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艾未未上周日在北京國際機場“被帶走”的消息引起國內國外的關注,猜疑,加上國內有關部門前後矛盾,各自發布消息的混亂,不由得令人猜疑,究竟是哪一方在做這種“帶走”人的決定。
先是《環球時報》4月6日發表社評稱,“艾未未是近年來十分活躍的“行為藝術家”,也常被稱“前衛藝術家”,是中國社會的特立獨行者。他反藝術傳統,喜歡出“驚人之語”和“驚人之舉”,也喜歡在“法律的邊緣”活動,做一些普通人搞不太清楚“算不算法律上出格”的事。”這段話說的實在是耐人尋味,品不出來寫社論者對艾未未究竟是褒還是貶。更令人不解的是,其一,無論是誰,在“法律的邊緣”活動恐怕不能說就是違法,否則,有關司法部門這些年坐視不管那豈不是拿共和國法律當兒戲嗎,這聽上去含有指責司法部門的意思!其二,究竟什麽算是普通人搞不清楚的“算不算法律上出格”的事?國內推行普法教育多年,到21世紀的今天,有關部門“帶走”艾未未的原因涉及一些普通人搞不太清楚“算不算法律上出格”的事?難不成法律上出不出格隻能由“有關部門”決定?這豈不是有混淆視聽,造成人人自危的混亂之嫌嘛。
《環球時報》接著說,“4月1日他出境取道香港去台灣,有報道稱他“手續不全”,具體情況不詳。”社論作者並斷言,“艾未未“被帶走”的具體事情估計很快會明了。”看樣子有內部消息,不但對“算不算法律上出格”的事很通曉,更了解“帶走”的內情。聽上去好像問題不大,不就是手續不全嘛。
未超過24小時,事情複雜化了。新華社7日淩晨發布簡短英文消息,說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調查。讓人想不到的是,沒過多久,該消息竟然又被新華網刪除。但還是晚了一步,已有網友對此重要新聞取證存檔了。
更加有意思的是,隨後,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宣布,被扣查的藝術家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案被調查。
《環球時報》據說是黨報《人民日報》旗下的媒體,新華社是眾所周知的官方通訊社,鬧來鬧去,艾未未被“帶走”的因由始末還得由外交部發言人來公布,倒是和司法部門全無關係呀。
4月6日《環球時報》的社論還說到,“客觀說,在如何對待他這樣的人的問題上,中國社會的經驗並不多,法律的判例也不多。”這就更加奇怪了,當時既然不知道艾未未被“帶走”的原因,何談什麽樣的法律案例適用於他。現在,如果艾未未是因為“涉嫌經濟犯罪案被調查”,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處理包括貪汙腐敗在內的經濟犯罪案件,涉及的政府官員人數之多,金額之巨大,恐世上無其他國家可望其項背,怎麽會是“經驗不多”呢!?新華社報道,溫家寶最近在國務院的廉政工作會議上透露,去年共立案13.96萬件,給予14.6萬名官員黨紀政紀處分,另外有5,373名涉嫌犯罪的官員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溫家寶還點名批評了原深圳市委副書記許宗衡等特大案件。就算“艾未未個人行為的複雜特點”,如果這次真是因為“經濟犯罪”被“帶走”,想必不會比前不久被“雙規”後下台的鐵道部長一案還要複雜吧。
在艾未未被“帶走”後至今,他的家人尚未能與他有任何聯絡,被迫在網上刊登尋人啟事。他的母親高瑛說至今都未收到官方的正式通知,她也不相信兒子會涉及經濟犯罪, 表示,「為了我兒子我赴刑場都不怕,隻要我做的是對的,我都不怕,我豁出來了,我就站在他的背後,我做一個合格的母親」。4月6日的《環球時報》社論斷言,“中國的民生在發展,公權力受到的監督越來越多,公眾通過互聯網發表意見蔚然成風”。大概被“帶走”的人的家屬在網上刊登尋人啟事,也屬於這種“蔚然成風”的民生發展吧。
有網友指出,以往早有以“經濟犯罪”的罪名拘捕敢於仗義執言人的例子。如,《南方都市報》編輯程益中2004年也因“涉嫌經濟犯罪”問題被立案偵查,但隨後以證據不足為由被釋放。
艾未未的確是近年來十分活躍的“行為藝術家”,也被稱“前衛藝術家”,也有作為2008年奧林匹克體育場鳥巢藝術總監的“驚人之舉”。但近些年來,因為艾未未關注和參與調查毒奶粉事件,汶川地震揭露豆腐渣工程,聲援被迫害維權人士譚作人等,成為《環球時報》社論所言的喜歡出“驚人之語”和“驚人之舉”的藝術家,“特殊的人”,“桀驁不馴者”。而用艾未未自己的話來說,「我不覺得自己勇敢,我也沒有要改變社會的瘋狂想法。但我真的想做自己,並告訴人們,你們也可以一樣做自己,表達自己的思想,並告訴人們什麽是對的,什麽是對與錯。」
網上有評論,如果當局“敢於在光天化日之下從北京的機場公然帶走這名世界知名藝術家,那麽想象當局對待那些名氣較小異議人士的手段則令人恐懼”。甚至有人擔心,是否國內另一名喜歡出“驚人之語”和“驚人之舉”的名人韓寒也會遭此類似的“帶走”。
胡錦濤在今年一月份訪問美國時,曾在奧巴馬總統的記者招待會上表示,中國一貫致力於保護和促進人權。中國在這方麵取得了為世界廣泛認可的巨大進展,並作出承諾,中國仍然麵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許多挑戰,中國在人權方麵還有很多需要做的。我們將繼續努力改善人民的生活,促進民主和法治*。據說胡錦濤的這段講話在國內報道的時候被刪除了,但這作為國家主席在國際輿論麵前作出的承諾可不是能隨便刪除就不算數了的。難怪艾未未的“被帶走”會引起這樣的關注呢。
*Posted on 25 January 2011
Hu made the statement during a press conferencein the company of President Barack Obama during his state visit, and said Chinawould do more to better the lives of its people, Christian Today said.
Hu said, “China is always committed to the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human rights. China has also made enormous progressrecognized widely in the world,” Christian Today reported.
Hu added, “China still faces many challenges in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a lot still needs to be done in China interms of human rights. We will continue our efforts to improve the lives of theChinese people and to promote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 according toChristi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