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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如果夫妻一方“出軌”的話,誰應該原諒誰?

(2008-06-05 19:30:16) 下一個
在網上見到一篇關於夫妻由於一方的“出軌”而離異的文章和不少相關的評論,
文章的最後一句是,“夜深人靜,回想前塵,有一個想法一直縈繞在小麗的心頭:
為什麽出軌的男人浪子回頭可以被老婆原諒,而同樣情況,出軌的女人卻不被丈夫
原諒呢?”(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03&postID=35736)

如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一書中的名句“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樣的、不幸的家
庭各有各的不同”,人遇到不幸時,都會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所以,
“為什麽出軌的男人浪子回頭可以被老婆原諒,而同樣情況,出軌的女人卻不被丈夫
原諒呢”這樣的感歎未必就是普遍真理。幾年前有一個耐人尋味的離婚案頗受關注,
離婚案涉及在商界,產業界非常出名的前通用電器公司總裁,傑克韋爾奇 (Jack Welch)
  。傑克韋爾奇的妻子原是個律師,婚後在家相夫教子,生活美滿。但66歲的韋爾
奇先生在2001 年退休後不久,接受哈佛大學 Business Review 的42 歲的編輯 Wetlaufer
采訪後,雙方的關係進一步發展到床上。據說,他們兩人之間的關係,是 Wetlaufer
本人自己講出來的。由於韋爾奇夫婦曾簽訂一份不同尋常的關於財產分割的婚前協
議,協議中有一條,該協議婚後7 年自動失效。結果,韋爾奇夫人得以通過離婚獲
得10 億美金財產的一半(有人甚至以此懷疑 Wetlaufer 是與韋爾奇夫人串通作案)。
當然,恐怕當今世界上最有名的得到老婆原諒的丈夫非前美國總統克林頓莫屬,恐
怕不知道有幾次。可是看看克林頓夫人的原諒為她自己“帶來”了什麽,參議員加
總統候選人的競爭者,差點成了候選人。因為缺乏關於男女間究竟誰不原諒誰更常
見的統計資料,所以,恐怕得個案分析。

幾年前,在參加一個有關心理學的講習班時,老師在回答一個同學有關“出軌”後
是否應向配偶“坦白”的問題時,講,“NOT FOR DUMPING” 。我特地請她解釋她
的意思,她說,如果你有什麽“秘密”要告訴對方,不要隻是因為自己感到心裏過
意不去,這樣“坦白”的結果是把你的心理負擔轉移給了對方,最終的結局往往不
會是令人滿意的。上麵提到的文章中的“小麗”就類似這種情況。 遺憾的是,老師
沒能進一步解釋,到底怎麽做才是最好的。感覺是,沒有一把鑰匙能開天下所有的
鎖,是否能諒解,還得看雙方的具體情況。

本來這象是一道無解的題,但看到一位從“動物本能這個角度來探討兩性關係”的
評論,倒覺得有幾句話可說。

附所做的評論:

評論於:2008-04-26 19:18:18 [回複評論]
如果不是見到說此文是從“動物本能這個角度來探討兩性關係,觀點十分新穎,讀
來頗有石破天驚(網友horse625語)之感”,就不費筆墨了,但看來看去,實在不
覺得這是從什麽“動物本能”的角度,而更是從“大男子主義”的角度。近來正好
聽過一個關於男性生殖器官進化的學術報告,再結合幾年前讀過的一本寫的極為引
人入勝的書,“Tears of the Cheetah: The Genetic Secrets of Our Animal”,
* 這位作者的高見和自然界的動物本能恐怕相去甚遠,至於是否與一些人的動物本
能有關,就不敢妄自推斷了。僅舉幾例,如有冒犯,望諒。

--男女之事根本上就是為了繁衍後代,男女所有的天性反應都是以有利於繁衍後代
為基準的。--

現在做生物進化研究的新觀點是,動物交配的唯一目的,是確保贏得適者生存的自
然選擇的雄性動物的DNA [攜帶遺傳信息的分子]能傳下去。至於“男女之事”的根
本是否“就是為了繁衍後代”,看您問誰了。

--男人一生,能使幾千女人懷孕,男人有太多多餘的性能力。--

從理論上講雄性動物是有這種性能力的,但在自然界中,隻有最強的雄性才能獲得
與雌性交配的可能性,然後才是懷孕的可能性。雄性們常要經過你死我活的爭鬥,
隻有最強者才能享有對多個雌性交配的權力,其他的雄性就隻能望“雌”興歎了。
如果來年及以後仍不能轉敗為勝,就會終身抱恨,固守童身了。這是自然法則。有
趣的是,在獅子中,掌握有選擇權的是雌獅子,“Tears of the Cheetah”一書中
提供有分子生物學的證據。雌獅子要與多個經過反複爭鬥獲勝的雄獅子們交配,以
確保最佳的DNA 能傳下去。一旦雌獅子確信受孕成功,雄獅子們就會被無情地趕走,
直到下一個交配季節。這裏,不是雄獅子不想分擔養育子女的責任,而是不允許。
至今,在一些阿拉伯國家,據說仍以財產的擁有能力來決定可以享有的“妻子”的
數目,這是以自然法則代替多數國家認可的社會原則,即人人平等。“男女性交”
在決大多數的國家裏,都不再是以社會地位或身體的強弱,甚至智力的高低作為唯
一的條件的。希特勒倒是曾設想用這種強者勝的“自然選擇”方法建立純種的德意
誌種族,其後果就無須贅言了。

--男人被強奸的反應就小得多。--

不知這話從何說起,有何證據。先不說生理上的痛苦[對大多數的男性來說,這絕不
是“自然”的途徑],心理上的打擊常可能是致命的。參照一下心理學和犯罪心理學
的教科書,就不難理解。多數的強奸犯“追求”的並不是“繁衍後代”,也與“占
了特大便宜" 無關,主導這些罪犯的是尋求 POWER & CONTROL  的危險欲望。所以,
這種犯罪常發生在監獄裏。男性的受害者,會感到人格的喪失,與女性受害者的心
理傷害是不完全相同的。這句話如果不是無知的話,簡直就是對受害人的 INSULT!

--男女性交為了繁衍後代,男人付出的很少,幾分鍾的體力活而已。--

AGAIN,在自然界,雄性的真正“付出”,是在獲得權力,可能是“幾分鍾的體力活
而已”,但極有可能是生死相關的幾分鍾。

--而女人為此懷胎十月,哺養嬰兒,付出的比男人多千萬倍。這是個極不公平的合
作,男人占了特大便宜。所以男人願意濫交,甚至願意和看不上眼的女人性交,因
為付出的代價極小,就可以得到極大收獲--後代。 --

在許多的動物群體中,獲得交配權的雄性動物會對它的雌性夥伴們與子女起保護作
用,如大猩猩,它向任何挑戰者拚死搏鬥,甚至付出生命,這是“占了特大便宜”
呢,還是給自己套了一條絞索?

--女人一般要求男人必須猛“追”她,才可能同意性交,其實就是要男人在其他方
麵補倡她,使這個合作關係變得平衡公平點。

嫖客付錢給妓女, 而不是妓女付錢給嫖客,也是這個道理。--

不是女人,無法對此作判斷。但聽上去,如果這種邏輯成立的話,好像如果女人
“追”男人的話,是不是就太..., 太那個什麽了呀? 但從來都是聽說,交易能成交,
是因為交易的雙方都認為自己得到了補償。據書上講,“嫖客付錢給妓女”,是認
為得到了其他“方式”得不到的生理心理上的滿足,如果是“免費”的,恐怕對這
些嫖客來說,滿足就打折扣了。在紐約州前州長出事後,網上有人對他付的高價質
疑,覺得憑他的“實力”,獻身者當如過江之鯽呀。WELL, YOU MISSED THE POINT.


*[感謝 GOOGLE 的努力,感興趣的人可以在網上看: 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pPJzHQ3rJHUC&
dq=tears+of+cheetahs&pg=PP1&ots=iUtfopFWG8&sig=h63Y5clivsOYsk9HfMS_LGBAodQ&hl=en&
prev=http://www.google.com/search?hl=en&client=firefox-a&rls=org.mozilla:en-US:official&
hs=GbF&sa=X&oi=spell&resnum=0&ct=result&cd=1&q=tears+of+cheetahs%27&spell=1&oi=print&
ct=title&cad=one-book-with-thumbnail#PPP9,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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