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137)
2006 (149)
2008 (38)
剛在網上無意中發現,自己的一篇文章被人竊為己有,分別發表在《廈門晚報》和《青年報》上。
怎麽有這樣的事啊,氣死我了。
哇呀呀~~~
http://www.csnn.com.cn/2005/ca326825.htm
http://www.why.com.cn/eastday/node19599/node58305/node58314/userobject1ai1040333.html
http://www.zhuanji.net/shanshui/changhe/yushuitongzuo.htm
可惡啊~~~~
再說一句,很喜歡那篇騰格裏沙漠,文筆中的曠遠讓我想起故鄉的戈壁和紅柳!支持!
你好我好大家好都好都好:)
聽音樂吧,享受一下。
微風兄可好?
在網上寫東西,這樣的情況是要慢慢習慣的,不然的話,中國那麽大,防不勝防,查不勝查,會氣壞自己的:)
這樣的事情,一般來說,沒有什麽好辦法,頂多是稿費截留,可那點兒錢您又看不上。
象你現在這樣寫下去,這樣的事情也會越來越多,等你被這樣借用過幾十次以後,就能一笑置之了:)
笑mm,身體好些了吧。春節快樂!
小丫頭,謝過,有勞啦。:)
我會請上海的朋友為我聯係一下青年報。其實,都不知道該怎麽做,我想,大概也隻能要求他們把這篇文章撤了吧。
雅賊竊文,楚天已反怒為喜,一來多謝他抬舉,二來我正好借此機會,在家*&*%(*&¥,一出連日辛勞的惡氣。
p.s. 偶差點忘了刷牙,謝謝提醒,嗬嗬,:))
這篇文章,“與誰同坐?”根本就是剽竊。原作於三月二十八日2005,發表在文學城,名為閑話三千的博客裏,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503&postID=18972,希望編輯者查一查,給原作者一個交待。可能在國內沒法上這個網站,所以剽竊者這麽大膽。
舉報email:info@xmrb.com。
但《青年報》並沒有email地址,這是《青年報》編輯部的聯係方式:
地址: 上海市陝西北路66號文錦大廈內
郵編: 200041
看來我們隻能寫信和打電話了。
楚天妹妹,請息怒!祝新春快樂!小丫頭給你的糖還沒吃完吧,繼續吃。別忘了刷牙!
謝謝你的年糖,甜,嗬嗬。
蓮花mm,謝謝你啊,這樣講講,心裏舒服點,拜個年,狗年吉祥!:)
那些人靠偷別人的東西牟利,實在是不道德,不過安因果定律,他們欠你的一定要還的,遲早而已,不必爭一日之長短,對嗎?
祝楚天妹妹新年,開開心心每一天!