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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

(2008-02-02 16:13:54) 下一個

香港是個中西方思想集結交匯的中心. 是個每天都在討論自由民主的城市. 但到底自由是什麽呢? 自由是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做自己想做的事,說自己想說的話. 但是自由不是為所欲為, 自由也有底線. 陳冠希有拍照的自由.如果照片會對他人造成極大不良影響的話, 我們是否還會對這種自由給與正麵的評價.

 

最讓人費解的是,香港媒體在事件發生之後將所有槍口指向的那個發布照片的人. , 他是不應該發布令人恐慌的照片, 但他罪不至死. 香港警方隨便抓一個人定罪的做法更令人對香港的司法公正產生疑惑. 事實上我們更應該把目光投向那個拍照的人----陳冠希!!!身為一個公眾人物,一個在西方受過基本教育的人卻做出如此不堪之事, 是一種羞恥,是對自己人格的侮辱!!! 我們可以說公眾人物也是個凡人,也有情欲, 也可以有自拍的興趣. 但是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必須有一份對社會的責任心, 而作為一個年輕的公眾人物更需要為當下的年輕人樹立一個健康良好的榜樣. 而陳冠希這種行為是一種對社會極不負責,千夫所指,讓人發指的行為!!!

 

為什麽陳冠希拍這些照片呢? 是炫耀! 一種極不正常的炫耀! 是一種心理變態的疾病!! 是一個禽獸不如的行為!!!! 他一手摧毀了自己美好的前程. 更可怕的是, 這起事件傷及某些當事人的感情以及事業,甚至生命!!!

 

這起事件最可憐的是那些錯愛陳冠希的人, 包括栽培他的人(父母和親人)和他的歌迷影迷, 還有那些在他照片中出現過的女性們. 這個人渣使她們無法抬起頭做人! 我們應該在道德的法庭上宣判陳冠希的死刑!!!

 

奉勸所有女性朋友, 愛一個值得你付出的男人. 奉勸所有男性朋友, 可以風流,但絕對不可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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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6)
評論
漢代蜜瓜 回複 悄悄話
不知道你說什麽.

警方逮捕一個人並不等於是給他定罪, 定罪是法官的事

自拍可能是錯, 不一定是罪

小豆剛 回複 悄悄話 說的對,這是一種很變態的愛好
sweetgal 回複 悄悄話 我覺得拍照片的自由應該還是要給的吧?隻要被拍的人知道也同意的話又有什麽不可呢?人到照片上,總是一個渠道會泄漏,拍的之前他們應該早有思想準備,而不是事後再撇清白,或把責任推在誰身上。
惡意散布的話應該也隻是版權問題,很難說有什麽大罪。
希爾頓的性愛錄像也是同樣,人要自拍,沒人能管。
我覺得陳還不如趁著機會撈一把,至於那些女配角們,人生的代價,玩不起就不要玩,早想好。
羅拉的後院 回複 悄悄話 說得好!
紅地瓜 回複 悄悄話 香港本來就是一個賭城, 一個爛透了的美麗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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