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報》刊登文章,報道浙江檢察院對於張輝、張高平叔侄二人的10年冤案
稱要“全麵深入開展自查自糾,調查此案在檢察機關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等環節
上存在的問題,對存在的問題實事求是、決不掩蓋,在查清事實和明確責任的基
礎上,嚴格落實檢察機關錯案責任追究製”。但從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在接受
采訪時所作的說明來看,檢察院好像在2010年夏天接到新疆檢察官張飆同誌來信
反映張輝、張高平案件的有關情況後,“我院主要領導立即作出批示,職能部門
一方麵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係,另一方麵著手開展審查工作,並將相關情況
告訴了張飆同誌。”經過認真複查,“於2012年10月提出了張輝、張高平申訴有
理的書麵審查意見。”這不是挺負責的嗎?
問題在於,新疆檢察官張飆同誌對中央電視台記者介紹的情況與這位副檢察長說
的完全不一樣:
解說:… 直至2011年年初張飆檢察官退休,這起案件仍未能啟動再審。
張飆:我們不止一次兩次的向他們進行反映,在我們的卷宗記錄中,可能有5次到6次。
解說:其實退休後,張飆為張氏叔侄做的更多。比如,他為張氏叔侄聯係了律師朱明勇,朱律師免費代理了張家叔侄的官司,替叔侄倆一趟趟往杭州跑。但當初,朱律師接手這個案子,第一次去了浙江高院時就發現,張氏叔侄本人和家人之前七年的申訴,從未被登記過。一直到2011年11月底,杭州市有關部門才開始了對此案的複查。
浙江檢查院再就冤案致歉 稱查清事實絕不掩蓋
2013年04月15日 09:13:24 來源: 浙江日報 就張高平叔侄案,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祺國今天接受本報記者采訪。
記者:檢察機關在張輝、張高平案件複查糾正過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王祺國:2010年夏天,新疆檢察官張飆同誌來信反映張輝、張高平案件的有關情況。我院主要領導立即作出批示,職能部門一方麵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係,另一方麵著手開展審查工作,並將相關情況告訴了張飆同誌。我院從審查檢察機關掌握的材料和必要的調查入手,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定案的基本要求,於2012年10月提出了張輝、張高平申訴有理的書麵審查意見。
我院成立了專門的辦案組,審查了原判的全部案卷材料,開展了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會見了當事人,參加了庭前會議,形成了檢察機關再審出庭意見。在再審中,我院派檢察員出庭執行職務,發表出庭意見,認為本案沒有證明張輝、張高平作案的客觀性直接證據,間接證據極不完整,缺乏對主要案件事實的同一證明力,沒有形成有效的證據鏈條。重要的技術鑒定不能排除勾海峰作案的可能。不能排除偵查過程中有以非法方法獲取證據的一些情形。本案定案的主要證據張輝、張高平的有罪供述,依法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應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這些出庭意見為法院再審所采納,再審過程和結果贏得當事人及其家屬、出庭律師等各方麵的充分肯定。
記者:在張輝、張高平案件中檢察機關需要吸取什麽教訓?
王祺國:依法再審糾正錯誤是對法律、對事實的負責。張輝、張高平重大冤案的發生給我們的教訓是十分深刻的。原辦案的檢察機關在履行對本案的批準逮捕、審查起訴和訴訟監督職能中,在辦案的一些環節上存在著審查不細、把關不嚴、監督不力等問題。對此,檢察機關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向張輝、張高平及其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院一定會全麵深入開展自查自糾,調查此案在檢察機關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等環節上存在的問題,對存在的問題實事求是、決不掩蓋,在查清事實和明確責任的基礎上,嚴格落實檢察機關錯案責任追究製。我們要認真吸取此案的深刻教訓,找準主要問題,仔細分析原因,嚴格建立符合修改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完善的辦案機製,強化程序意識和監督意識,把尊重和保護人權的法治原則落實到每一個案件之中,落實在每一個執法辦案的環節之中,確保今後不再發生類似嚴重的錯案。翁浩浩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4/15/c_124580673.htm
《十年冤獄誰之罪》—— 央視《看見》與《今日說法》聯合製作
【小片】
紀實段落:叔侄十年平反回家,在老房子,想起去世的母親,突然嚎啕:
字幕:安徽黃山市歙縣 張高平的老家
“這是我母親住的房子,這個房子(外麵)是個水塘,我母親盼不到我們都想跳塘…。(突然開始痛哭)…。可憐我給她送終的機會都沒有…。我就想不通,我一趟車開了十年,十年才開回家”
【演播室】
撒貝寧:這個男人叫張高平,十年前,他和侄子張輝因為一起“強奸致死案”,分別被判死緩和15年徒刑,兩人在新疆服刑已近十載。然而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院依法對該案啟動再審,認定原判定罪、適用法律錯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那麽,這是一起什麽樣的案件呢? 【小片】
紀實:張看自己以前的照片
張高平:這個很年輕,這個還傻乎乎的,二十幾歲的時候,很早的時候。
解說:這是十年前的張高平,在獄中的這十年,他從沒拍過照,也從沒給家人寄過一張照片。
張高平:穿這個囚服,我不寄,我沒寄過。
柴靜:你這麽在意這個,這身囚服?
張高平:我不但在意這身囚服,把我頭發掉掉了,我都很在意的。我頭發掉光了這麽難看。都有胡思亂想,有的時候做夢做到人家打電話來叫我開車的,我有一會做夢做到,想到老母親,想到我女兒,醒來一直哭,眼淚一直流,我流眼淚的時候躲到被窩裏。
1. 證據
(閃回)
解說:2003年5月18日晚九點,他和侄子張輝駕駛貨車送貨去上海。路上,他們受人之托好心搭乘了一個要去杭州去打工的17歲安徽女孩王冬。他還記得11點多,女孩吃過幾塊豆腐幹,淩晨1點50左右,她要下車打車與家人會合,他們就沿著滬杭高速繼續行駛了,臨走時,王冬還問兩人要了電話號碼。叔侄二人從未想到,他們會就此卷入一場整整十年才掙脫的噩夢。
解說:次日淩晨,杭州市某區的水溝裏浮起了一具裸體女屍,警方很快確認死者就是王冬。當晚一點半,王冬的一個朋友曾接到她用張高平小靈通打出的最後一個電話,根據這個電話,警方將最後接觸王冬的叔侄倆鎖定為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據叔侄倆說,他們被警察攔下時,對王冬的死還一無所知。
張高平:把我車攔下來,問我手機號碼是多少?他說就是你,就是你下來,下來下來。叫我抱著頭蹲下,我還說你這麽凶幹嗎,有話好好說,他說叫我閉嘴。
解說:張高平最喜歡用一張地圖來說明他根本不可能有作案時間。
(張高平拿著地圖趴在地上給柴靜分析路線圖)
張高平:我們是從這裏進杭州的嘛,這個地方我給他打手機的能查的出來,一條路嘛,一個彎都沒有。她要去的地方就在這個位置,錢江三橋嘛。我已經上高速,你隻需要把收費站錄像一查,我有沒有這樣的(作案)時間,馬上就知道。如果這個人一點三十分還是活的,我一點五十分左右,我已經上高速了,這段路就需要開二十分鍾。
解說:張高平說,他當時曾多次跟警方要求調取當天收費站的錄像。可是,案卷列出的證據裏並沒有這方麵的內容。那到底是什麽原因呢?記者試圖聯係警方當時的偵辦人員,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柴靜撥打聶海芬電話: 長音,無人接聽)
解說:然而,在之前警方接受媒體采訪時,曾經明確表示做過跟行車相關的偵察實驗。他們曾讓民警找來貨車司機,開著那輛解放車,從安徽到案發地,再到調頭處,最後前往上海,按照事發經過,盡可能模擬當天各方麵條件,測算行車時間,推理張氏叔侄有無作案時間。
吳偉(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公安分局):時間都是精確到秒的,距離是精確到米的。三四次的偵查實驗作出來,結果都比較相近,應該是符合客觀事實。
柴靜:找了司機,按照你當時的行駛路線一路開到上海,他認為跟作案的時間吻合。
張高平:空車跟重車根本就不一回事。一個嚴重超載一個車,你就跟開大貨車這樣的,就好象挑擔,挑兩百斤擔。
記者:你當時載貨你多重?
張高平:19噸。
記者: 19噸的車,跟空車相比,時間上差別是至少?
張高平:我們的輪胎,後麵就是四個輪胎,輪胎要炸掉,我們一般不超過60碼。
解說:警方和張高平有著兩種全然不一的說法,事實到底如何,收費站的監控應該是一份有力的證據。但是,案卷中的確沒有這部分證據。警方當時是沒有調還是由於其他原因沒有拿到,我們不得而知。後來,案件進入起訴階段之後,張高平又委托律師去調取監控,但發現錄像的保留時限隻有一個月。警方最終的偵查結果認定:強奸過程發生在貨車上,張輝與張高平合謀在駕駛室內對王冬實施強奸,張高平幫助按腿,最終,王冬因張輝用手掐住其脖頸,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然後兩人開車拋屍。但從案卷上看,張氏叔侄涉嫌“強奸殺人”並無直接或間接的物理證據。
柴靜:你跟王東有任何身體接觸的物證嗎?
張輝:頭發、指甲都要抽血,什麽都沒有,我碰都沒碰她一下。
解說:當時現場勘查證實,張氏叔侄的貨車上沒有強奸留下的痕跡,死者雖有處女膜新鮮破裂的情況,但陰道內未發現精斑,而且身上和被丟棄的衣物、行李上均未留下張輝、張高平的指紋和毛發。
聶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預審大隊大隊長):我們也請教了法醫,那麽法醫也給我們一個解釋,就是在這麽一個拋屍的這麽一個現場,有水,即使本身強奸之後體內是留下物質的,一夜的水衝過以後,也有可能把被害人體內的這些強奸的痕跡衝掉。
解說:但是,同樣經過一夜水的衝刷,死者的八個手指甲裏卻檢查出了另一個陌生男子的DNA。不過,警方鑒定結果顯示,該DNA“排除與張輝、張高平混合形成的可能”,而是死者與另一名男性的DNA混合而成。但是,該項證據被認為“與本案犯罪事實並無關聯,不能作為排除兩被告人作案的反證”。對此,這次幫助張氏叔侄翻案的再審律師朱明勇表示難以理解。
柴靜:他們有一個解釋,說是手指是一個暴露在外的,相對開放的一個接觸點,那麽很有可能呢,平常握手,或者是碰到什麽地方,也有可能,所以也許跟本案沒有關係。
律師:但是他,應該想到一個簡單的問題,正常的握手,有沒有可能雙手的八個指甲裏麵,都有一個同樣的一個男子的DNA成分?/那一般來講,我們的常理就是,可能是在激烈的反抗過程當中,抓,留下的痕跡。
解說:這一點也確實曾經讓杭州警方內心打鼓。
聶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預審大隊大隊長):一個就是說是不是會有第三個嫌疑人?第二,我們框定的這兩個犯罪嫌疑人,究竟準不準確?
解說:杭州警方曾三次去受害人的老家安徽,排查了死者王冬生前接觸過的朋友,指甲裏的DNA,沒有發現匹配者。於是,這個事後幫助確認疑凶的關鍵證據再一次被擱置。這一點,讓負責張輝二審辯護的阮方民律師至今深覺遺憾。
阮律師:你現場留下來的這個,可以說是惟一的物證,到了公安到現場之後,他沒有取到任何有價值的物證。你說是強奸了,駕駛室當中也沒有東西。然後到了現場/也沒取到車輪的印子啊
解說:與此同時,一個極為重要的偵查方向也就此被忽視了,那就是,被害女孩王東曾說,她在立交橋下了張氏叔侄的貨車後,是要打出租車去找朋友,那麽,凶手也完全可能是在女孩等待或者上了出租車後出現的。如果出租車有涉案嫌疑,那麽當時杭州的出租車都安裝了GPS係統,排查其實並不困難。但在案卷中,找不到任何當時警方進行過相關排查的紀錄。
朱明勇律師:他們就鎖定就是他們兩個幹的,所以一切的證據的搜集,就圍繞這個展開了。
柴靜:但是聽上去,這好像是有罪推定。
朱明勇律師:對,而且他認為,已經鎖定,你們兩個就是犯罪嫌疑人,我現在隻是需要找證據。
解說:那麽後來,警方究竟找到了多少證據呢?在判處張輝死刑張高平無期徒刑的判決書裏,列出了26條。仔細研判,可以看出,其中5條,是關於死者位置、衣著、死因、遺物等的描述,另外9條,是關於死者王東行程、通訊等情況的證明,還有9條,是關於張氏叔侄戶籍背景、抓捕情況、指認現場、貨車及偵查實驗等相關闡述。這已經23條。僅剩的3條,是至關重要的。其一,是一份情況說明,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刑偵大隊證實從未對張氏叔侄進行過刑訊逼供。其二,是同監舍被關押的一個叫袁連芳的人,證明聽到過張輝說他奸殺了17歲的女孩王冬。其三,也是最直接的,張氏叔侄的口供,他們承認,將受害人奸殺。
柴靜:那說你強奸她的直接證據是什麽?
張輝:口供。
柴靜:就是口供
張輝:對
2.口供
【演播室】
撒貝寧:依照案卷來看,有罪的口供,的確是張氏叔侄做出的。我們得知,從5月23日被拘留之後,張氏叔侄並沒有按照法律要求被立刻帶去看守所,而是被帶去了西湖刑偵大隊。在移交檢察機關前,他們在公安局逗留了7天7夜。但按照警方的說法,“不存在刑訊逼供 誘供等非法獲取口供的行為”。這與張氏叔侄的說法完全不同。那麽有罪供述如何做出?
【小片】
柴靜:你當時在什麽情況下,你說人是你殺的?
張高平:他七天七夜都是像這樣子站著,要叫我這個手這樣子銬起來,跪皮鞋底,不讓我睡覺。到了第四天,他說我明天帶東西來給你吃,吃完以後你什麽都會說了,誰知道他帶一條萬寶路香煙來,他要嘴巴裏放兩根,煙灰要一樣齊,不準用手,就是吸不能用手。煙要從鼻子裏冒出來,兩根煙灰要一樣齊,要它自己滅掉。
記者:要不然?
張高平:受不了我不抽了,不抽他們把我摁到地下,把我一個鼻孔插一個。點著了香煙把我嘴巴閉了。
張輝:幾天又打,又不給吃,又不給睡,弄得我神誌都不清。
柴靜:供述內容是怎麽產生的呢?
張輝:就猜嘛,穿什麽衣服,我猜不對,打,打巴掌
解說:對於張氏叔侄所說的這一切,記者並沒有找到其他直接的佐證。而律師認為,警方作為證據提供的審訊錄像,出現了蹊蹺的空白。
柴靜:警方這個記錄上,他說審訊時間就是從5月28號的6點10分到6點58分,隻審訊了48分鍾,這是他有罪供述的這段時間,聽上去時間並不長?
朱明勇律師:但是恰恰警察提供給法庭的錄像,僅僅是28號這一天,實際上張輝和張高平是5月23號被刑事拘留,帶回杭州,一直到5月28號,張輝有了有罪供述以後,29號才送回看守所。
柴靜:那這五天內。
朱明勇律師:張輝和張高平都沒有被送到法庭的羈押場所,看守所,而是在公安局的辦公室裏,偵查人員可以和他直接地進行身體接觸,而且控製他的飲食,飲水,休息。
阮方民律師:這盤錄像的中間斷了大概半個小時,啪一跳,就是半個小時沒有了。
解說:那麽,到底存不存在刑訊逼供呢?律師認為,錄像中這些空白給了人想象的空間。退一步講,即使根本不存在非法取證,張氏叔侄二人的口供也存在明顯的相互矛盾。按照《刑訴法》的規定,采信相互否定的口供是有問題的。
阮方民律師:到底是先停車作的案,然後再掉頭拋的屍?還是先掉頭作的案,順勢就把這個屍體就扔到路溝裏頭了,再就是逃跑的路線,兩個人說的也是兩條不同的路。
解說:叔侄的數次有罪供述裏,其實連強奸到底發生在貨車座位的前排還是後排都對不上。 命案的偵破,現場指認極為重要,當時警方也是這麽認為的。
聶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預審大隊大隊長):不是他作案的,他不可能說得那麽細,關鍵就是他不能說得那麽準,你在一個點上準了,你不可能每個點上都準。
解說:但關於現場指認,記者也聽到了截然不同的說法。張輝說,他共指認了三次,卻隻有最後一次才被拍攝和記錄下來。
張高平:他們到那裏會慢慢慢慢經常問你,是不是這裏,是不是這裏,你隻要說好像是就行了,你再看看哪個地方有水溝就行了。
張輝:直接把車開到那個地方,就是說要我人到那,拍個照就行了。
阮律師:這個辨認的錄像也不完整,應當是全過程地拍,然後尤其是到岔路口的時候,你讓他自己說,往前走、往左走還是往右走?這個關鍵的地方都沒有。
解說:在給張氏叔侄定罪的三份關鍵證據中,那個同監舍被關押者袁連芳的證詞又是怎麽回事呢?此人是否真的與張輝關在了一起,並聽到張輝說什麽了呢?
張輝:我進去他說他已經在裏麵了,在裏麵還有另外兩個他手下的,但是他頭發也沒剪,還有香煙抽,吃的是炒菜。我說這個案子是冤枉的,他說你不用講,我都清楚,我給你從頭到尾講一遍。
柴靜:他怎麽會知道的?
張輝:我也不知道他怎麽知道,我沒有跟他說,他都知道。
解說:而在當時被關在其他監舍的張高平說,他也在裏邊遇到了一個不明身份的人,被剃了光頭,驗了血。
張高平:然後這個牢頭一下叫起來了,救命救命,快去報告所長,這是人命關天,我問他這是什麽,他說這就是叫驗明正身。過兩天要把拉出去槍斃了我也不懂給他蒙到了,嚇壞了。他說你態度好一點就給你開庭,叫我寫一個我的態度。我說我沒犯罪你叫我寫什麽。他說要麽這樣子,我幫你寫一個給你看看。但是寫好以後,我看這簡直是《西遊記》神話故事。
柴靜:他寫什麽內容?
張高平:就是本案的犯罪事實,寫的就是說,我跟侄子兩人開車在駕駛室裏,張輝強奸叫我幫忙按腿,就是寫這些東西。
解說:袁連芳的證詞說自己和張輝一同關了兩個月,張輝曾神態自若地向他描述強奸殺人的經過。但開庭記錄上顯示,張輝在庭上說,“我沒有提起過這件事情。我在拱墅區看守所隻關了一個多月,而不是兩個月”,記錄顯示,張輝還曾要求法庭傳喚袁連芳出庭作證,但被拒絕。但結果卻是,盡管張輝在庭上一再抗辯,袁連芳的這份證詞仍舊成了一審判處張輝死刑的關鍵證據之一。
解說:2004年4月,案發將近一年之後,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輝被判處死刑、張高平被判無期徒刑。罪名是強奸罪。
張高平:我們三個哥哥,哭得滿地打滾,我都生氣,我隻是氣憤,但是我沒哭,我不認為我要坐牢。
柴靜:你覺得你的希望在哪兒?
張高平:我覺得希望,一個DNA不是我們,再我們沒有作案時間。第三,這個東西是牢頭寫出來逼我抄的,第四你要回答我,你這個車,二橋高速這個路線為什麽不查(攝像頭),你隻要回答出來一項,判我死刑我不喊冤枉。
解說:半年後,浙江省高院在采信了一審幾乎全部“犯罪事實”之後,終審改判張輝死緩、張高平有期徒刑15年 。
柴靜:你當時對二審抱著期望?
張高平:二審抱著期望。這個現實我接受不了,哭得爬不起來。要是一般死刑改死緩,無期改15年高興都了不起,我哭得爬不起來,我知道麻煩了,我知道很麻煩了。
柴靜:你說麻煩是指什麽?
張高平:我要申訴,肯定沒那麽簡單了,我就知道沒這麽簡單了。
3. 申訴
【演播室】
撒貝寧:張氏叔侄所涉嫌的這期強奸案,杭州市中院2004年年初做出的一審判決。張輝死刑,張高平無期。其實,就在幾乎就在這個案子一審判決的同時,另外一起命案也發生在了杭州,也由杭州警方偵辦。但在當時,沒有人意識到,這兩起案件有什麽關聯。更沒有人想到,十年之後,那起案件成為張氏叔侄案最終翻案的關鍵。
【小片】
解說:這第二起案件當中,受害人晶晶是浙江大學的學生,她當天是去參加學校的英語6級考試,可一直到晚上9點,晶晶都沒有回來。第二天,有人在晶晶學校門口的一個垃圾箱裏,撿到了晶晶的紅色背包,裏麵有晶晶的身份證、學生證等等,警方判斷,晶晶很可能出事了。
警察:我們分析的可能,就是很大可能是坐出租車。那麽再根據這個路線,我們當時也分析,她如果要坐出租車,那麽很有可能在四三醫院這段路下車,因為這段路下車,她是最節省時間的。
解說:一位市民提供線索,當晚8點多,曾有一輛出租車在晶晶家小區門口停過,警方對全市的出租車進行了排查,最終,案發8天後,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是出租司機勾海峰。勾海峰到案後,承認了犯罪事實。勾海峰交代,他行凶殺人其實僅僅是因為口角而起。據他交代,2004年1月8日晚7點多,在杭州站附近,晶晶搭上了他的車,路上一輛貨車想超車,勾海峰讓不及,來了個急刹車,把當時坐在後麵的晶晶嚇了一跳。勾海峰說,晶晶的這些話讓他起了一肚子的火,到了地方之後,倆人還在爭吵。
勾海峰:一生氣,可能是頭腦也失去理智了,吵吵吵吵吵,吵吵吵的,我就掐住她喉嚨了。
解說:勾海峰的供述中,承認自己殺了人,卻並不承認對晶晶有性侵犯行為。但當時警方第一次發現晶晶的遺體時,她身體赤裸,警方一度認為有強奸殺人的可能。但因為遺體在水中浸泡,並沒有找到其他可以支持警方判斷的證據。一年後,勾海峰被判處死刑。
解說:2005年3月18日中午,勾海峰案在《今日說法》欄目播出,在監獄服刑的張高平 張輝叔侄倆看到了相關的報道。張高平心頭一震。
張高平:我向他們反映我說那個女孩子也可能是這個人殺的。我不止一次說是他,作案手法相似。我們帶去那個女孩子是搭出租車,他也是開出租車,他殺害那個女孩子也發現在江幹區,我帶去那個女孩子下車地方也是江幹區。
解說:張高平提出,死者都是年輕女子,都是掐死,都脫去了衣服並拋屍,作案地點相近,行凶者的出租車身份也和王冬下車前要打車相吻合,他認為勾海峰有重大作案嫌疑。張高平說,他曾多次向監獄反映,但這個線索並未受到重視。在那之後,勾海峰很快被執行死刑,而張高平和張輝則被轉往監獄服刑。
解說:沙漠裏,白天地表溫度五六十度,一顆樹也沒有,一曬就是十幾小時,沙塵暴來的時候,又冷得馬上要穿棉襖。他是監獄裏著名的抗改分子,拒絕認罪,拒絕任何形式的減刑,可以做廣播體操,但從來不唱《感恩的心》。
張高平(情緒激動,痛哭):他們叫我減刑,我說你不要說給我減刑了,你就把這個認罪悔過書寫出來,你放我回家我都不出去。我就在這裏等,自己給自己定了三條。第一條拿到無罪判決書回家,光榮回家。要麽就是身體不行死在監獄裏就算了。死在監獄裏就算了。要麽我覺得15年做滿,我自己去北京(申訴)。
張輝:有時候跟人家吵起來的時候,人家說你是個強奸犯,強奸犯,你還有什麽理由講呢?
柴靜:沒有尊嚴是嗎?
張輝:沒尊嚴,被人家鄙視。這十年也在痛苦中渡過,相當痛苦。
解說:因為強奸罪名,張輝本來打算結婚的女友跟他分了手,張高平的第二任妻子打掉了四個月的孩子,離他而去,張高平的兩個女兒,都隻讀到初中,便外出打工了,因為父親的事“講起來不好聽”,也至今沒有找到對象。張高平在獄中時,因為尷尬,十年不願與女兒通電話。但一個人時,他最大的安慰,其實就是看女兒的來信。
紀實:給我們念女兒的信 “爸,隻要你把身體養的好好的,我們就什麽都不怕。(哭)我和妹妹現在都已經張大了,已經會照顧自己了,你就放心吧”
是你寫的嗎?
大女兒:(點頭)。
解說:與此同時,張高平的哥哥張高發十年來從未停止過為叔侄倆奔波申訴。
紀實:張高發把這些年上訪申訴的火車票擺了一桌子:
張高發:我就堅決不信他們做這個事情,我沒有放棄這申訴的希望。
柴靜:可是您年歲也越來越大嘛身體也不是很好,您會不會覺得說可能哪天走不動了這個。
張高發:我跟張書軍講了,如果我走不動申訴走不動了,那你自己出來申訴了。事實是,我是堅定地給他申訴的。
張高發寫給張高平的信:
日子過的真快啊,我也老了不少,身體比以前差多了,但是頭腦天天都忘不了你和輝……
媽媽都快85歲了,天天都在盼望你倆,……我明年要去北京碰碰運氣。
你不要擔心,我一直都在努力……
4. 耳目
【演播室】
撒貝寧:轉機發生在2008年,張輝、張高平入獄5年之時,他們無意中在獄中的雜誌上看到了這樣一起案件,一個已經服刑5年的所謂殺人犯無罪獲釋了,這個人叫馬廷新。馬廷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自己的“自首書”是由一個“牢頭獄霸”先代寫,再逼他背會和抄寫的。而這個牢頭的名字竟然叫做袁連芳。
張高平:我是2008年7月上半月第十三次民主法製嘛,我看到了。
柴靜:你怎麽對這個名字這麽在意?
張高平:因為判決書上有,判決書上有個袁連芳啊。
解說:這個判決書上他熟悉的名字,再次點燃他一直以來無法釋懷的憤怒。
張高平:你打我、告我,我說我都能容忍。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你不能叫罪犯寫好了逼我抄啊。所以我在法庭上說那段話,你現在是法官檢察官,你的子孫不一定是法官檢察官,如果遇上這種沒有製度和法律的保障,說不定他們也會被冤枉,也會在死刑邊緣徘徊。
解說:袁連芳到底是誰?在法庭上作證說張輝向自己供認殺人的袁連芳跟馬廷新案的袁連芳是否是同一個人?
張高平:我向警官反映了,警官對我說,中國這麽大,十幾億人口,同名同姓的多的是。我說是,但也沒有這麽巧吧?他也是(遭遇)牢頭獄霸,我也是(遭遇)牢頭獄霸,哪有這麽巧的。
柴靜:但是你想那個人當時是在河南。
張高平:啊。
柴靜:而你和是關押在浙江。
張高平:所以說嘛,我就是叫檢察官是查查看嘛。
解說:張彪檢察官是石河子檢察院的駐監所檢察官,在還有幾年就要退休時得知了張高平的案子。
柴靜:張高平以前申訴的時候,曾經碰到過一種說法,說每個罪犯都認為自己是無辜的,所以就對他不是很置以理會,坦率來說,您最初有過這種感覺嗎?
張飆:坦率的說的話,當時可能有吧/因為這個喊冤的服刑犯人不少,但是喊冤的我們也會審查的,我們也不會是盲目的就相信他的。
柴靜:那什麽時候您對張高平這個案子看法有一些改變了?
張飆:調取了他的判決書,就是認定他犯罪的直接證據顯得比較單薄,就是直接證據不夠足,這是第一個。第二個經過我們審查以後,發現一些疑點
解說:在研究了張高平一麻袋的申訴材料後,張檢察官發現案情確有重大隱情,他先後向杭州市檢察院和河南浚縣檢察院發函,通過材料對於兩個“袁連芳”的身份進行比對。
柴靜: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
張飆:他基本材料,出生年月日,他的體貌特征等等,這些基本資料,基本信息,結果他們一核對,是一個人,確實是一個人。
柴靜:那個犯人怎麽可能在相隔一年的時間裏麵,又出現在河南,又出現在浙江。您當時的判斷是什麽?
張飆:我懷疑這個裏麵可能有點做假的成分,就是這個證人是否是真實的。
解說:根據杭州市檢察院出具的材料,袁連芳於2001年5月因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刑6年。但耐人尋味的是,刑期2年以上罪犯依法需移送監獄服刑,但被判刑6年的袁連芳,在實際服刑的3年零8個月裏,並無監獄服刑的記錄,而在看守所的出入記錄也前後不一,甚至無法查證。杭州市中級法院2004年8月25日作出的一份刑事裁定指出,袁連芳曾多次調派“外地”協助公安機關“工作”,完成任務成績顯著,準予減刑10個月。2010年就已經出獄。記者找到了他的電話。
紀實:柴靜給袁連芳打電話:
“你好,請問是袁連芳嗎?”“啊”
“你好,我是中央電視台的記者,我想跟您了解一下最近的兩個案子,馬廷新和張輝他們兩個案子的情況”“我不知道”
“你當年跟他們關在同一個監舍,而且作證說他們。。”“我不知道”
“你是生病了嗎”“我不知道”
電話掛斷。
解說,我們又委托一位同事找到他在杭州的家。
(屋門口)
記者:就是看看您現在過得好不好
袁連芳:不好,我穿上衣服。
解說:他一個人獨自住在幾平米的房子裏,牆上掛著他年青時的大幅照片,前兩年他中過風,經常靠別人喂食。問及他做獄偵耳目的事,他拒絕做出任何回答,也不願流露歉意,隻回答說“我生了病,過去的事情不記得了,也不願意想,因為不開心”。
張輝:我現在知道袁林方中風了,他報應,這是他的報應,目前知道害了我跟馬廷新,還不知道害了多少人
柴靜:我那天給他打了個電話,我說你不記不記得張輝?記不記得馬廷新?他說不記得,沒關係跟我。
張:他自己最清楚,他有沒有說真話,隻有他自己知道。但是事實擺在麵前的,害了我跟馬廷新,馬廷新被他害了五年,我被他害了十年。
5. 真凶
【演播室】
撒貝寧:袁連芳身份的確定撕開了張高平叔侄冤案的一個口子,在2008至2011年,石河子檢察院連續5次將張高平的申訴材料寄交浙江法院和檢察院,那段時間,張高平感到有了希望。
【小片】
張高平:我幹活幹的很多的,他們幫我反映了,查了一點希望了,我有信心了。他們把我上光榮榜,光榮榜一上我也不幹了。
柴靜:怎麽了?
張高平:你不能把我上光榮榜。
柴靜:表揚你不行?
張高平:那不可能。隻有犯罪的人才要你的表揚,表揚代表改造積極。
柴靜:就不認同“改造”這個兩個字是嗎?
張高平:對,我就不認同,這個東西真正犯罪的人才要你的改造。
解說:事實上,張高平的樂觀來的還是早了一些。直至2011年年初張飆檢察官退休,這起案件仍未能啟動再審。
張飆:我們不止一次兩次的向他們進行反映,在我們的卷宗記錄中,可能有5次到6次。
柴靜:也可能有人覺得說,如果您是工作需要,職務行為,你發了一次就可以了,但是您發多次,有可能就會有人覺得有壓力,這個壓力回頭也有可能回到您頭上來,您不擔心嗎?
張飆:對對對,記得小的時候有個人在地裏種的西紅柿被別人偷了,說是我偷的,把我叫去指認,當時我就痛苦地流出了眼淚,我覺得我根本沒有做這個事情,這個小朋友指著我,就是內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張高平他雖然說在訴說自己被冤枉的過程中痛哭流涕,但是他最後說的一句話是他相信法律,相信法律會對他得到一個公正的答複。
柴靜:這句話對您有觸動是嗎?
張飆:觸動非常大。所以他這個話也對我很刺痛。
解說:其實退休後,張飆為張氏叔侄做的更多。比如,他為張氏叔侄聯係了律師朱明勇,朱律師免費代理了張家叔侄的官司,替叔侄倆一趟趟往杭州跑。但當初,朱律師接手這個案子,第一次去了浙江高院時就發現,張氏叔侄本人和家人之前七年的申訴,從未被登記過。一直到2011年11月底,杭州市有關部門才開始了對此案的複查。這回,他們將張氏叔侄案中,被害人王東指甲內提取的DNA材料,與警方的DNA數據庫,進行了比對,結果令人震驚:該DNA圖譜,與當年殺害晶晶的那個勾海峰的DNA圖譜高度吻合。值得注意的是,當初的張氏叔侄強奸案案,和勾海峰殺人案案的案發時間,僅相隔半年多,兩起案件的偵辦單位,都是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六大隊,甚至有兩個警察,還同時參與了兩起案件的偵辦,他們是聶海芬,和金浩東。但遺憾的是,在當年,沒有人發現這兩起案件的關聯。2011年,公安機關終於進行了DNA數據比對的時候,勾海峰已經被執行死刑6年多了,他是不是殺害王冬的真凶,已經無法最終查實。
柴靜:但是這個實在是太巧了,因為如果勾海峰當時沒有第二次作案,或者沒有被抓住。
朱明勇律師:所以我說這個案子,一切都是巧合。你比如說馬廷新這個案子,如果不是我辯護,如果我沒提到袁連芳,如果媒體的記者的報道裏麵,也不寫袁連芳這個細節,這篇文章如果沒有在新疆出現,他們如果沒有再找到我,可能就沒有這一切。
柴靜:可是,建立在巧合之上的冤案的澄清,聽上去是讓人心情很複雜。
律師:是。
柴靜:那您覺得靠什麽才能夠保障每個普通人能夠得到公平正義?
律師:其實法律不是沒有,是有,製度也不是沒有,是有。那麽下一個問題是法律能不能得到有效的執行,製度能不能得到保障。
柴靜:執行靠什麽?
律師:執行還是靠人的,你的法律理念如果不行,法律再先進,其實也沒
解說:2013年3月26日,對於張氏叔侄強奸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再次宣判。法院認為:公安機關審訊張輝、張高平的筆錄及相關證據證明,偵查人員在審訊過程中存在對犯罪嫌疑人不在規定的羈押場所關押、審訊的情形。公安機關提供的張輝首次有罪供述的審訊錄像不完整;張輝、張高平指認現場的錄像鏡頭切換頻繁,從同監犯獲取及印證原審被告人有罪供述等偵察成果和行為不規範、不合法。而原判決據以定案的主要證據即原告張輝、張高平的有罪供述、指認現場筆錄等,不能作為定案依據。本院認為,原一、二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張輝
張高平強奸並至被害人死亡的證據經查證不實,原判定罪、適用法律錯誤,以法應予改判糾正。原審被告人張輝無罪,原審被告人張高平無罪。
(紀實):鞭炮聲 村裏的慶賀
回家的畫麵
村民:“我們整個村都在這裏接他的”
“ 鄰居給他提點雞蛋 看看他來”
“我們十年沒有見麵了”
“真的為他高興 十年真的太不容易”
張高平:判決書我保存的命根子一樣,那個開始就連象樣的房都沒有的,搞的這鬼樣子給人家看了。這我命根子,到哪裏都帶著。
記者:你覺得你為了這麽多年,奮鬥出這幾個字,你覺得值不值得?
張高平:值得,值得,太值得了。
柴靜:張檢,後來你知道這個案子最終結果的時候,您的感受是什麽?
張飆:我非常激動,那一天他們無罪釋放以後,第一時間張高平就給我打來了電話,他痛苦地跟我說(難忍激動,抹淚)
柴靜:張檢……
張飆:沒事(抹淚)。謝謝大家。
柴靜:也謝謝您張檢,謝謝您。
解說:今年3月27日,浙江省高院稱,該案偵查機關違法使用獄偵耳目袁連芳采用暴力、威脅等方法參與案件偵查,直接導致了這起冤案。高院副院長現場向張氏叔侄鞠躬道歉。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廳針對張氏叔侄錯案作出表態:要調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關執法問題。
解說:張高平說,在內心深處,他從未懷疑法律的公正性.
柴靜:有人可能會覺得說,你當年既然是個冤案,那麽說明法律當時有枉法的地方,為什麽你還一直堅信呢?
張高平:你不知,沒有堅持到最後你怎麽知道天下都是壞法官、壞檢察官呢是不是,你都沒有堅持到最後,你怎麽知道的?所以說我始終堅信法律始終是公正的,肯定是好的多,壞的隻是極少數,你說我說的是不是這個道理
【演播室:訪談】
6.回家
【小片】
紀實:張氏叔侄坐在車裏感慨家鄉變化大不停的四處張望
張高平:我說我一趟車開到上海,開了十年才開回家,繞地球都不知道開幾個圈了。一趟車開出去就十年沒回家過,差一個多月就十年,沒回家過
柴靜:你出來這些天有什麽不適應的地方嗎?
張高平:我這個皮帶搞得滿頭大汗,我係都係不了。
柴靜:你說你不會係皮帶?
張高平:那現在,這幾天會了,他當時買給我,我搞了滿頭大汗
柴靜:是因為在監獄裏麵沒有這個。
張高平:監獄裏就一個鈕扣的,一扭就行了。我來的時候跟大家聚在一起吃飯,我感覺都,都不適應,我在勞改隊,蹲在那裏吃飯吃習慣了,勞改犯蹲在邊上呼啦呼啦的,跟大家敬杯什麽的,真的都不習慣的,不習慣的地方多著呢。
解說:村裏人跟我說,如果沒有這個事,張高平很可能是村裏的首富,在采訪時我們問起,他說他不敢說富,但至少他應該跟的上大家,別人家造了三層樓四層樓,他也應該造得起來。
紀實:(上墳)媽媽 你放心 我們家以後會好起來的
字幕 2013年3月張氏叔侄到當地派出所補辦身份證。
紀實:
張高平問工作人員:我在(監獄)裏麵聽說,現在的戶口本裏麵會有以前的檔案的犯罪記錄?
工作人員:沒有的,沒有的。進來照張相吧。
(叔侄倆拍戶口照)
張高平對張輝說:把腰杆挺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