u kidding me, in this country no body’s above law, I don’t care who u (天王老子) are! 他手沒有槍吧?他想掏什麽?不會是槍吧?他是想搶我的槍?不能不防!我們訓練紀律是… 對!抄其麵,出其不備-Tackle… ,強製脖頸,反拷。All secured.真鬆口氣了。現在靜一下,聽他說… 什麽?什麽?外交官?這就奇怪了,按常理不會心理有鬼的呀?他為什麽要跑(run away)?當時講明了,要省多少事兒啊!得兒,無論如何先鬆拷。唉,我會有麻煩嗎?我可是照本宣科,一絲不苟的,大家夥兒都看著來著,錄像都有證奧!我天裏來夜裏去,無時無刻put my life on the line 呢!我還是三緘其口。有什麽讓律師們折騰去吧。
如果警員是這樣的心曆程,那其錯在沒有掌握好法律字麵與其精神的平衡。還是太嫩了點兒。有待時間的磨練。如果不是,那就要查查,會不會別有用心?因私偱法?

汲取的經驗:美國是一個judiciary society. 媒體再怎麽說,當事方是忌諱公開談及具體細節的,因為無疑為對方提供有懈可擊的口實。所說“一說就俗“,就是了。出口的話,要再收回來就難多了。每每看到副總領事,總領館發言人,外交部發言人的話,都叫人心裏不好受,慚愧的感覺。本來嘛,不說,少說,將來有理可進不為晚,而真是調查完不利時也可退,息事寧人不為遲。像他/她們這樣一次次如同扒光自個的衣服,越說越虧,真不成人家在暗處,我們在明處,仗還沒開,咱已是一絲不掛,讓人家橫挑鼻子豎挑眼的亮起著。真叫人不弅。不能說給中國人丟臉吧,反正覺得疙応。個人方麵國內鄉親父老來這邊兒,或這塊兒兄弟姐妹千萬記著,可不能學此例子。可不能在警察訊你時拔腿跑了。撐住腿肚子,冷靜的弄明白其說什麽呢,聽不懂就說不明白,你要能笑更好。說是伸手不打笑臉人,到那片兒都靈。要有不明規矩犯事的,千千萬萬別以不知為借口,求人原諒。因為知法是你的責任,不知就是你的錯了,還告訴別人,那不叫人家鄙視你嗎?這種時候就隻有打掉牙往肚裏咽,該罰該懲我是沒一點脾氣(為此吃得教訓不提了)。
河裏的石頭1 回複 悄悄話 樓主寫這篇博客時, 先要把事實說清楚。 說鬱先生沒有車牌隻是美國警方的一麵之詞。 其它的新聞, 也有說鬱先生的車後麵沒有車牌, 但前麵是有的。 兩個車牌少一個和沒有車牌相差很大。 另外, 鬱先生自己是否知道他的後車牌不見了,也很重要。 根據另一則新聞的說法, 警方在鬱先生出示了身份證明後, 還是動了粗。 設想一下, 如果反過來, 是中國的警察這樣對待了美國外交官, 美國人會怎麽想?我們應該耐心, 等所有的事實都清楚了, 在做評論, 否則都是瞎猜, 對當事人也不公平。
vwbeetle 回複 悄悄話 中國警察要向他們學習...
對老外,凶一些,就對了!

哈哈哈!
做完以後,就叫外交部發言人說: "很遺憾!"(We're sorry!)
然後目的就達到了!

外交就是如此簡單的事嗎! ...中國人缺少"現代西方的先進"文明啊!

大概李肇星懂得這一套.

再哈哈哈!!!
奧克瑪斯 回複 悄悄話 我隻是想問一問,這位副領事來美國多久了,難道他以為美國的警察和中國的警察一樣,見了政府的官員就奴性十足,如果官員發飆的話,連骨頭都嚇軟了。我建議:凡警員應該配以最新型的GPS,上麵標明各國的領事館區域和各領事官員的住宅,改善當前的配置是相當必要的。
mdgg 回複 悄悄話 警察在被激怒的情況下作出一些過激行為也是可以理解的???? You mean only the US cops, right?
ialord 回複 悄悄話 我覺得鬱外交官要是當時立刻停車出示證件,說明情況,警察也不至於完全不通情達理。鬱外交官可能一時頭腦發熱,認為他一個堂堂外交官豈能受地方警察管轄,才置警察警告於不顧。而警察在不識廬山真麵目的情況下,對敢於違抗法律的“犯罪嫌疑人”自然是怒火中燒。盡管警察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毆打犯罪嫌疑人,警察在被激怒的情況下作出一些過激行為也是可以理解的。鬱外交官和警察雙方都有不對之處。此事件從一個側麵告訴我們,做人要低調。不管你多優秀,職位多高,自我感覺多好,別人並不知道。如果大家時時刻刻把自己擺在一個普通公民/居民的位置上,遵守法律,不義氣用事,就不會給自己,家人,單位,國家,以及社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richman 回複 悄悄話 犯這種低級錯誤大陸武警為什麽不多來幾次??
九叔 回複 悄悄話 “一位領館發言人表示,鬱伯仁座車前麵有車牌,隻是後麵車牌不見了,而他覺得隻要前麵有車牌就可以了”
看到這段新聞報道沒有?竟然有這種外交官:車子後麵有沒有車牌無所謂?
另外,你去看看圖片,那個車庫的外表,真的跟普通的民居沒什麽兩樣,這幾個警察看來是資淺的菜鳥,犯這種低級錯誤也不奇怪了,休士頓的警局的確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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