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可以抱在手裏的寵物是一隻小倉鼠。之前養過金魚,熱帶魚,可是他們都不能拿出來交流。結果養了一隻小倉鼠。養的時候沒有做好功課,不知道他們隻能活最多2年。而寵物店裏的都是一般有6個月大了。這樣真正可以寵他的時間很短。去寵物店看倉鼠,別的都在睡覺,隻有胖胖做在一個碗裏,專心致誌的吃東西。所以這也是他的名字的由來。小小一隻鼠,非常的聰明。最喜歡做蝙蝠俠。每天要爬出籠子玩幾個小時。玩之前,要梳妝打扮很久。他知道他的名字叫胖胖。有時玩著玩著就不見了,原來是鑽進了衣櫥裏。不過隻要一叫名字,不管在哪裏,都會跑出來的。胖胖最後是死於衰竭。我爸爸把他埋在了後院。養寵物是帶來有很多很多的快樂,就是當他們離開的時候,真正的傷不起啊!!!!
#1 吃多了,要運動
#2 脾氣好,不咬人
#3 老鼠,老虎,傻傻分不清楚
#4洗臉
#5 又在吃
#6 這樣抱著有點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