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來,粗線條的朋友應該是:一起光膀子吃過路邊燒烤,一起哭過笑過打過鬧過,一起擠車願意陪你而錯過站、散了不見了多年後想起來還是曖曖的;就象是炎炎烈日下那一片厚厚濃濃的樹蔭,是長夜無眠時窗外那斷斷續續老歌的旋律,是回首往事時的那一聲輕輕的歎息還有從心底泛起的不易覺查的微笑,是月夜江邊橋下船上千年不褪色的相約。
以在下為例:記得年少輕狂時,也曾和一美眉傍晚去路邊吃燒烤,還有另一美眉做陪。----這大概是我這一生最拉風的時刻了,所以絕對沒有光著膀子。後來為生活所累,大家都走散了。人事消磨,鬢泛霜花,20年後,又巧遇這一“做陪的美眉”,當談及當時她的百褶裙裾翩躚、淡妝明眸淺笑時,難為她也還記得,……當時的路燈!
這隻是一類,應該是“淡淡”的朋友。因為細分起來,朋友大約有這樣幾類,以《紅》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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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物質上的 |
1.5 |
2.0精神上的 |
2.5 |
3.0靈魂上的 |
寶二哥的朋友 |
薛蹯 |
茗煙 |
柳湘蓮、秦鍾 |
睛雯 |
你懂的 |
林妹妹的朋友 |
大丫頭們 |
睛雯 |
探春、寶釵、湘雲、香菱 |
紫娟 |
這個分類,把工作、生活和家庭都混在一起了。但工作中的同事未嚐不可以是朋友、朋友也可以升級為戀人或是兄弟,雖然概率太低,但卻不是零!----下麵且看我來胡扯。
1.物質上的,近乎酒肉朋友
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通常是都沒什麽問題。但背後擁刀的、心懷鬼胎的,卻又大有人在。大家能聚在一起,就是修來的緣分。所以,這時且顧玩樂吧,喝--喝--喝,喝高了就不會勾心鬥角了,說不定還可以傾心吐膽、坦誠相見呢?!所以大家都在相互勸酒。心底下忙著算計別人的,一旦被揭穿,雖不至於翻臉成仇,但友情就此打住卻是肯定的了,除非大家都是在心照不宣地在“過招”、在相互利用。但這還稱得上是朋友嗎?
“同事”通常應該劃歸此列,因為通常職場上,大家幾乎都是在相互算計、搶奪別人的項目和功勞,盡顯無恥“渣”性,以鬥人為樂,有意無意地。例如說,國會議員們,他們之間有可能成為“好”朋友嗎?或者說,大家上班,不管是為養家、為信念、為理想還是為事業,這隻是份工作而已,誰會傻到動“情”呢?!----除非這個工作環境真的“幹淨”,幹淨得讓人“起斜念”;或是真地遇見對的人,讓人衝動得“工作算個毛”。但就算相互間真想發生點“斜念”“情事兒”,那也要等到下班後啊!所以,為了便於管理,老板一般希望看到“團隊合作”而利於產出;不想、甚至是害怕看到“拉幫結派”,產出再高也不行。所以有公司幹脆硬性規定,不準員工間談戀愛!但高明的領導會製定好“不準渣”的遊戲規則:從產出或是能力上進行管理,而非自己先“親親惡惡”,甚至於嫉賢妒能,有心無意地通過培養或是彰顯“員工的無能”,來掩飾“自己的無能”,來比誰“更渣”“更無恥”。
其實呢,正常一點的朋友同事關係,應該是相互幫助、相互學習,而不是反過來的“相互利用”。一旦有了功利心,這交情就走不了多遠: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或是“你又不讓我上,我為什麽要幫你?”刨除了“功利心”後,交往起來,若是大家感覺舒服,就會想互尊重。修煉到此境界,就會加入了感情戲,不管是朋友或是同事,那就可以升華到下一個級別了。
2. 精神上的,很能聊得來
在一起,邊聊邊喝來著,不一定非得是酒。就像是蕭峰,隻要對麵坐的是阿朱,水也能喝出酒勁來;阿朱不在,酒也喝得似水。到“神交”、“君子之交”這個級別,坐在一起,不聊天也不會尷尬,就好比方鴻漸和唐曉芙在聊完麻雀之後----但他們倆未必就真的是秒懂得對方,相互還差那麽一丁丁點兒,所以走著走著就走散了。
還記得年少時夏天的另一燒烤:也是一美眉、一對戀人和在下,共四人。那對戀人中的女孩和這一美眉是閨蜜,所以是她們邀的局。平平的局,不尷尬,但也毫無亮點。隻是清楚地記得散場買單時,那美眉豪爽地提了提褲子。當時也是驚呆了,太生猛了啊!----TMD不是傳說或是介紹的、或是映像中的那枚淑女啊!就再也沒有相見了,又走散了。
所以更高級一點,要能相互欣賞,相互吸引,相互提高。到這一步,就應了那句,“看一個人如何,要看他交的朋友如何”。物以類聚,好比地下的礦物元素都會集中出現在一個礦床中一樣。當然,也要看自已的人格魅力,雖說人渣也會“常戚戚”。好比說,垃圾場裏的垃圾也會越來越多,但是沒有值得看的風景,通常隻是讓人惡心!隻好潔身自好,獨自站在天盡頭!
但高尚的人格是鳳毛麟角,我們不能奢求方方麵麵都是完美無缺,但總體上應該是個“值得深交”的“有趣的”“好人”。而對其缺點,是包容、是視而不見,甚至是“愛屋及烏”。而這就又反過來對自身有更高的要求,譬如說“大愛”。
到此境界,交往已深,就經得起折騰。譬如說,吵架什麽的,都無傷大雅。相互都很隨意,知道底線在哪,在大範圍內可以隨心所欲;還能先替對方著想,願意嗬護和付出,不太在意回饋----這就會升級到下一級。
當初有多年的發小, 要進京上班,臨別時都喝得有點高。談起將來時,說他肯定會找一枚滿口京片子的女朋友,到時候可要會會,我嘴欠地說成“要試試!”發小踢了我一腳說,那他還得換哪!----相互大笑來掩飾尷尬。多年後,發小還真把“京片子”帶回來“會”過,毫無印象,但發小還是又在生活中又走散了!
3. 靈魂上的,能秒懂對方,就是傳說中的“知已”“知心”的“相知”了
因為種下了“五百年前的風流孽冤”,再見時當然是“曾見過的”,或是“人生若隻如初見”;別後是“從此無心愛良夜”、“取次花叢懶回顧”。同性間的如俞鍾、管鮑等等;異性間的如寶黛、郭黃等等。其實風塵中也不乏奇人,遠的如紅拂夜奔,近的如小鳳仙等等。到這一級別,異性間很難不出事。其實那點事在這個神仙級別真的是無所謂,動物本能界麵上的情欲算個毛啊?
倆人能合拍,能並肩看夕陽斜下、芽月漸升;能同時停下腳步,聽風在樹梢、笑鳥在花叢;能放下案頭一切,隻為那低頭從眉梢發際淌流下來的嫵媚、側麵嘴角微撅蕩漾的淺笑、浮上心頭的柔軟、素月玉腕纖纖救扶拾掇過的流星。----同性間似乎很模糊,異性間要更顯而易見一些。前者說“模糊”,是因為讓飛刀客古惑仔玩壞了;後者顯然就是愛情!而且是知心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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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分類的後果就是,“相知”一生也沒幾個,甚至一個都沒有,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還是異性,那還不舍了身家性命也要去追?但“誰能與我同醉,相知年年歲歲?”哪怕隻有一場曉菲晨羲的約定,也值得掛在牆上,讓那萬丈光芒穿透黑夜,取暖一生。我準備好了像框,但畫在哪裏?
或許這鋸齒形的不規則像框,滄桑得還又曆經多次風幹形變和斑駁脫落,隻有相依相伴、不棄不離、一起風雨中走過來的景色,才能恰好嵌鑲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