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台灣當局規定:大陸配偶首到台須查是否有性病(圖)

(2008-09-24 08:05:32) 下一個
駐台北特約撰稿人連田報道 海基會網站23日公布台灣“衛生署”9月11日修改“大陸地區人民首次申請團聚健康管理要點”,要求從2009年元旦起,首次來台團聚的大陸配偶都要接受梅毒檢查。大陸配偶及人權團體批評,這項做法明顯歧視,“太過分了”。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長期爭取大陸配偶平等權利的“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不滿地表示,馬英九先前宣稱反對歧視大陸配偶,但台當局這項新規定“基本上就是把大陸人士認定為有性病”,不把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一視同仁,就是歧視。鍾錦明認為,當局對婚姻移民應采取一致措施,馬英九當局沒有經過學者及民間討論就推出這個非常歧視性的措施,“令人遺憾”。

  “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表示,當局對境外移入的配偶不能有差別待遇,梅毒並不是大陸人才有,當局如果認為“有疾病管製方麵的需要”,就應要求“所有外籍配偶都接受檢查”。目前擔任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的李永然說,事先並不知道這項改變,否則他一定會提醒不能這樣做。




  明年起大陸配偶首次赴台將做梅毒檢驗,這一規定引發爭議。圖為大陸新娘抗議台官方欲延長取得身份證期限。

  來台近8年的大陸配偶唐章琴痛批,這個規定“完全不合理,是對大陸配偶的侮辱”,為何其他外籍配偶不用檢查梅毒,“難道隻有大陸配偶有這方麵的問題?提出這一條規定的人是何居心?”她說,“我們對新當局有很大的期望”,但沒想到還是出台這種不合理的措施。

  台“衛生署”疾病管製局發言人辯解稱,這是比照先進地區的做法,大陸和東南亞籍配偶均需提出梅毒檢測和麻疹疫苗接種證明,並非僅針對大陸配偶,東南亞籍配偶相關規定近日也將公告。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