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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我該怎末做?

(2008-01-28 21:09:29) 下一個
我在A公司工作前A公司同意給我辦H1B,可等到遞交材料之前,老板改了合同,他加了個條件,如果我幹不滿3年走人的話,就要把公司給我辦H1B的錢還給公司。我因為當時沒別的選擇,所以就簽了。

現在換工作到B公司,A公司老板問我怎莫把錢還給他。我和老板說我覺得後來的合同對我很不公平,因為招我的時候說好申請H1B的錢是公司給出,但後來老板改了合同條件。我告訴他我現在有financial difficulty,所以我想能不能隻付一半。老板說他不同意我的說法,但這件事由我自己做決定,我付我覺得公平的錢,然後我離開,我們以後再不會有什莫聯係。他也不會去告我,就當是壞賬了。我知道他對我換工作很不滿,所以以後肯定不會說我好話。

我在想,如果將來我要再換工作,新公司如果backgrand check,這件事會不會有影響。我知道這個老板不管我付不付錢都不會說我的好話。但我有個機會可以繞過他,因為我在A公司有兩個老板,另一個老板對我很好,我相信如果將來我找他做推薦人,他一定會說我好話。隻是我不知道他還會在A公司幹多久。請問大家,我究竟怎末做比較好。如果以後的公司做backgrand check,我可以給出那時已經不再A公司的人的電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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