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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居住在依山傍水,風景秀麗的小城,每有閑暇,我和老公就會來到山腳下的湖畔公園。又一個夏日的黃昏,按慣例,吃過晚飯,帶上吃剩的麵包,我們興致勃勃地上路。老公常說,水邊的動物一定不知道我心裏的邪念(無非是鮮嫩的野味燒好了肯定美味無比),否則也不會那麽毫無防備,恨不得在手心裏搶食。像往日一樣,喂飽了成群的海鷗,野鴨,和野鵝,聽夠了孩子們的歡聲笑語,看夠了一望無際的碧水藍天,也蕩夠了吱呀作響的雙人搖椅,我們又散步到緊鄰的小池塘,觀賞一對兒總是恩恩愛愛,卿卿我我的美麗天鵝。池塘沒有圍牆,更不封頂,可天鵝好像並不飛往別處,總能看到它們在那裏嬉戲,每次見到它們就像和老朋友重逢,欣喜萬分。小池塘不準釣魚,那裏的魚兒又肥又大,大搖大擺地在水麵翻滾,跳躍,烏龜也自由自在地遊來蕩去,和天鵝和平共處。流連許久,等我們依依不舍地離開小天鵝湖,天已全黑。
回到車裏,才猛然發現手提包不見了。想著錢包在裏麵,現金,證件,信用卡都不翼而飛,好心情蕩然無存。會忘到哪兒了呢?手提包一直是背著的,對了,除了坐搖椅!趕緊折回去尋找,可哪裏還有蹤影?隻見四下裏靜悄悄,一片漆黑,一個人影也不見,隻好打算第二天掛失信用卡,重辦駕照。第二天到學校和同學們說及此事,有人建議我問問警察局,說很可能會有人撿到送到那裏。撥通電話一問,果然在那兒。原來是天黑前警察巡邏,有人把撿到的錢包交給了警察,敢情是‘我在馬路邊,揀到一分錢’的美國版。拾包人沒留名,警察也沒問,一切是那麽順理成章,天經地義,咱想謝恩人都找不著主,總之第一次丟錢包是有驚無險。
一兩年之後的一個周末,有朋友遠道從西海岸來探訪,我拿上鑰匙,揣上錢包就帶朋友一家去校園參觀。校園建在山坡上,古色古香,兩邊由兩條深澗自然隔開,清澈的小溪緩緩流過,自然風景美不勝收。朋友一家興致很高,到處拍照,我臨時客串了一把導遊兼攝影師,為他們留影無數。校園很大,一路逛下來,大家都有點兒累了,決定回家。這時我才注意到,手裏隻剩了一串兒鑰匙,錢包不見了。怕他們著急,我趕緊說咱們先回家,趕明兒我再去警察局問問,咱小城民風淳樸,很可能能找回來,可朋友不答應,堅持回去找,隻好又原路轉了一圈,自然是無功而返。回家路上我們還議論這事兒,我隱隱約約記得,給他們照像,我順手把錢包放到一車上,至於在哪兒,放在哪輛車上,怎麽也想不起來。
到了公寓停車場,迎麵碰到一陌生人,似有要和我說話的意思,我忙著去開門好讓大家進屋,腳步沒停,隻是衝他笑了笑,算打了個招呼。過了一會兒,看朋友們還沒進來,我出去一看,原來在和那陌生人聊天呢,很是奇怪,我都不認識,他們和他有啥可聊的?沒成想,那陌生人是給咱專程送錢包的。原來,我真的把錢包忘在了他的車前蓋上,等他打算開車離開,我們已不見蹤影。從我的駕照上發現了我的地址,怕我著急,他直接開車去了我家,而我們折返找錢包耽誤了時間,等我們到家,他已等了好一會兒。這第二次丟錢包又是不費吹灰之力找回來,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告訴朋友,就知道錢包丟不了,要不回去找,我們也不會累個半死,更不會讓人家等了那半天。
第三次丟錢包,發生在咱搬到亞城以後。早春三月,帶孩子去 Savannah 參加 All-State 音樂匯演,孩子們在那兒排練三天,我們負責接送。他們日程安排得很緊,上午,下午,晚上皆有排練,我和老公閑來無事,把周圍大大小小的景點逛了個遍,也算度了把假。他們的演出排在周六傍晚,我們自然是最熱心的觀眾,照像加攝影,等表演完離開劇場已近七點,我們決定當晚開回亞城。急急忙忙出城,下高速路在快餐店填飽了肚子,又接著趕路。老公開車,我和孩子又困又乏,一路睡到家。
到家清點東西,才發現手提包不見了,這次損失慘重,除了錢包在裏邊,剛更新換代的照相機,攝像機也全在裏麵,手機自然也不能幸免,更心痛沒來得及下載的圖片,心情極為沮喪。細細回憶會掉在哪兒,老公和孩子都異口同聲說離開劇場時,我是背著包兒的,那唯一的可能就是忘在快餐店裏了。我們都還記得高速路的出口,可上哪兒查那快餐店的電話呢?老公靈機一動,可不可以試試撥打那個手機?說幹就幹,老公拿起了他的手機,這時他才注意到,聽音樂會時把手機關機了,一直沒再啟動。一啟動,發現有好幾個留言,都是快餐店和朋友打來的。原來我們離開沒多久,服務員就發現了提包,用裏邊的手機撥打最近接通的電話,給老公留了言,跟其他朋友也通了話,說會收好手提包,等我們來取,可惜手機關機沒能聯係上我們。
實在是不想再開三個多小時,回 Savannah 取手提包,第二天一早猛打一通兒電話,攪擾了不少朋友的好夢,還真讓我們聯係上了一位多住一晚的朋友,請他們順路去取一趟,朋友滿口答應,老公特意叮囑請他們代墊 $100, 交給存包人以示感謝。電話那一頭的美國朋友說,不需要吧,你確定要給那麽多嗎?老公說,這樣的行為應該得到鼓勵,更何況,如果真丟了,不隻金錢損失大得多,照相機,攝像機裏的珍貴資料也會永遠消失了。
本人經常丟三落四,把錢包忘在什麽地方,過幾分鍾想起來去找回來,或別人發現馬上送過來,這樣的事情多了去了。但真正印象深刻的丟錢包,就這三次,而且都沒真丟,屬失而複得。咱錢包愣是丟也丟不掉,那是因為雷鋒太多了。朋友們幫助總結,咱丟錢包也有正麵意義,那就是給雷鋒創造了機會。可咱也不能光給雷鋒創造機會不是?咱也要抓住機會,做回雷鋒,請看下回:‘咱上法庭做雷鋒’
小城民風淳樸,功不可沒。僅舉兩例:
1。夏天,一次車壞路上,那時沒手機,我連闖7,8家,都是大門敞開,家裏沒人,真恨不得闖進去給拖車公司打電話。
2。也是夏天,農民擺攤賣農產品,明碼標價,無人看攤,攤旁擺一木箱,裏麵裝有現金,任君存,取。
既然那麽多筆友都有過丟錢包而複得的經曆,何不煩請我們筆會的記者第一人編攢一下,寫個大全之類.平時您都是采訪名人,現在也可以就近發現些素材,想來會精彩.記得以前西虹也寫過相關的文章.
第二次,有傳奇色彩,有待撰文專門寫來。不過,善良一點,先告訴大家,錢包也失而複得了,也是丟在快餐店。
看來知足的記憶發展空間還很大。
嘿嘿.
沒錯,這兩天168烏煙瘴氣,感覺不爽,在這登點兒輕鬆愉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