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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初二B(1983)

(2011-08-25 04:36:34) 下一個

得感謝伯伯很英明地讓我溜了一級,如此我就讀了兩個初二。複讀生當然比應屆生要占優勢一點,這個不象高中,那時人的潛能被最大限度地激發出來。而在初中,大家都是懵懂懵懂地過來的,再讀一年,相當於是撿漏補遺一樣。況且老師們的水平普遍有限,而且都不太負責。----多年後和一同學談論此事時,都唏噓不已:“就那麽幾個癟癟歪歪老師,而我們卻能走出來,太不容易了”。正因為如此,考高中時,有時還嚴查複讀生,或是幹脆不要!但人總是會有辦法的。比如,冒名頂替,改名換姓。。。我就是為此,名字被改得麵目全非,恨死給我起了個古怪名字的那個老師了。一旦撒了一個謊,你得要接著撒成百上千個謊來彌補它。


如前所述,這一複讀,成績自然就好起來了,在班裏也就算個人物了。身體也開始發育,長得有點壯了,一時還頗為自得----後來證實,這個發育周期太短暫了,營養又跟不上,身體很快就長成定型了,反而被後麵發育的同學超過。


在放學回家的路上,總是一路唾沫橫飛地瞎吹,有時吹得還有點微醉。一不小心,回到家門,就想是從雲端裏墜落一樣,一下子跌到現實。好些次都希望這心的飛翔不會停滯、這夢的暢遊不會醒來,不會碰壁,沒有當頭一棒。但沒辦法啊,生活就是柴米油鹽,就是鍋碗瓢盆。“唯覺時之枕席,失向來之煙霞。”


一時也當上了班幹部,這可是這大半生所能當上的最大的官兒!對權力的迷戀和享受在小屁孩子身上也是無所節製地膨脹。比如那時的午休,老師也睡了,班幹部這時就得維持秩序,還可以趁機不睡,甚至於偷看小說、小聲說話等等。晚上也有權力督肅他人睡覺,覺得自己很威風、很拉風,走路都恨不得橫著來!


記得有次有同學的同鄉,到我們宿舍過夜。他們都是“社會人”,就是說輟學多年了,一直都在混社會。晚上他們大講黃段子,這時我的權力就無效了,甚至於還有點怕他們。他們鬧得很晚,剛好有老師路過,就進來大聲呼止他們,以為他們是學生。豈不料,人家跟本不買帳,反而“開導”老師說,他們是在“教育”我們,是了啦,“性教育”嗎?老師一聽是社會人,也就立馬順台階下了,倉皇離開!


還管過一段時間教室的鑰匙,這個可是實權。你不到場,甭管是早上起床晚了,還是周日到校晚了,人家都得在外麵候著你。當然,付出總是有的,晚上你得最後離開教室。但你可以把別人趕走,要是他們呆得太晚讓你不耐煩的話。


算起來,學習上也就隻有數理化勉強還行,而且隻是在本校還行。記得數學老師每次上課前都會提問,“上次課上的什麽?”“什麽定理是什麽意思?”這時她通常都會故意地,點那些座位離我比較遠的同學來答,因為有幾次我都是明目張膽地幫我“鄰座”過關,她也厭了。


因為溜了級,這個數學老師已不是先前那個了。她一時還是風雲人物,因為她上課時,從來都是不帶書或是講義,除非是考試。這可讓我們小屁孩子佩服得五股投地了!後來的教改讓她回去教小學,教學上好象也還是這個風格。這時我已經上大學了,有次問她手下的小孩子,是她厲害一些還是我強一些,答案讓我眼鏡片崩裂:“當然是她厲害得多!!!”她曾形容我圓規的尖兒太鈍,“象個水牛腿!”當時一大幫小姑娘----特別是長得稍為整齊的,都願意和她親近,譬如說把帶的菜放她的寢室裏,吃飯時就可以邊吃邊和她聊天!


當時的代數或是幾何,總有相互切磋的時候。有次給一個同學講一道題,講完了他轉身就講給他女朋友了,那時不算太稀奇----他們最後還終成眷屬了。這個“轉手倒賣”鬧得我十分不快!我的意思是,這個“版權”是我的,“引用”總得注明或是致謝吧,最好是征求我的同意先,或是讓她直接來找我,這樣我的虛榮心會大爽一下!----看看,小屁孩子的花花腸子蠻多啊!


我們也曾瘋玩過,記得有次冬天,下大雪,一會兒就覆蓋了整個校園。因為剛考試完,我們都無心睡眠,跑到小鎮上去玩。踩著瓊片碎玉,嘴裏亂吼著跑了調的《霍元甲》《陳真》的主題曲,一會頭發和衣服就全白而腫了,也不覺得冷!看到路邊停有一輛卡車的拖箱,就哥兒幾個推著跑,主人聽到動靜出來追!但他剛從熱被窩裏出來,不情不願,縮手縮腳地,哪裏追得上我們?


但他可能是動怒了,又是鎮上頗有頭麵的人物,就順著雪地裏的足跡追到我們學校!潔白的大地,雖然在夜色下,也不輕易地藏汙納垢!我們聽到他追這麽遠,連衣服都沒來得及脫,就急急忙忙地鑽進被窩!這人狠毒的一點就是,一進校門,他就大聲吆呼著校長的名字。校長也磨不開情麵,這個地頭蛇都找上門了,這還得了!衝進我們寢室,直接揎開我們的被子,“沒脫衣服的,全部起來。。。”鬧得一夜都不安分!


那時我們所玩的遊戲是“打彈珠”和用撲克牌算“三七二十一”,後一項我很在項,以至於沒人願意和我交手,最後我隻能是當裁判了!前一項就是爬在地上彈玻璃珠,記得有次我們班四個人大戰別的班的四個人,我們僥幸贏了,被人說“記四等功”。當時很開心,事後一想,這不就是最沒用的一個人嗎?


因為總要帶米去學校,在學校老師稱完重量後,得由我們自己把米倒進學校的大扁桶裏去。我們有時就故意滯留下幾斤米在我們自己的袋子裏,去鎮上換“爆米筒”吃。記得有次我倒米時“吃回扣”較為成功,換回小半編織袋----我們叫蛇皮袋----的爆米筒。一時吃不了這麽多,我就走上教室的講台,“嗖”的一聲,把餘下的爆米筒全倒在老師的講台上。同學們就“哄”的一聲上來開搶,結果糟蹋了一多半,因為都掉地上了。我還得收拾殘局,把地上的碎片掃起來,送到學校的豬圈裏去----當時學校還養有豬啊,過年每個老師還能分上幾十斤肉,相當不錯了。


上學我們常故意繞道而行,隻是為了領略一下異鄉風情。初到“鬥槽”時,就被震驚了一下,----從未見過這麽大的建築!想起來也就是10來米的高度,後來第一次見到長江大橋時也有類似的震撼!


我們還過去上學路上的一座“寨”,主峰上也頗有“一覽眾山小”的視野!山座下麵零星的孤墳,象是歲月所銘刻下的記號。但我們那裏類似的墳塚也太多了,記得老伯新建房子時,好象家裏的兩座山牆下都有古人的遺骸。相比整個人類曆史而言,我們隻是見證了很短的一瞬。多少代人的墳塚,不斷地累集下來,難免就成為遍地開花而星棋羅布了。例如小時候,墳頭對於我們而言,曾是地理條件相當不錯的遊樂場!對於每一座墳塚而言,生前都有自己的榮華富貴、功名利祿、喜怒哀樂、父母兒孫,都有自己完整的人生故事。但大限一到,所剩的隻有三尺黃土而已!就連這三尺黃土,也通常是在三代人過後,就很難再有人打掃修葺。隻能是越來越荒涼,墳頭的泥土漫漫流失,最終歸於平地。這時就隻有掘地三尺後,才可複見那不知經曆多少歲月變更的遺骸。“已見鬆柏摧為薪,更聞桑田變成海”,我卻是親見墳塚變耕地了。小時候荒地改田,隊裏不知道挖了多少荒墳孤塚!記得上小學時,我們時常還用長木棍,高挑著那些挖出來的頭骨去上學!正是“荒塚一堆草沒了”,連那骨骸,也是隨風泯滅了。算起來,我們連過客都幾乎稱不上;隻能是,熒熒眾生地來過,悲歡離合過!


又想起“天下才一旦,子建獨占八鬥,餘亦分得一鬥”的才子,如何好恬著麵、拿此豪論出見身後的唐宋元明清?“江山代有人材出”,比起黑白無常、天地造化,誰能稱才,又如何稱雄稱霸?所以我一直認為,理想抱負、奮鬥貢獻什麽的,全是為了食物而扯的大旗,或是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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