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那天 .. 我還在路上 .. 接到一位朋友的電話 .. 其 實 那段時間 .. 我已不接任何人的 電話了 .. 根 本不上網 .. 更 別說去看流星板了 .. 據說 , 你,這個在此朋友口中的 ” 好好人 ” 在網上 ( 流星板 ) 質疑我 這是 ” 誹謗 ” 和想 ” 上法庭 ”( 當然 這兩點在你留在我 Blogs 裏沒提到 ) .. 還 有 ” 惡毒 ”” 過分 ” 等等 .. 同 時還否認看到罵我的 貼子 ..OK, 啥叫 ” 誹謗 ”? 名 詞介釋 應 為 - 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 —“ 誹謗罪 ”--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 誹謗罪 條件之一 ”--- 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 通俗地來說 , 就是 ” 無中生有 ”… 那 麽 , 你能讓 LC 甜蜜蜜站在大衛 的麵 前 說 .. 絕 沒有這擋子事 嗎 ? 如果 LC 甜蜜蜜 可以做到 .. 我 立刻向 LC 和全世界人道歉 .. 以 還清白 ( 假如你認為這些是不清白的話 ).. 我 想 , 你 做不到這點 … 因為事實如此 .. ” 上法庭 ”?.. 更 好了 .. 我正愁怨無人付我 這 不能上班 , 而無收入 .. 和心理上 , 精神上 , 時 間上 的損失 呢 .. 我 希望有人來 認這筆帳 .. 得到些 賠償 … 還有你在留言中提到的 ” 惡 毒 ”” 過 分 ”.. 何 謂 ” 惡 毒 ”” 過 分 ”.. 當 別人攻擊漫罵我 , 我的父母時 .. 你 沒覺得那是 ” 惡 毒 ”” 過 分 ”?.. 因 為 , 她們是你的朋友 ?..( 對了 , 那時你忙 , 沒空上網 , 沒見到貼子 .. 哈 哈 .. 可以理解的 ).. 我是想 說 .. 如 果我惡毒 話 .. 在 一年多前 , 當我知道 這 事 時 .. 就 應該通告天下 .. 讓 全世界的人茶餘 飯後都來談論這個 ..” 溫哥 華特產-- 留守浪漫愛情故事".. 何 苦小心謹慎地守口如瓶至今 .. 坦而 蕩之地和她相處相對 那麽長時間 .. 而隻在受到那些 圈內人的譏諷 , 謾罵 , 暗指 , 打 , 壓 . 踩後 .. 才 在我的分析回憶錄裏出現 .. 連名子都 變形的引用事 例 .. 因 為 當時的確 覺得 , 這是我在這 Vansky 受攻擊的最大原因 ( 她那圈子裏 .. 我 隻認識她 ..) .. 亦 是甜蜜蜜和我之 間 最大的心 理 障 礙 ..
我給你回這封信 .. 並不是我對你有意見 .. 這點 請你一定要知道 .. 更 絲 毫沒有 責怪針對你 個人 的意思 .. 仔細看了你的留言 .. 知 道你並不了解 這裏的許多事 .. 你的 朋友當然亦沒有及時向你匯報 ” 內幕消 息 ”.. 我完全是基於敬重你的行為 .. 給 你一 個 清 晰的畫麵 .. 我當然知道 .. 在 這個世界上 , 是沒有完 美 的人的 .. 每 個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觀 .. 為 人處世哲學和規範 .. 亦有著自己看 問題的角度和解決問題的方法 .. 沒 有任何一個外人能 強迫 別人去改變思維 , 與行為準則 的 .. 特 別是在北美 , 這塊自由的土地上 .. 每 個人都是自由的個體 .. 都要亦 應該 受到尊重的 .. 我 雖是一個普通人 .. 微不足道地住在這個地球上 .. 我 還是想讓你知道 , 我是怎麽想的 .. 我 怎 麽想就怎麽說 .. 沒 有一點修飾虛假的成份 .. 因 為沒必要亦不需要展示什麽 .. 我 就是我 , 一個實實在在的人 .. 我知道自己是個笨人 .. 所以我天天都在從生活中不停地學 習 .. 在不影響 別人的情況下 , 做我認為正確的事 ..
我很感 謝 你在 給 我留言 時 .. 用 詞還較溫和 .. 當 然了 , 當時那後幾篇都還沒公開 .. 你還不能說太多 .. 我 很理解你當時的心情 .. 就像在此許多善良的朋友一 樣 ..( 我眼見了許多 ).. 在 那一刻 .. 都很震驚 .. 繼而都嚴以律己 .. 這的確是可喜可慰的現象 .. 讓我沒有對我的同胞們失去 最後的 希望 .. 亦讓我明白 .. 許多人來網上玩歸玩 .. 心中還是有尺度的 .. 那喜 歡傷人的病態 , 喜 歡挖 人個人信息的人或無知嘲笑 挖苦 別人 的人 .. 亦就是那麽幾個而己 .. 不足以代表整個群體 ..( 其實 , 那之前的一周 .. 如果你有天天遛帖 .. 並熟知圈內圈 外事的話 .. 就應該看到蛛絲馬跡 .. 就會有 預 感的 ..).. 有人形容我是 捅了 ” 馬蜂窩 ” 了 .. 足以想 像 事態的嚴重了 .. 對此我很抱歉 .. 我亦從你的留言中看出 .. 你是個性情中人 .. 頭 腦還 屬於比 較 清楚的那一 類 人 .. 這亦是我願花半天 時 間回你貼 的原因 .. Anyway, 我希望從中 你能 給我 一點點理解 .. 不希 望 你能理解明白 全部 .. 隻那麽一點點而己 .. 應該不算過分吧? .. 因為至今我還沒能走出這場由網中人引 發的 惡夢 呢 ..
這封回信 寫的有點長 的 .. 請慢慢看吧 .. 我想 這事 亦就到此吧 .. 請不要再留任何言了 .. 因為我不會再回了 .. 希 望將來有何疑慮 .. 想要知道什 麽 .. 請 直接 給我 Email 或上 我的 MSN 留言 .. 我會很感 謝你的 ..
最後 祝好 !
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